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幸福保險 | 郵局保險15年

109年7月3日交通部核轉中華郵政公司109年7月1日壽字第1092201128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我有興趣預約投保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網站導覽企業郵局校園郵局兒童郵局網路郵局各地郵局基隆郵局臺北郵局板橋郵局三重郵局桃園郵局新竹郵局苗栗郵局臺中郵局彰化郵局雲林郵局嘉義郵局南投郵局臺南郵局高雄郵局屏東郵局宜蘭郵局花蓮郵局臺東郵局澎湖郵局English查詢專區下載專區營業據點客戶服務字型大小字型小字型中字型大郵務業務儲匯業務壽險業務集郵業務代售業務理財專區房地產出租保險業務房貸業務壽險資訊公開獲獎紀錄溫馨小品專區保戶關懷專區首頁 > 保險業務 > 商品櫥窗 > 現售商品:::保險業務商品櫥窗各類壽險(含停售)商品現售商品依需求選擇商品觀看廣告影片高齡化保險商品專區保障型保險專區微型保險專區度假打工青年專區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專區實質課稅原則最低稅負制預約投保專區保戶服務投保人須知暨要保書填寫說明保戶郵好康線上好讀分紅保單資訊揭露郵政壽險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宣告利率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收費一覽表金融友善服務專區共同申報準則(CRS)mobileselectmenu各類壽險(含停售)商品現售商品依需求選擇商品觀看廣告影片:::商品櫥窗現售商品最後更新日期:110/07/01回上頁回列表郵幸福保險自109年07月01日起發售保費試算預約投保產品介紹詳細資訊本保險自109年7月1月起發售。

備查文號:109年7月3日交通部核轉中華郵政公司109年7月1日壽字第1092201128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我有興趣預約投保專區馬上試算保單費率查詢給付內容 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每屆滿3、6、9、12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之3%給付「生存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滿期日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當時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所繳保險費。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身故當時到達年齡之門檻比率。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完全失能,並經醫院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之最大者,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保險費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所繳保險費。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到達年齡之門檻比率。

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註:1.各到達年齡之「門檻比率」如下表:到達年齡門檻比率16-30歲190%31-40歲160%41-50歲140%51-60歲120%61-65歲110%到達年齡門檻比率16-30歲190%31-40歲160%41-50歲140%51-60歲120%61-65歲110%2.身故/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到達年齡」:指依被保險人原始投保之保險年齡,加上身故或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一後所計得之年齡。

3.「累積所繳保險費」,係指以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當時之保險金額為準,按年繳繳費方式計算之保險費數額乘以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當時保單年度數。

回網頁頂端投保規定繳費期間:15年。

保險期間:15年。

投保年齡:男性:16歲至45歲。

女性:16歲至50歲。

保險金額:最低投保金額:新臺幣10萬元。

最高投保金額:新臺幣250萬元。

註: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數件郵政壽險保單,其保險給付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最高限額。

繳費方式:除另有規定外,首期/續期保費一律以儲金帳戶轉帳扣繳,並給予1%轉帳折扣。

繳費方法:月繳、季繳、半年繳、年繳。

回網頁頂端注意事項契約轉換限制:本保險不得轉換為其他險種,其他險種亦不得轉換為本險種。

其他: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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