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十四) | 都市計畫法51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2. 都市計畫法第51條​.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 ...政大開放式課程影音網關於我們課程選單知識中心文學院登入繁體简体English一般中大索引筆記(0)未登入或權限不足!討論影片問答資訊卡字幕廣告×寫筆記loading...×嵌入網址語法複製語法解析度640x360自訂大小原始碼嵌入原始碼嵌入(比例4:3)原始碼嵌入(比例16:9)自訂大小x×QRcode分享嵌入網址QRcode索引筆記討論列印日期:2021/06/22政大開放式課程影音網知識庫...107-2-戴秀雄-土地法都市計畫法(十四)長度:14:39,瀏覽:767,最近修訂:2019-09-01播放影片:https://ctld.video.nccu.edu.tw/media/2162UploadedbyNCCUMoocson2019-07-17.重點××複製檢核清單loading...×××關閉×loading...上一篇下一篇索引討論詳細位置知識庫...107-2-戴秀雄-土地法資料夾名稱107-2-戴秀雄-土地法發表人系統管理者單位教學發展中心建立2019-07-1915:31:51最近修訂2019-09-0118:28:46瀏覽767長度14:39來源https://youtu.be/AExRJNmh6RE知識庫...107-2-戴秀雄-土地法©Copyrightsince2003byNCCUCTLD.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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