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後,車損的計算? @ 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 ... | 車損賠償

這條即是發生車禍後被害者得請求車損賠償的依據。

... 簡單來說,就是發生車禍時被害者固得請求加害者賠償其修理汽機車的費用,但該費用以 ...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跳到主文歡迎光臨,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提供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或法律諮詢(請電0918099945)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Jul11Mon201620:00發生車禍後,車損的計算?馬路上每天有數以萬計的機車、汽車在奔馳著,有時難免發生車禍。





,所以本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發生車禍時要怎麼處理。

而車禍的處理,除了證據保全、告訴期間或請求權的時效要注意外,不外乎是發生車禍後,怎麼跟對方索賠、或是對方要求的賠償合理嗎?法律上又是怎麼認定呢?今天就來談談每個人都可能遇到,但卻可能不知道的─汽車/機車的折舊。

 民法第196條規定,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這條即是發生車禍後被害者得請求車損賠償的依據。

惟按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可資參照。

簡單來說,就是發生車禍時被害者固得請求加害者賠償其修理汽機車的費用,但該費用以必要為限,並且關於更新零件部分之請求,應以扣除按汽機車使用年限計算折舊後之費用為限。

在現在的實務上對汽車和機車的零件折舊有一套計算標準,說明如下: 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非運輸用汽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369/1000(機車則耐用年數為3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539/1000),且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9/10,另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款,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月計。

 哇!好像很複雜?其實不會啦!簡單說,就是車子出廠後每年就折舊其價額的369/1000,超過5年後,在法律實務的認定上只有原價值的1/10,所以計算折舊時就要扣除9/10的金額,剩下才是車禍有肇責之相對人需負擔的修理費用。

但在此要注意的是,可以依上開折舊規定扣除金額的只有零件的部分,並不包括工資!所以建議車禍的被害者去車廠修理車子時,要要求車廠的收據分別列出零件及工資的部分,此時工資的部分就可全額求償囉!舉例來說,某甲的LEXUS350被某乙騎車撞到,某甲去原廠修理共花費20000,其中5000是工資,15000是零件換新的費用,若某甲的愛車出廠年限已逾5年,則法院會判決某乙賠償的汽車修理費用即是5000元工資+1500元(15000元零件費用的1/10),也就是6500元!但如果某甲並未要求車廠將工資及零件費用非別臚列,很可能就只會獲賠全部收據費用的1/10即2000元,兩者差異4500元,對權益影響甚大! 或許有些人不能接受,認為:如果某甲沒有被某乙撞到,他的零件用的好好的,也不需要花錢修理,卻因為被某乙撞到而須自負9/10的零件費用,不是很不公平?!但換個角度想,發生車禍而將車子零件換新,被害者車主得到的是全新的零件,而不是他已經使用數年可能即將不堪使用的零件,若要車禍的加害者負擔全部的零件換新費用,等同於讓被害者車主獲得新零件而有新零件與舊零件的價差利益,在法律上會認為這樣的不當得利並不合理。

最後說明的是,法律上的思考是這樣,但不代表發生車禍時一定要如此計算車損賠償費用,畢竟車禍案件通常可以先經過調解,調解不成再上法院,曠日費時的訴訟對雙方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還是建議本著誠意先好好談談囉!文章標籤車禍車損損害賠償全站熱搜創作者介紹趙璧成律師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趙璧成律師發表在痞客邦留言(1)人氣()E-mail轉寄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法律案例分享此分類上一篇:房客不繳房租,房東可以換鎖嗎?此分類下一篇:如何防止羈押上一篇:房客不繳房租,房東可以換鎖嗎?下一篇:東海夜市撞車案▲top留言列表發表留言熱門文章文章分類法律案例分享(3)未分類文章(13)最新文章最新留言文章精選文章精選2017八月(1)2017七月(1)2017六月(2)2017五月(1)2017三月(2)2016七月(2)2014十二月(1)2013四月(2)2013一月(1)2012十二月(3)所有文章列表文章搜尋新聞交換(RSS)誰來我家參觀人氣本日人氣:累積人氣:QR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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