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產險共保聯營與再保經營組員 | 保險與再保公司的關係為何

係指共保成員間並未簽屬共保合約,明定保險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完全是共保 ... 意義:保險人承保時,審酌其承擔能力與業務性質, 臨時逐件將業務洽分再保人。

... 巨災股權賣權係指以股票為交易標的物之選擇權,及保險公司支付賣權權利金,向 ...Pleasecontactyoursystemadministrator.(Err: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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