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及指數型產品管理 | 買賣基金

鋒裕匯理資產管理是歐洲首屈一指的指數基金專家。

我們為投資者提供多種簡單、高流動性和透明度高的產品,當中包括傳統的指數基金,以至是交易所買賣 ...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台北101大樓32樓之一 總機:+886281010696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

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中查詢。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基準日為每月最後一個營業日,除息日為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只要在基準日當天或之前買入並於基準日仍持有,即可領取當月配息;基金配息之年化配息率計算公式為:每單位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之淨值*12*100%=年化配息率;每單位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淨值*100%=當月配息率;年化配息率為估算值;當月含息報酬率係以Lipper系統計算之含息累積報酬率(假設配息滾入再投資)。

所稱營業日係指盧森堡當地之營業日。

以上配息基準日和除息日為預定規則,惟實際之基準日與除息日仍以盧森堡實際公告日為準。

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得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

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

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最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向總代理人查詢;或參考本公司網站(https://www.amundi.com.tw)。

配息資料來源:AmundiAssetManagement,Lipper,原幣計價。

基金投資涉及投資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金管會規定,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且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20%,故基金非完全投資在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

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惟新興市場與高收益債市仍會因市場干擾而波動,投資人須依個人風險承受度衡量相關商品比重。

可轉換公司債具有股債雙重特性,因此,投資人需同時考量股債雙重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股價波動風險、匯率風險、信用或違約風險等。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基金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得不受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不得投資於私募之有價證券之限制,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於次級市場交易時可能因參與者較少,或交易對手出價意願較低,導致產生較大的買賣價差,進而影響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此外,因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或因財務資訊揭露不完整而無法定期評估公司償債能力及營運之信用風險,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投資人投資於基金時,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之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留意相關風險。

境內基金包含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南非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如投資人以非境內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境內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

境內基金N2類型各幣別計價受益權單位及ND類型各幣別計價受益權單位之遞延手續費應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B、U、T級別受益權單位銷售時不須銷售費用(手續費),然受益人依其持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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