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期刊-法學叢刊第19 卷第4 期 ... | 保險契約解除

保險契約法定解除權係基於保險契約為善意契約之特殊性質,依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所規定,即訂立契約時,違反告知義務所致。

此外,契約尚有因當事人之合意解除 ...法源法律網回首頁網站導覽加入會員會員登入購買授權與點數設為首頁訂閱舊報法源電子報精選六法法規查詢法規類別判解函釋裁判書起訴書英譯法規法學論著法學題庫會員專區論著投稿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國家考試升學考試法學期刊請收錄全文論著名稱:壽險公司契約解除權之行使與限制問題之研究編著譯者:黃川口出版日期:1974.10刊登出處:台灣/法學叢刊/第19卷第4期/1-9頁頁  數:9點閱次數:962標  籤:基本資料相關資料關鍵詞:保險契約;失其效力;保留解除權;喪失權利;約定解除權;保險人中文摘要:保險契約法定解除權係基於保險契約為善意契約之特殊性質,依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所規定,即訂立契約時,違反告知義務所致。

此外,契約尚有因當事人之合意解除者,稱合意解除或約定解除。

目  次:(一)保險契約解除之含義   (1)解除之意義   (2)解除契約與解除條件之成就   (3)解除契約與終止契約之不同   (4)解除契約與契約無效之不同(二)壽險契約解除之法定原因(三)解除權之行使與阻卻   (1)解除權之行使方法   (2)解除權之不可分性   (3)解除權之拋棄   (4)解除權時效消滅(四)保險契約解除之效果相關法條:相關判解:相關函釋:相關論著:法源法律網網站導覽|關於法源|使用規範|策略聯盟|聯絡我們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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