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5歲兒童的保險,身故領不到半毛錢?! | 旅平險15歲以下

根據現行「旅行平安險示範條款第5條第二項的「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全部分類新聞觀點業務交流好險懂生活好險談健康退休先準備立即搜尋新聞觀點理財理財新知金融科技時事熱門話題新聞推薦業務交流銷售技巧達人專訪精選心法影音專區信心補給激勵金句團隊運作好險懂生活玩美生活流行線上美容塑身親子兩性兩性關係親子教育休閒生活美食旅遊休憩活動好險談健康保健生活保健健康飲食醫療疾病預防醫療趨勢退休先準備身心準備心理素質身體素質財富規劃保險規劃其他投資好險學堂IFPA專區好險專區法律專區輔銷工具數據精靈活動專區好粉獨享輔銷工具e教育平台IFPA專區會員中心最新熱門產業togglemenu未滿15歲兒童的保險,身故領不到半毛錢?!-PHEW!好險網輔銷工具登入新聞觀點理財理財新知金融科技時事熱門話題新聞推薦業務交流銷售技巧達人專訪精選心法影音專區信心補給激勵金句團隊運作好險懂生活玩美生活流行線上美容塑身親子兩性兩性關係親子教育休閒生活美食旅遊休憩活動好險談健康保健生活保健健康飲食醫療疾病預防醫療趨勢退休先準備身心準備心理素質身體素質財富規劃保險規劃其他投資好險學堂IFPA專區好險專區法律專區輔銷工具數據精靈活動專區好粉獨享關閉分享連結確認複製確認分享確認分享關閉客戶名單篩選-全顯示篩選-追蹤中篩選-未標記新增名單姓名上次進站時間分享文章關閉視窗新增名單返回新增好險網要求下列權限記錄您的FB資料關閉視窗允許並登入FB關閉數據精靈好險網邀請您成為我們的VIP*如果同意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個資告知聲明同意取消關注我們,收看更多好文!Phew!好險網提醒感謝您的評分,已獲得積分1點,可供活動贈品拉霸使用。

關閉視窗目前位置>首頁>新聞觀點>時事>熱門話題2018/12/05未滿15歲兒童的保險,身故領不到半毛錢?!好險網/羽聞瀏覽數:19548分享連結確認分享確認分享確認複製關閉有媒體報導,台鐵發生普悠瑪號翻車事故後,其中卑南國中師生代表學校遠赴韓國交流返途中,搭上這班死亡列車,造成包括董家2名孩童,共5名15歲以下的小孩死亡,而這些意外死亡的小孩即使已投保旅遊平安險,但卻領不到半毛身故保險金。

 凡是有小孩的父母們,看到這則新聞之後,應該都會相當氣憤,且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

但其實,有關「未滿15歲兒童無身故保險金給付」的原始法源,是來自《保險法》第107條的條款內容,而此一法條有以下2大重點:  一、原本法條的立意良善,是為了保障弱勢。

這個法條是為了保障「未滿15歲、體力相對大人弱小」,以及「欠缺行為能力」的人,避免成為想要圖謀身故理賠金者的被保險人。

 二、這條法律並不是說「未滿15歲兒童」及「行為能力受限者」在身故後,完全沒有任何保障可領。

以「未滿15歲兒童」為例,假設在15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必須「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如果在15歲之後身故,還是有身故保險金可領。

(至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且身故時,就只能領取喪葬保險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中,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以及財政部公佈的「107年度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來看,目前金額是61.5萬元)從以上《保險法》的法源依據來看,「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後,並不是什麼都領不到,只是這一則新聞的爭議關鍵在於:被保險人所投保的是旅行平安險。

根據現行「旅行平安險示範條款第5條第二項的「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內容來看,這則新聞裡提到的「未滿15歲身故者」,之所以沒辦法領到「身故保險金」,最主要是因為旅行平安險的條款規定。

不過,儘管這幾位未滿15歲而意外身故的學生,無法領到旅行平安險的身故保險金。

但是,他們絕對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身故保障」的。

因為他們至少可以獲得以下的理賠: 一、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只要是國內公、私立幼兒園、小學、中學及高中職的學生,且有繳交學、雜費並具有學籍,都可以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目前學生團體保險的年繳保費才525元,而家長上、下學期才只要各繳交175元(依教育部所公佈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的第4條規定,學生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且根據第9條第二項「參加本保險之應屆畢業生錄取大專校院且完成註冊,並繳交完成大專校院學生團體保險保險費者,自完成日起本保險效力終止」的規定,只要註冊完成,就自然而然成為學保的被保險人,也就可以獲得「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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