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資源 | 重大傷病卡補助金申請

(一)重大傷病卡 1. ... 申請文件:(1)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2)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 ... 現場臨櫃申請者請攜帶健保卡(4)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新屋分院 | 新屋分院English行動版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Registered | ENGLISH | Togglenavigation今日桃醫醫院介紹優質團隊醫療科別護理及醫事部門行政部門防治中心與委員會親民服務門診時間表就醫指南表單下載自費專區服務專線感謝函專區意見改善影音專區常見FAQ衛教廣場常用連結翻譯詞彙對照表遺留物品管理系統就醫經驗及滿意度調查訊息專區停診及快報桃醫榮耀最新消息媒體報導醫政訊息空床資訊個資保護專區政府公開資訊急診即時資訊線上服務網路掛號線上申辦線上諮詢活動報名意見交流熱門議題投票院長信箱徵才招標線上應徵招標公告員工專區員工專區醫療相關放射/檢驗報告字級小中大癌症中心癌症資源中心:::癌症中心Togglenavigation本科介紹安寧療護組多專科團隊癌症資源中心最新消息癌症照護臨床研究連結法源依據:::捷徑位置 : 首頁癌症資源中心癌症資源中心內容標  題社會福利資源內  容(一)重大傷病卡1.電話:0800-030-598、(03)433-9111分機3322、33582.負責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3.申請資格: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4.申請文件:(1)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2)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病名欄,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三)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現場臨櫃申請者請攜帶健保卡(4)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二)身心障礙手冊1.負責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2.申請資格: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3.申請文件:(1)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2)6個月內一吋照片三(3)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委託申請書(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負責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2.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2)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112,500元(3)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60萬元/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540萬元3.申請文件:(1)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調查表(2)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3)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稅籍資料清單(4)全家人口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5)申請人及受扶助人口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6)有工作能力者之勞保投保資料表(7)切結書(8)申請人印章(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因低收入戶資料繁複,建議申請民眾下載「低收入戶應備文件告知單」,就個人家戶狀況檢視應備文件,辦理之前先與社福中心或公所進行電話諮詢(四)縣市政府急難救助1.負責單位:(1)直轄市、縣(市)政府(2)鄉(鎮、市、區)公所(3)村里辦公處2.申請資格:申請急難救助之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為限;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於同一年度已申請一次為限3.申請文件:(1)急難救助金核發標準申請訪查表(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勿省略)(3)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4)急難事由相關證明文件(a)醫療事由: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b)喪葬事由:死亡證明書、喪葬收據或估價單(c)失業事由:求職登記證明及3張就業媒合介紹卡(d)其他事由所須必要證明文件(五)教育部學產基金1.申請單位:大學以下學生所就讀之學校2.申請資格: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以下簡稱幼兒),因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者3.申請文件:(1)申請表(2)全戶戶籍謄本(3)在學證明(4)重大傷病證明(六)勞保失能給付1.連絡電話:0800-078-7772.負責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3.申請資格: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4.申請文件:(1)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2)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七)健保欠費分期1.連絡電話:0800-030-5982.負責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3.申請地點:依預約時段至選擇辦理地點之服務台(臺北業務組在5樓;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業務組在1樓;高屏業務組在2樓)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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