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貨幣 | 法定貨幣定義

法定貨幣((Legal Tender,Fiat Money,Flat Money),簡稱法幣,又稱不兌現紙幣。

法定貨幣(Flat Money)是指貨幣沒有用上一些有價值的實物作為貨幣的本位,法定貨幣不 ...法定貨幣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法定貨幣((LegalTender,FiatMoney,FlatMoney),簡稱法幣,又稱不兌現紙幣。

目錄1法定貨幣簡介2法定貨幣的產生[2]3法定貨幣的發展[3]4不兌現紙幣的特點[4]5實物貨幣和不兌現紙幣的區別[4]6我國的法定貨幣[5]7參考文獻[編輯]法定貨幣簡介  法定貨幣(FlatMoney)是指貨幣沒有用上一些有價值的實物作為貨幣的本位,法定貨幣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將貨幣兌現為實物的義務,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為合法通貨的貨幣。

法定貨幣的價值來自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其購買力,但貨幣本身並無內在價值(Intrinsicvalue)。

如當今的紙幣。

只有在公眾相信它會被接受時,法定貨幣才會生效。

  部分發行法定貨幣的國家或銀行,會將其法定貨幣與一種或數種外幣掛鉤,並以政府外匯儲備維持其匯價在一定的水平。

亦有法定貨幣是沒有任何錨,其價值是自由浮動,倚靠發行者控制發行量來維持。

  在歷史上,政府強制規定紙鈔以及非稀有金屬﹝如銅、鎳等材質﹞的硬幣為法定貨幣之前,大多數流通的貨幣也具有一定的內在價值,例如金幣、銀兩,此種貨幣稱為商品貨幣(CommodityMoney)  許多人認為法定貨幣沒有錨。

張五常認為不對。

其實,法幣也是有錨的,法幣的錨乃是經濟的CPI指數物品籃子。

而如果貨幣量的變動要同時考慮價格水平之外的其它經濟目標,那麼就是給貨幣下了多個錨。

[1][編輯]法定貨幣的產生[2]  像干預金融制度一樣,政府也干預貨幣本位,最重要的干預可能是建立法定貨幣。

一般是出於財政原因,當政府進行干預而授予某家銀行壟斷特權時,這種過程通常就開始了,我們已經討論了英格蘭銀行的重要情形。

該銀行從一文不名的政府手中購買特權,這些特權又導致了其他銀行通常用英格蘭銀行的債務來清償它們的債務的金字塔型的制度,而英格蘭銀行自身繼續用黃金清償其債務。

最終,政府會進行干預以打破特權銀行的債務和錨商品之間的聯繫。

在英國的情形中,政府對英格蘭銀行信用的過度需求使後者不459能維持用現金支付,而政府在1797年的干預使英格蘭銀行的無清償能力合法化,並命令它停止這種支付。

貨幣成為不可兌換性的,並且一直保持這樣,直到1821年,可兌換性又重新恢復了,但是在1914年又受到壓制。

不斷增加的政治干預使以後恢復可兌換性的努力很少取得成功,並隨著20世紀70年代早期佈雷頓森林體系的崩潰,任何與黃金的正式聯繫也最終被放棄了。

  在美國曆史上,政治壓力削弱了與黃金聯繫的同樣過程也是很明顯的。

在19世紀,美國政府多次進行干預以壓制可兌換性,並最終恢復了它。

最顯著的情形是隨著1861年國內戰爭的爆發而發生的。

當時,聯邦政府對銀行信用的需求迫使主要的商業銀行放棄可兌換性。

直到1879年,美國一直維持不可兌換的綠背紙幣(1861年美國聯邦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

——譯者註)本位。

然後,在1933年之前,一直沒有干預地維持著黃金本位。

當1913年聯邦儲備建立時,其意圖是讓聯邦儲備在該本位下運營。

然而在一年之內,國際黃金本位就崩潰了,聯邦儲備很快就成為惟一的依然和黃金相聯繫的主要中央銀行。

此時,聯邦儲備發現它自己具有比黃金本位下的中央銀行通常所具有的更多的決策權,但是它不清楚該做什麼。

甚至在20世紀20年代,在恢復國際黃金本位的、註定要失敗的努力之後,它依然具有相當大的決策權。

它再次具有很大的決策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當時,國際黃金本位,作為佈雷頓森林體系的修正形式被重新建立。

在戰後,受到政府自身的鼓勵,聯邦儲備開始實施比所允許的長期制度中更為擴張的貨幣政策。

聯邦儲備的黃金存量因此而逐漸下降,並且當其受到被強制執行的黃金儲備要求的約束時,它游說國會廢除這種要求。

國會這樣做了,並且黃金交換本位原則的剩餘部分也被進一步地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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