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 ... | 抗生素 法規

四、「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原檢驗方法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顯示選單按鈕網站導覽聯絡我們常見問題全民來join粉絲團登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登入點擊顯示全站搜尋想提議來附議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參與審計縣市專區:::首頁法令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網站導覽關於我們最新消息實施要點歷史資料隱私權政策RSS訂閱NGO/NPO通知服務電子報訂閱操作影片說明聯絡我們常見問題請輸入關鍵字搜尋衛生勞動主(協)辦單位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theabolitionof"MethodofTestforVeterinaryDrugResiduesinFoods-TestofAntibioticClass"發布於2020-07-01截止於2020-08-31討論(尚餘0天)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衛授食字第1091901079號主  旨: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因部分品項不符合目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檢測之需求,且本案檢液調製方法操作繁複,使用毒性高之氯仿溶劑,另尚無實驗室申請本署認證,又案內品項少,目前已有其他檢驗方法可取代,故廢止旨揭檢驗方法。

四、「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原檢驗方法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www.fda.gov.tw/TC/GovConsult.aspx)部  長 陳時中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請參見PDF)    Top0留言0已關注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1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衛授食字第1091902379號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物質之檢驗」,自即日生效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Noticeisherebygiven,fortheabolitionof"MethodofTestforVeterinaryDrugResiduesinFoods-TestofAntibioticClass"and"MethodofTestforVeterinaryDrugResiduesinFoods-TestofAntibioticSubstances"(abolitionbecomeseffectivefrom27th,November2020) 討論區(0則)這個主題暫停討論人氣留言留言時間:新到舊留言時間:舊到新訂閱轉寄下載列印查看更多留言訂閱討論區×送出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衛授食字第1091901079號主  旨: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款。

三、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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