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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禍(僅車損)調解無解需上法院(民事),對方態度很差,想詢問 ...

說她覺得她只是擦撞了一下,只願意出7千元來賠償,我先生不願意再跟她爭辯,就說那就上法院吧! 但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和解就好,因此就找了調解委員會,就在昨天 ...首頁汽車汽機車七嘴八舌123前往頁尾返回列表訂閱文章我要回覆handh01185分樓主handh0118個人積分:5分文章編號:58447287訊息文章段落車禍(僅車損)調解無解需上法院(民事),對方態度很差,想詢問賠償2015-12-0410:53454644收藏回覆分享引言連結回報推薦只看樓主列印大家好..第一次發文請多多包涵!文長請見諒~11月初時先生與A小姐在台北市路上發生擦撞,先生為大馬路直行車,A小姐從左方車道在要右轉前打了方向燈就立刻右轉,雙方車速都不快,但造成先生的車左方共6片車體受損,回原廠估價修車需29021元。

事發當時有報警處理,警方有開事故單,但因A小姐在過程中一直不斷的說要趕著回公司、只是很簡單的擦撞、她是老板她會負責、她很忙...沒時間回警局做筆錄等等的話,所以警察僅在警察那張單子上寫:A小姐願意和解且賠償我先生。

註:A小姐僅保強制險。

註:警察說這個事故很單純,就是A小姐沒有禮讓直行車,A小姐要負全責...我們有行車記錄器,但僅有A小姐如何切入,沒有事發撞到的影片但......惡夢就這麼開始了~~~先生在事發的當下,就跟A小姐說他的車要回原廠修,請原廠估價(現代的車),A小姐說如果現代的原廠估的金額太高,就要去她的SKODA車原廠修(OS:進口車原廠更貴吧?!)隔天,先生馬上請原廠估價29021元,告知A小姐後,她覺得太誇張怎麼可能小小的擦撞就要花這麼多錢,就說要去她的車廠問,結果她原本說的"原廠",其實只是一般的私人修車廠,且更扯的是..原本她擦撞的6片開始不願意承認有撞這麼多片了,一直說她只擦撞到5片,另一片(車子下方)的是我先生自己本來就有磨損(OS:但她也有擦撞到啊!!),她不願意負責!然後私人廠估價5片12500元,後來還與老板一搭一唱,說我先生的車本來就有自己磨到,怎麼可能都怪她,要她賠,車廠老板還說可以再製造一次假車禍(原A小姐沒有保第三責任,但出事的隔天馬上保了),請我們雙方約好10天後再某個地方,假裝發生一樣的事情,就可以請保險公司賠....我先生當然不想配合也覺得太誇張,就直接走掉,不想繼續談。

過幾天...我先生打給A小姐,想詢問她賠償事宜,A小姐開始抱怨...說她覺得她只是擦撞了一下,只願意出7千元來賠償,我先生不願意再跟她爭辯,就說那就上法院吧!但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和解就好,因此就找了調解委員會,就在昨天進行調解...因為A小姐在事故發生至今態度都相當不好,而且說話一直不老實,所以我們估算了賠償金:修車費29021元+修車時租車代步(因居住地及工作關係,需開車上下班與拜訪客戶)15000(3000/天)+油錢1100元,共45121元A小姐一看到這個金額就說我們敲詐她,看她是有錢人就這樣...==然後在調解的過程中不斷的說她不需要付全部的責任,雙方都有錯,又扯一堆認識警察局長、認識先生公司的老板等...而且調解時也不斷的大聲吼叫,還說她一個月薪水才10萬(之前不是說5萬嗎),還要賠這個錢她不願意....調解委員來詢問我先生時,我先生跟他說:如果A小姐願意賠2萬,就可以和解。

沒想到A小姐聽到2萬就說不要!她只要賠7千,之後已懶得與她爭吵~決定上民事法院告她。

想詢問:1.因先生的車是3年車,查詢相關法條修車零件費用是會被折舊,但估價單上大部份的費用都是烤漆,有工資23500元、零件5521元,所以依法條規定會每年遞減*0.369,計算之後折舊零件是第一年5521*0‧369=2037元5521-2037=3483元第二年3484*0‧369=1285元3483-1285=2197元第三年2197*0‧369=810元2197-810=1386元修車費用:23500+1386=24886元是嗎?2.如果需代步車,請問如果有租車的證明後,法官真的會判租車費全賠嗎?還是僅算大眾交通工具?3.因這段時間A小姐的態度極差,且一再說謊,我們也不想去她的車廠修(她說要報在她的公司帳),也覺得她會跟老板串通...可以要求一定要在原廠修,或是第三方公正的車廠嗎?4.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跟A小姐每交涉一次,當天都會身心俱疲!!!謝謝大家收看!附上估價單。

2015-12-0410:53#14引言分享MystiqueHsiao4501分2樓MystiqueHsiao個人積分:4501分文章編號:58448302訊息handh0118wrote:大家好..第一次發...(恕刪)想先請教,你們自己車子的保險內容?MyInteriorKnow



2. 發生車禍後,車損的計算? @ 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 ...

這條即是發生車禍後被害者得請求車損賠償的依據。

... 簡單來說,就是發生車禍時被害者固得請求加害者賠償其修理汽機車的費用,但該費用以 ...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跳到主文歡迎光臨,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提供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或法律諮詢(請電0918099945)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Jul11Mon201620:00發生車禍後,車損的計算?馬路上每天有數以萬計的機車、汽車在奔馳著,有時難免發生車禍。





,所以本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發生車禍時要怎麼處理。

而車禍的處理,除了證據保全、告訴期間或請求權的時效要注意外,不外乎是發生車禍後,怎麼跟對方索賠、或是對方要求的賠償合理嗎?法律上又是怎麼認定呢?今天就來談談每個人都可能遇到,但卻可能不知道的─汽車/機車的折舊。

 民法第196條規定,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這條即是發生車禍後被害者得請求車損賠償的依據。

惟按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可資參照。

簡單來說,就是發生車禍時被害者固得請求加害者賠償其修理汽機車的費用,但該費用以必要為限,並且關於更新零件部分之請求,應以扣除按汽機車使用年限計算折舊後之費用為限。

在現在的實務上對汽車和機車的零件折舊有一套計算標準,說明如下: 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非運輸用汽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369/1000(機車則耐用年數為3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539/1000),且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9/10,另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款,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月計。

 哇!好像很複雜?其實不會啦!簡單說,就是車子出廠後每年就折舊其價額的369/1000,超過5年後,在法律實務的認定上只有原價值的1/10,所以計算折舊時就要扣除9/10的金額,剩下才是車禍有肇責之相對人需負擔的修理費用。

但在此要注意的是,可以依上開折舊規定扣除金額的只有零件的部分,並不包括工資!所以建議車禍的被害者去車廠修理車子時,要要求車廠的收據分別列出零件及工資的部分,此時工資的部分就可全額求償囉!舉例來說,某甲的LEXUS350被某乙騎車撞到,某甲去原廠修理共花費20000,其中5000是工資,15000是零件換新的費用,若某甲的愛車出廠年限已逾5年,則法院會判決某乙賠償的汽車修理費用即是5000元工資+1500元(15000元零件費用的1/10),也就是6500元!但如果某甲並未要求車廠將工資及零件費用非別臚列,很可能就只會獲賠全部收據費用的1/10即2000元,兩者差異4500元,對權益影響甚大! 或許有些人不能接受,認為:如果某甲沒有被某乙撞到,他的零件用的好好的,也不需要花錢修理,卻因為被某乙撞到而須自負9/10的零件費用,不是很不公平?!但換個角度想,發生車禍而將車子零件換新,被害者車主得到的是全新的零件,而不是他已經使用數年可能即將不堪使用的零件,若要車禍的加害者負擔全部的零件換新費用,等同於讓被害者車主獲得新零件而有新零件與舊零件的價差利益,在法律上會認為這樣的不當得利並不合理。

最後說明的是,法律上的思考是這樣,但不代表發生車禍時一定要如此計算車損賠償費用,畢竟車禍案件通常可以先經過調解,調解不成再上法院,曠日費時的訴訟對雙方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還是建議本著誠意先好好談談囉!文章標籤車禍車損損害賠償全站熱搜創作者介紹趙璧成律師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趙璧成律師發表在痞客邦留言(1)人氣()E-mail轉寄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法律案例分享此分類上一篇:房客不繳房租,房東可以換鎖嗎?此分類下一篇:如何防止羈押上一篇:房客不繳房租,房東可以換鎖嗎?下一篇:東海夜市撞車案▲top留言列表發表留言熱門文章文章分類法律案例分享(3)未分類文章(13)最新文章最新留言文章精選文章精選2017八月(1)2017七月(1)2017六月(2)2017五月(1)2017三月(2)2016七月(2)2014十二月(1)2013四月(2)2013一月(1)2012十二月(3)所有文章列表文章搜尋新聞交換(RSS)誰來我家參觀人氣本日人氣:累積人氣:QR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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