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社會保險喪葬給付權益面面觀@ 文清的保險札記:: 隨意窩 ... | 全民健保喪葬補助

而各種社保險及補助間又有牽制及排斥之條款真的是有許多困擾存在。

... 國保的遺屬年金發現國保只請喪葬給付,卻不知家屬有資格者,也可再請領遺屬年金,可一 ...文清的保險札記大家好!我是文清!!在此將自己的保險的經驗及心得紀錄於此!!期望每個人都可以從各種不同的理財工具,將自己人生的風險管理好,社會保險與商業保同樣重要,作好全方位的保障,這是文清最大的心願...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0906241417各種社會保險喪葬給付權益面面觀?1.勞保前言從事保險工作的這幾個年頭,每每與客戶的生老病死一同成長,總是站在自己不只是一個業務員而已,而是身兼一個專業的理賠員的想法,可以就此次的申請,客戶該有的權益在那,是否有該申請而沒申請到的項目作為思考,所以辦理賠也必定是競競業業的,有位朋友的名言:『一位優秀的業務員可能賣出2,000張的保單,但不一定辦過2,000次的理賠。

』這句話總是提醒著我,雖然不一定我是最優秀的業務員,但辦理賠也定要本其所能,明瞭理賠是否有盲點,得事先作好功課,為客戶把關是個很重要的事。

每每有客戶或朋友家中有人過世,得幫忙請領死亡保險理賠,商業保險不會有太大問題,保單條款明確簡單,只要不是具爭議之意外,多半沒什麼太大的問題,但衍生出來的其實不只是單純的商業保險理賠,其實最令大家頭疼的,便是社會保險及政府的相關補助有什麼?該如何申請理賠?而各種社保險及補助間又有牽制及排斥之條款真的是有許多困擾存在。

以最近發生的實例來說,家中祖母大人於四月份享壽百齡駕鶴西歸,因傳統習俗便無法親自造訪客戶家中,只能替他們拉下相關給付申請表格協助理賠申請及相關服務,而我都必定作到只留下簽名及蓋章留給客戶自行處理後,每個欄位為客戶填完是自我要求,這樣才算是完整的服務,但此次由於客戶遺失我寄給他的申請書,但他已忘記我提示他可請領之內容,又自行跑至勞保局申辦業務,但竟無法完整得到所有的給付服務,實在令人有遺珠之憾。

案例說明家屬死亡被保人為國保,遺有配偶一人,兒女數人,其中一子為我的客戶投保勞保,其餘兄弟皆為國保,就此案例而言,可區分為兩種不同社會保險,三種給付1.國保的喪葬給付五個月86,4002.國保的遺屬年金給付3,0003.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三個月忽略點一.國保的遺屬年金發現國保只請喪葬給付,卻不知家屬有資格者,也可再請領遺屬年金,可一併請領,以此例而言具有請領資格為母親一人,本應領取遺屬年金3,000元,但晚請了一個月,勞保局不會補發,縱使親洽勞保局辦理,收件人員只引導如何填寫,卻不會多問清楚申請者的家中狀況明瞭,並分析出有何種給付可以申請,只感覺是個收件單位,教客戶填完表格即完畢了事,就只單辦國保喪葬給付卻不為其辦理遺屬年金,不多詢問一下家中情況便可知可申請遺屬年金。

忽略點二.投保單位的福利這對客戶夫妻倆同為加入北縣糕餅工會,但因父親過世只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三個月,卻不知多數工會皆有制定公婆或岳父母過世也有補助個1,000~2,000元的津貼,沒主動提工會人員也不會主動給予。

由此案例的兩個忽略點可看出,社會保險是一個沒有專屬服務的保險,縱有投保單位或是上級的主管機關單位,並非每位服務人員都明瞭自身權益為何,所以凡事都要靠自己,權利是留給知道的人申請,若是事後我沒再次confirm進度的話,相關單位只是收件送件丟出,如同作業員般的看待我們的個人權益,損失實不可輕言看待視之。

而且若是只交由相關單位辦理,這些『工作人員』似乎並非專業從業人員,對相關法令皆知悉來看,也就不能感同深受,站在客戶最大利益為原則下來為大家服務,權益損失不可不防。

案例分析忽略點一.國保遺屬年金需明瞭是否有資格請領遺屬年金國保已開辦半年有餘了,多數國保被保人之家屬在請領時,都只知道喪葬給付五個月86,400,但其實家中若有資格請領遺屬年金的話,也可以一併請領。

依國保第五節的第四十條相關規定 配偶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者。

2.年滿4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280元者。

3.無謀生能力者。

4.扶養下列情況子女者。

子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未滿20歲者。

2.年滿20歲而無謀生能力者。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280元者。

父母、祖父母需符合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280元者。

孫子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未滿20歲者。

2.年滿20歲而無謀生能力者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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