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 中原地產代理

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中原地產聘用的 ...前地產代理詐騙佣金遭廉署起訴2021年3月23日廉政公署今日(三月二十三日)落案起訴一名前地產代理,控告她涉嫌向前僱主隱瞞她促成了一宗物業租賃交易,詐騙而誘使該公司不向有關交易的租戶收取代理佣金四萬七千八百元。

張輝雄,五十一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前地產代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三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中原地產聘用的持牌物業代理,被派駐到中原(工商舖)的黃竹坑香葉道分行工作。

中原地產備有一個資料庫供其物業代理查閱及記錄可供出售或出租物業的資料。

就每一宗工商物業的租賃交易,中原地產一般會向業主及租戶各收取相等於一個月租金作為代理佣金。

被告約於二○一八年八月接待一名中原地產客人,對方正物色一個位於黃竹坑的出租寫字樓物業。

該客人最終決定租用一個位於田灣一幢工業大廈的物業。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至十月九日期間,當她有責任向中原地產披露其作為該公司的物業代理所促成的任何物業交易時,對中原地產隱瞞或未有向其透露她促成了上述物業的租賃交易,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原地產不向有關租戶收取代理佣金四萬七千八百元,導致中原地產蒙受不利。

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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