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規定 | 興櫃股票集保

項目, 科技事業, 文化創意事業. 上市, 上櫃. 興櫃股票市場, 登錄滿六個月, 登錄滿六個月. 上市:文化創意事業除集保對象不含總經理及研發主管外,餘比照上市科技 ...證券>承銷>服務項目>上市上櫃規定親愛的訪客,您好!加入會員站內搜尋個股速覽上市上櫃規定一般公司上市/上櫃標準科技事業上市/櫃標準科技業、文化創意上市/櫃比較項目科技事業文化創意事業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市場登錄滿六個月登錄滿六個月上市:文化創意事業除集保對象不含總經理及研發主管外,餘比照上市科技事業。

上櫃:文化創意事業除(1)無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之淨值不低於股本2/3(2)集保對象不含總經理及研發主管外,餘比照上櫃科技事業。

設立年限----資本額申請上市時達三億元以上且普通股兩千萬股以上五仟萬元以上且普通股五百萬股以上淨值最近期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2/3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之淨值不低於股本2/3獲利能力----股東人數及持股比例記名股東人數1,000人以上,且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500人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300人,且佔股份總額20%以上或1,000萬股以上股票集保集保對象:董、監、5%大股東、總經理、研發主管,及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出資而在公司任職,並持有千分之五股份或10萬股以上者集保股數(1)個別持股100%集保(2)申請上市時總計不得低於以下比率:三千萬股以下者,應提交總額25%三千萬股~一億股以下者a.+20%一億股~二億股以下者a.+b.+10%超過二億股部份a.+b.+c.+5%上述扣除推薦證券商公開銷售後之其餘股份,包括以下部分:於申請初次上市日至掛牌日止所取得增資發行並於經濟部變更登記完成之新股,以及其他原因而持有之股份;於掛牌日止尚未取得股票者,應承諾於取得股票後提交集中保管。

董事、監察人及股東提出老股供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但未實際於過額配售中出售並由證券承銷商退還之股份。

集保期間:(1)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

(2)永久集保:第(1)項屆期領回時,如因該次之領回,致全體董監事集保之持股比率低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規定」,應仍繼續予以集保。

集保對象:董、監、5%大股東、總經理、研發主管,及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出資而在公司任職,並持有千分之五股份或10萬股以上者集保股數:(1)個別持股100%集保(2)申請上櫃時總計不得低於以下比率:三千萬股以下者,應提交總額25%三千萬股~一億股以下者a.+20%一億股~二億股以下者a.+b.+10%超過二億股部份a.+b.+c.+5%上述扣除推薦證券商公開銷售後之其餘股份,包括以下部分:於申請初次上櫃日至掛牌日止所取得增資發行並於經濟部變更登記完成之新股,以及其他原因而持有之股份;於掛牌日止尚未取得股票者,應承諾於取得股票後提交集中保管。

董事、監察人及股東提出老股供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但未實際於過額配售中出售並由證券承銷商退還之股份。

集保期間:(1)自開始櫃檯買賣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其二分之一,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

(2)永久集保:第(1)項屆期領回時,如因該次之領回,致全體董監事集保之持股比率低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規定」,應仍繼續予以集保。

承銷股數規定發行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應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承銷。

另亦得以公司已募集發行之股票作為推薦證券商穩定承銷價格之過額配售。

公開發行初次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時,應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辦理承銷。

另亦得以公司已募集發行之股票作為推薦證券商穩定承銷價格之過額配售。

不宜條款同一般公司上市同一般公司上櫃股務機構無限制專業股務代理機構推薦券商1家2家以上審議方式上市審議會通過提請董事會討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上櫃審議會通過提請董事會討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網路下單網路下單財富管理下單財富管理下單定期定額存股定期定額存股雲端自選股雲端自選股雲端條件單雲端條件單雲端帳務雲端帳務優質服務客服專區訂閱中心我要開戶線上開戶預約開戶我的最愛我的最愛標題:我的最愛連結:確定取消©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22樓   客服專線:0800-088148   手機及國外客服專線:(02)2708-3972相關連結網站導覽公平待客專區免責聲明個資聲明保密措施共同行銷服務據點聯絡客服金融友善專區香港元富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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