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保險 | 學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相關業務諮詢) ◎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欲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請點右側「學校 ...首頁>團險客戶>學生團體保險團險客戶學生團體保險企業客戶專區學生團體保險學保專區◎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限「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相關業務諮詢)◎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欲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請點右側「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如有「校外教學」或「旅遊」,需投保旅行平安險時, 請點右側「我要投保旅平險」, 或與本公司派至貴校的「學保服務人員」洽詢。
學校名冊登錄我要投保旅平險最新消息內容與條款家長理賠申請/查詢常見問題教育學堂資訊下載/更多保障2021/02/01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保線上投保作業!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已自110/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二、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110/3/31前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人數及名冊輸入」,謝謝! 註:請先至「學校名冊登錄」(登入後)/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點選投保期間「1090801~1100131」, 確認繳費(退費)均已完成,方可進行第2學期投保作業。
2020/08/17109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開放下載囉!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下載109年「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檔案。
109學保相關重要書類,紙本審訂及打樣後,由於需大量印製,預計8月底、9月初寄出。
(學保手冊2本+學校投保通知書:將直接寄給學校承辦人。
)(家長通知書:送到本公司各縣市營業單位後,將再由學保服務人員轉送至貴校。
)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2020/08/12【教育部公告】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每人保費為525元。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3442號函辦理。
二、有關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說明如下: (一)每位學生(童)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525元。
本保險第1、2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1.第1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2.第2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二)本案保險期間自109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0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本公司彙整「109學年度每人保費及學保新制說明」,詳如附檔。
(敬請點此開啟) 2020/07/31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新制上路,由國泰人壽得標承作!過去「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學保)為商業型保險,由政府公開招標並以保費低者得標,得標的保險公司需自負盈虧。
但在低保費、高理賠率等因素下,保險公司常因虧損而降低承作意願。
為使學保制度更加完善,並讓學生獲得更好的保障,教育部近年來經與產官學各界會議研商,陸續完成學保條例訂定與三項子法審訂及公告,於109年8月起學保改為「政策型保險」。
今年7月9日由本公司得標,連續四年承作學生團體保險,與教育部共同守護300萬高中職以下學生及幼兒園幼兒。
109學年度起的「學保新制」由政府負擔盈虧,本公司則提供學保相關服務(如承保作業、代行收取保費、代行理賠給付等)並收取行政作業事務費,保險期間自民國109/8/1零時至110/7/31午夜十二時止,為期一年。
其他重點摘要如下: 【保費相關】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第8條,保費由教育部「保險費審議會」訂定公告。
2.本公司於教育部通知後,8/4(二)起,開放學校進行上網投保作業,學童保障不受影響,一樣是8/1(六)生效。
【理賠相關】1.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人之順序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2.若有理賠爭議,由專責的爭議處理機構負責協助調處。
3.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學生未達500元之醫療理賠,可依條款給付。
4.流產或分娩及其支出之掛號、門診費用可以申請理賠。
5.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如有「校外教學」或「旅遊」,需投保旅行平安險時, 請點右側「我要投保旅平險」, 或與本公司派至貴校的「學保服務人員」洽詢。
學校名冊登錄我要投保旅平險最新消息內容與條款家長理賠申請/查詢常見問題教育學堂資訊下載/更多保障2021/02/01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保線上投保作業!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已自110/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二、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110/3/31前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人數及名冊輸入」,謝謝! 註:請先至「學校名冊登錄」(登入後)/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點選投保期間「1090801~1100131」, 確認繳費(退費)均已完成,方可進行第2學期投保作業。
2020/08/17109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開放下載囉!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下載109年「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檔案。
109學保相關重要書類,紙本審訂及打樣後,由於需大量印製,預計8月底、9月初寄出。
(學保手冊2本+學校投保通知書:將直接寄給學校承辦人。
)(家長通知書:送到本公司各縣市營業單位後,將再由學保服務人員轉送至貴校。
)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2020/08/12【教育部公告】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每人保費為525元。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3442號函辦理。
二、有關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說明如下: (一)每位學生(童)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525元。
本保險第1、2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1.第1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2.第2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二)本案保險期間自109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0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本公司彙整「109學年度每人保費及學保新制說明」,詳如附檔。
(敬請點此開啟) 2020/07/31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新制上路,由國泰人壽得標承作!過去「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學保)為商業型保險,由政府公開招標並以保費低者得標,得標的保險公司需自負盈虧。
但在低保費、高理賠率等因素下,保險公司常因虧損而降低承作意願。
為使學保制度更加完善,並讓學生獲得更好的保障,教育部近年來經與產官學各界會議研商,陸續完成學保條例訂定與三項子法審訂及公告,於109年8月起學保改為「政策型保險」。
今年7月9日由本公司得標,連續四年承作學生團體保險,與教育部共同守護300萬高中職以下學生及幼兒園幼兒。
109學年度起的「學保新制」由政府負擔盈虧,本公司則提供學保相關服務(如承保作業、代行收取保費、代行理賠給付等)並收取行政作業事務費,保險期間自民國109/8/1零時至110/7/31午夜十二時止,為期一年。
其他重點摘要如下: 【保費相關】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第8條,保費由教育部「保險費審議會」訂定公告。
2.本公司於教育部通知後,8/4(二)起,開放學校進行上網投保作業,學童保障不受影響,一樣是8/1(六)生效。
【理賠相關】1.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人之順序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2.若有理賠爭議,由專責的爭議處理機構負責協助調處。
3.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學生未達500元之醫療理賠,可依條款給付。
4.流產或分娩及其支出之掛號、門診費用可以申請理賠。
5.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