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地價稅自用住宅101年9月24日截止申請 | 新 北市 自用住宅 申請

[新北市] 地價稅自用住宅101年9月24日截止申請. 10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今(101)年8月31日持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導覽常見問題網站信箱RSSENGLISH舊版網站熱門搜尋:房地交易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退稅其他:進階查詢告知事項本網站已於2016年10月19日改版,由於您的瀏覽器版本不適用於新版網站,將可能導致無法順利瀏覽網站內容或發生錯誤,建議升級為IE10以上版本,或轉址到舊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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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提醒民眾,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除不得變更供營業、出租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中仍有任何1人保留在原戶籍內未全部遷出,始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若前述設籍者之戶籍全部遷出,縱有居住之事實,亦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應於戶籍遷出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以免經查獲而遭補稅及裁處罰鍰。

或戶籍遷出後於101年9月24日前已由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一人再辦竣戶籍登記者,亦應於101年9月24日前向土地所在之稅捐機關重新提出申請,101年度地價稅始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民眾如仍有地價稅疑問,請撥該處服務電話洽詢。

89528625撰稿人土地稅科黃秀玲電話8952-8263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劉麗慧電話8952-8130更新日期:101-08-23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更多相關資訊地價稅減免及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為9月22日,請把握期限及早申請110-09-01輕鬆玩遊戲快樂拿大獎租稅叢林戰做夥來闖關!Switch+健身環、iPad等252項獎品等你來拿!110-09-01中市稅與國稅局聯合講習9月2日線上直播110-08-31車主欠繳使用牌照稅經辦妥分期繳納後,上路可免罰110-08-31高市稅處邀您捐雲端發票送愛心拿好禮110-08-31:::公告訊息最新消息稅務新聞(分類瀏覽)核定稅額公告招標資訊就業資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重大政策行政院院會議案行政院院長指示事項財政資訊發展方案財政部施政計畫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個人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外僑稅務服務外僑與綜合所得稅外僑稅務FAQ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線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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