「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之衛生法令限制銷售或宣傳應 ... | 網 路 交易禁止 販 售 商品及限制 販 售 商品

各位賣家(會員)刊登販售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相關商品時,請務必 ... (一) 有關於網路平台販售藥品,目前僅有依法核准登記之藥商、藥局與得兼 ...會議活動政策法規資安情報最新商情產業新聞產學合作網際網路零售業個資管理與資安管理參考手冊首頁最新消息政策法規「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之衛生法令限制銷售或宣傳應注意事項」2019.05.21請平台業者於賣家上架商品頁面,在登入或上架前,應出現下列宣導注意事項,點選讀取後,再上架販售商品,以避免民眾、賣家違反衛生相關規定。

 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之衛生法令限制銷售或宣傳應注意事項(第二版1080528,粗體字為更新事項)各位賣家(會員)刊登販售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相關商品時,請務必確認、檢視所販售之商品是否符合下列相關法規範之要求,以免觸法。

  一、刊登販售【藥品】注意事項:個人是不能販售藥品的。

(一)有關於網路平台販售藥品,目前僅有依法核准登記之藥商、藥局與得兼營乙類成藥之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得依據「網    路零售乙類成藥注意事項」規定,於網路零售乙類成藥。

(二)有關產品是否為藥品,倘外包裝標示有我國藥品核准字號(如衛署藥輸字第000000號),則屬於藥品。

另由國外攜回之產品,倘外    包裝標示有療效或適應症等資訊(如眼藥水、感冒藥、胃腸藥、止痛產品、止癢產品),亦可能為藥品,建議民眾不要於網路刊登    販售,以免觸法。

(三)倘未依規定於網路刊登販售藥品,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如下: 1. 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如於國外旅遊購買攜回之藥品),涉違反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相關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2. 非藥商販售藥品,除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亦涉非藥商刊登   藥品廣告,違反同法第65 條規定,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3. 藥商刊登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廣告,涉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   鍰。

 4. 無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品予民眾,涉違反藥事法第50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四)傳播業者應依藥事法第66條規定,不得刊播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廣告,違反者依同法第95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    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刊登販售【醫療器材】注意事項:(一)一般民眾不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如果自行販售醫療器材,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法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    以下罰鍰。

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將家中沒有用到的醫療器材賣給他人,以免觸法。

(二)目前僅開放藥商(局)向衛生局登記後,可於網路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721品項及第二等級醫療器材18品項,且販售之醫療器材    應取得許可證。

(三)販售醫療器材之網頁應揭露下列事項: 1.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准字號、品名、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製造廠地址。

 2. 藥商(局)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局)名稱、地址及許可執照字號。

 3. 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4. 藥商(局)諮詢專線電話。

 5. 應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

 6. 具量測功能之產品,須載明提供定期校正之服務及據點資訊。

  (四)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醫療器材品項表  三、刊登販售【化粧品】注意事項:配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自108年7月1日施行,自108年7月1日起內容調整如下: (一)化粧品管理分類:目前化粧品管理分為特定用途化粧品及一般化粧品: 1.  特定用途化粧品:添加「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成分之化粧品,如為特定用途化粧品須取得許可證。

   始得輸入或製造,常見種類有,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及牙齒美白劑等。

 2. 一般化粧品:未添加「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成分之化粧品,屬於一般化粧品。

 (二)刊登販賣化粧品須注意以下事項: 1. 完整揭露產品資訊。

 2. 販售產品應有完整標示:包含中文品名、製造廠名稱及地址、進口商名稱及地址(輸入)、內容物重(容)量、全成分、用途、   用法、 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特定用途化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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