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一個月後被告過失傷害 |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

1,你願意和解賠償他就不提出告訴(過失傷害)。

... 公司: 保險公司那邊也是暫緩理賠的動作: 想問這樣的情況如何自保: 以及後續可能會有的情形: ...TogglenavigationPTT學習區看板列表熱門文章最新文章首頁lawRe:[問題]車禍一個月後被告過失傷害Re:[問題]車禍一個月後被告過失傷害看板Law作者JustSad時間2019-10-1915:30:01留言33則留言,1人參與討論推噓0 (0推0噓33→)不論你是否有隱瞞部分事實,車禍當下若有報警,警方會拍照蒐證。

初判表的照片與車距、剎車痕跡、相關位置距離,都能初步參考。

兩造不服,可以花3000做車禍鑑定,才能有公正的肇責認定比例。

※引述《GeniePei(hyuna_hello)》之銘言::之前在時速20以內因為塞車:不小心撞上前方的車這一句不影響,故意或不小心都一樣。

:對方是某B牌改裝車除非修法放寬,上法院或警局偵辦時,改裝車先吃一張罰單。

:當下看是只有板金輕微的凹下去車損不是只有看外觀或你說了算,但也不是他指定說了算。

雙方同意的車廠估價,雙方協商認同的處理方式與價格即可達成協議。

換句話說。

你不信任不認識的車廠估價,你們沒必要照單全收。

法院審理還會有一個折扣大魔王叫折舊率。

:對方也能自行開車到警察局做車禍的筆錄:且完全沒有外商能自行行走:我有保第三責加重對方僅有強制險以上三句不太影響。

:-:對方私下聯繫我要代步費...等:我都請他聯繫保險公司處理兩種可能。

1,你願意和解賠償他就不提出告訴(過失傷害)。

2,藉機索取代步費等賠償,敲一筆。

他是否真有受傷+你們彼此後續的應對態度,都會影響,無法判讀。

:因第三責有包含財損:對方是自由業工作者:車子不在他名下:-:對方堅持改裝零件要進口簡單說。

法院只會判恢復原狀的價格而且會折舊,他想換新或用進口零件要自己補差額。

如果他改車又十年以上,B牌跟雜牌的價格不會差多少XD:理賠專員也到對方配合的車廠並詢價:然後說他有去開診斷證明真傷,可查是否與車禍有因果關係。

假傷,醫院跟醫生也有偽造文書問題。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後:-:過了約莫一個月:卻收到通知書寫過失傷害罪要去做筆錄:隨即是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那邊也是暫緩理賠的動作:想問這樣的情況如何自保:以及後續可能會有的情形:-:附上車子的現場照:https://i.imgur.com/5UlauFe.jpg附圖只有局部?你這張叫車損局部,不叫現場圖==現場圖指的是兩車距離相關位置。

訴訟,他怕的是改車跟維修折舊,你怕的是過失傷害。

和解議定你們彼此都能接受的賠償金額,應該是八方的期望結果。

(車主、他、你、保險公司、承辦員警、檢察官、法官、調解者)他有沒有傷,不是你說了算,他有驗傷單舉證。

車損怎麼賠,不是他說了算,法院判決有折舊。

他提告刑事的目的也是逼你們出面談,未必是獅子想開口,可能是你避不見面。

本文看起來,你不認為他有傷,但你知道他有驗傷?不管真傷假傷,你不撞他,他不需要驗傷,後面你卻未有慰問還叫他找保險公司……真傷,他只會認定你無誠意處理。

假傷,他只為了咬你怎可能不告。

知道他有驗傷,他找你,你推給保險公司,也沒跟對方和解,被告很奇怪嗎?如果是我,我寧可折舊,也要告到底,送你一個成就勛章。

你不撞他,天下本無事。

你撞了他,確認為沒事?--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來自:175.183.94.38(臺灣)※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LAW/M.1571470206.A.48E.html1F→JustSad:你私信提到的問題我回答在這,因為我不是律師。

10/1918:122F→JustSad:如果我的認知有誤,至少還有其他板友能提醒建議。

10/1918:133F→JustSad:你們的車禍沒有警察到場拍照劃線蒐證=各憑本事。

10/1918:154F→JustSad:誰提出的證據有利,上法院的立場就比較站的穩。

10/1918:165F→JustSad:一般車禍肇事+有人受傷=他驗傷,六個月內能提傷害告訴。

10/1918:176F→JustSad:但你們當下沒警察蒐證+我不認為他容易受傷,待查證。

10/1918:177F→JustSad:只要你或保險公司能證明他的驗傷內容與車禍無因果關係。

10/1918:188F→JustSad:偽造文書或驗傷只是為了告傷害逼民事求償,這段先跳過。

10/1918:199F→JustSad:(偽造文書、誣告、偽證,他們會很麻煩,所以不討論。

)10/1918:2010F→JustSad:車禍受傷有驗傷可以告意外傷害,重點是車禍鑑定呢?10/1918:2111F→JustSad:無法鑑定,就是傳說中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10/1918:2312F→JustSad:他車損假設報價100萬,法院可能只會判10萬不到……10/1918:2413F→JustSad:精神賠償+薪資賠償,一個月也不會超過10萬,可能不到5萬10/1918:2514F→JustSad:。

10/1918:2515F→JustSad:換句話說,上法院你最高可能判多少錢大概能抓出來。

10/1918:2616F→JustSad:這個金額以下,你或保險公司跟他協商議價,劃給!10/1918:2717F→JustSad:他接受,你免除上法院的困擾與刑責一勞永逸,當學費。

10/1918:2718F→JustSad:他不要,就走訴訟程序,可提出我這幾篇的質疑點反擊。

10/1918:2819F→JustSad:他走訴訟流程並不會比較有利或拿到更多。

10/1918:2920F→JustSad:1,車禍當下沒警方第三公證單位拍照蒐證。

10/1918:2921F→JustSad:2,國道堵車追撞能受傷還是1B牌車,也算一則新聞。

10/1918:3022F→JustSad:3,驗傷單內容、與車禍因果關係,待查證。

10/1918:3123F→JustSad:4,改車,罰單先一張。

10/1918:3224F→JustSad:5,修車不必按照他要求車廠、不必他指定零件。

10/1918:3325F→JustSad:他租車的部分,我看不懂你想提供給警察的用意?10/1918:3726F→JustSad:想證明他傷勢不嚴重==?還是證明他真的需要租車==?10/1918:3727F→JustSad:真受傷可以憑醫生證明要求(休養一個月)薪資。

10/1918:3828F→JustSad:(為什麼他在車內可以傷到要休養一個月==?)10/1918:3929F→JustSad:租車是不是必須行為,就看法官認不認同是必須行為10/1918:4030F→JustSad:例如,大台北大眾運輸發達,可能就不判或判捷運往返費用10/1918:4131F→JustSad:。

10/1918:4132F→JustSad:中南部或工作地與住家遙遠,比較可能判是必須交通費用。

10/1918:4233F→JustSad:租車工作=不必賠一個月所得薪資,你未必賠比較多吧?10/1918:43‣返回law看板最新文章Re:[閒聊]十男九嫖到底是不是真的?womentalk2021-05-1904:071[討論]當女性開始懂嫖,距離平權更進一步?1boy-girl2021-05-1903:336[閒聊]全國停學安置學齡小孩36womentalk2021-05-1903:11[心得]GA兩支極端唇釉一支蜜糖一支毒藥!makeup2021-05-1903:06Re:[閒聊]大家都是如何提升生活品質的?womentalk2021-05-1903:03Re:[實況]時空斗甲行蕭潛新書cfantasy2021-05-1902:55最新熱門文章[閒聊]全國停學安置學齡小孩[womentalk][心情]對不起我是膽小的護理人員[womentalk][討論]這種事可以吵嗎?[boy-girl][討論]你有過這樣的感覺嗎?[womentalk][閒聊]有人近日化妝次數減少甚至不化妝了嗎[makeup]Re:[閒聊]十男九嫖到底是不是真的?[womentalk][閒聊]基本時薪漲1.5倍了耶[womentalk][閒聊]是以前的日劇比較好看嗎?[womentalk][閒聊]大家都是如何提升生活品質的?[womentalk][趣事]捷運484太潮濕了?[joke][討論]覺得嫖妓不如約砲嗎?[boy-girl][問題]趁何時外出人最少可以放風嗎[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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