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地價稅 | 空地地價稅

第172 條地價稅向所有權人徵收之,其設有典權之土地,由典權人繳納。

空地稅之徵收. 第173 條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徵空地稅 ...至中間內容至網站導覽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影音專區網路影音網路照片相關連結:::地政法規Regulation法規新訊法規查詢法規樹狀查詢法規條件查詢解釋函令查詢:::首頁>地政法規>法規樹狀查詢小中大法規樹狀查詢狀態:狀態適用適用狀態停止適用/廢止停止適用/廢止查詢土地法》第四編、土地稅》第三章、地價稅》符合條件的條文共有9筆沿革與前言查詢結果匯出友善列印土地法英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81號令刪除第8、34、175條條文;修正公布第34-1、172條條文第四編、土地稅第三章、地價稅地價稅之徵收方法第167條地價稅照法定地價,按年徵收一次,必要時得准分兩期繳納。

地價稅率第168條地價稅照法定地價,按累進稅率徵收之。

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第169條地價稅以其法定地價數額千分之十五為基本稅率。

累進稅率第170條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依前條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依左列方法累進課稅: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在百分之五百以下者,其超過部分加徵千分之二。

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百分之一千以下者,除按前款規定徵收外,就其已超過百分之五百部分,加徵千分之三。

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百分之一千五百以下者,除按前款規定徵收外,就其已超過百分之一千部分加徵千分之五,以後每超過百分之五百就其超過部分遞加千分之五,以加至千分之五十為止。

累進起點地價之擬定第171條前條累進起點地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自住自耕地必需面積,參酌地價及當地經濟狀況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172條地價稅向所有權人徵收之,其設有典權之土地,由典權人繳納。

空地稅之徵收第173條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徵空地稅。

前項空地稅,不得少於應繳地價稅之三倍,不得超過應繳地價稅之十倍。

荒地稅之徵收第174條私有荒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徵荒地稅。

前項荒地稅,不得少於應征之地價稅,不得超過應繳地價稅之三倍。

不在地主土地之地價稅第175條(刪除)網站導覽SITEMAP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影音專區網路影音網路照片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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