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的定義沖突及其法理化解--區塊鏈--人民網 | 法定貨幣定義

法定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自行發行的用於替代現金的支付工具,與現有法定貨幣等值、在經濟學上屬於流通中現金。

但是,法定數字貨幣不屬於動產,受限於終端 ...首頁黨政黨網·時政人事反腐理論黨史黨建要聞經濟·科技社會·法治文旅·體育健康·生活國際軍事港澳台灣教育房產科普觀點人民網評三評人民財評人民來論人民訪談互動領導留言板黨建雲強國論壇維權可視化視頻圖片圖解地方京津冀晉蒙遼吉黑滬蘇浙皖閩贛魯豫鄂湘粵桂瓊渝川黔滇藏陝甘青寧新鵬雄安舉報專區多語言|合作網站毛主席紀念堂周恩來紀念網鄧小平紀念網人大新聞網工會新聞網中國僑聯學習強國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中組部12380舉報網全國哲學社科工作辦中國統一戰線新聞網旗幟網國家保密局人事考試網科普中國知識產權中國城市網中國國家人文地理登錄退出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領導留言板強國論壇人民視頻人民智雲人民日報報系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中國汽車報中國能源報健康時報証券時報國際金融報網諷刺與幽默中國城市報新聞戰線人民論壇環球人物中國經濟周刊民生周刊國家人文歷史人民周刊旗下網站國家重點實驗室環球網海外網人民圖片人民視覺人民網研究院人民網>>區塊鏈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的定義沖突及其法理化解楊東 陳哲立2020年07月03日15:1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小字號原標題: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的定義沖突及其法理化解  摘要:隨著電子支付和數字加密貨幣的發展,中央銀行自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條件開始具備。

法定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自行發行的用於替代現金的支付工具,與現有法定貨幣等值、在經濟學上屬於流通中現金。

但是,法定數字貨幣不屬於動產,受限於終端設備也難以具備法償性,與現有的法定貨幣的定義不兼容。

法定數字貨幣與現鈔貨幣在性質與定位上一致,應當被納入法定貨幣體系之中。

為此建議將法定數字貨幣理解為對中央銀行的特殊債權,並對現有法律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修改。

  關鍵字:電子支付﹔數字貨幣﹔主權貨幣﹔中央銀行﹔區塊鏈  作者:楊東: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區塊鏈研究院研究員﹔陳哲立: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博士研究生(日本東京1130023)。

  近年,金融科技、區塊鏈技術迅猛發展,為支付結算領域帶來了諸多變革,電子支付、數字加密貨幣等支付方式相繼涌現。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學習並發表重要講話,對發展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意義、發展方向等作出深刻闡釋,並對區塊鏈技術的發展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區塊鏈在數字金融領域有重要應用前景。

國際互聯網巨頭Facebook提出了Libra項目,意圖打造一種非主權、價值穩定的數字加密貨幣,各國中央銀行紛紛表示關注。

在此背景下,包括中國在內的部分國家的中央銀行提出了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計劃,即由央行直接提供一種數字化的支付工具,用以取代現金,降低交易成本和貨幣發行成本,提升支付效率。

目前已經涌現了一些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技術方面的研究成果較為豐富。

然而,與貨幣有關的法律規定僅及於國家所發行的硬幣和紙幣,法律中尚缺乏法定數字貨幣的容身之地,法定數字貨幣與現有法定貨幣的關系尚不明晰。

  傳統上,法學中所說的貨幣僅指法定貨幣,且定義較為狹窄。

相較於經濟學上一般把貨幣認定為交換媒介、計量單位以及價值存儲的工具,法學上通常把貨幣限定為國家的本位貨幣或稱法定貨幣,將貨幣定義為基於國家主權而發行且具有法償性的一種特殊動產,法律規定了其名稱、種類和發行程序,用以充當流通手段。

具備法償性的貨幣也被稱作法償貨幣(LegalTender),所謂法償性,是指貨幣的佔有人具備絕對的支付能力,任何金錢債務的債權人都不得拒收。

這種理論被稱為貨幣的國家理論(TheStateTheoryofMoney)。

同時,為確保支付被確認后就不可逆轉的完成,即每筆支付都具備所謂的最終性(finality),貨幣具有特殊的“佔有即所有”規則,在充當所有權客體時,貨幣所有權與對貨幣的佔有是合一的:任何佔有貨幣的主體都將被推定貨幣的所有人,即便該主體獲得貨幣的方法有瑕疵,也隻能由其他法律關系如債權關系來調整。

因而支付完成后受讓人就獲得了貨幣的所有權,該支付也就被最終確認。

  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可以使支付工具和投資工具相分離,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實現社會經濟效率的提升。

但是,相應的法律制度卻無法解釋法定數字貨幣的本質與特性,亦無法保障其發行與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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