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定律 | 吸引定律

吸引定律吸引定律又稱吸引力法則,是指吸引具有類似思想的人,同時又被對方吸引的過程,這是一個相互吸引的過程,而不僅僅是一個思想對另一個思想的影響,也指當一個人的思想專注在某一領域的時候,跟這個領域相關的人、事、物就會被他吸引而來。

從結果上看,思想對事物有著很大的吸引力,但也可以看做是事物隨著人的變化而變化。

該定義是由勵志書籍《thesecret秘密》普及開來。

基本含義有一種我們看不見的能量,一直引導著整個宇宙規律性的運轉,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地球才能夠在46億年的時間裡保持著運轉的狀態;也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太陽系乃至整個宇宙中,數以億計的星球,都能相安無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軌道上安分地運行,這樣一種能量引導著宇宙中的每一樣事物,也引導著我們的生活,這種能量就是——吸引力。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人總是傾向於跟自己的同類待在一起。

這主要是由於人在心理上需要尋求一種歸宿感,從而獲得五大需求之一的安全感。

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來形成一個群體的就是這個群體的靈魂人物。

一般被這個靈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總會有這個靈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說他們具有某種共性,正是由於這種共性,這個靈魂人物才能把人們吸引過來,從而形成一個團結的群體。

基本簡介“吸引定律”(又稱“吸引力法則”),是自然法則的三大定律(吸引定律,放任定律,創造定律)之一。

現代量子力學表明,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是由能量組合而成的,而能量就是一種振動頻率,每樣東西都有它不同的振動頻率,所以才出現了那么多不同事物的面貌,無論是像桌子、椅子等有形的物體,還是思想、情緒等無形的東西,都是由不同振動頻率的能量組成的。

比如一排音叉,當你敲響其中一個,音叉發出清脆的高調樂聲,沒多久,其他的音叉也會發出同樣高調的樂聲,它們的聲音會互相應和,產生共鳴,甚至愈來愈大聲。

發展歷程吸引定律“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正式的術語誕生不過一百多年的歷史,但是它背後的精神卻存在於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

隨著印度教對通神學的影響,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逐漸出現在一些早期的有關通神學的文獻中。

1877年,“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專業術語,出現在赫蓮娜·布拉瓦茨基(HelenaBlavatsky)的關於神秘密教的書《揭開伊西斯的面紗》(IsisUnveiled:SecretsoftheAncientWisdomTradition)中,而在1879年4月6日的《紐約時報》上,一篇關於在科羅拉多州淘金熱中吸引財富的文章里提到了“吸引力法則”,這便是“吸引力法則”的概念第一次出現在大型的報刊媒體之上。

1906年,“新思維”的雜誌編輯威廉姆·沃爾特·阿特金森(WilliamWalkerAtkinson)在他的“新思維”書籍《思維波動或思維世界的吸引力法則》(ThoughtVibrationortheLawofAttractionintheThoughtWorld)一書中介紹了“吸引力法則”。

1907年,布魯斯·麥克萊蘭(BruceMacLelland)出版了他的《想像力帶來富有》(ProsperityThroughThoughtForce),在書中,他對吸引力法則做了總結,並提出“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Youarewhatyouthink,notwhatyouthinkyouare)的概念,之後,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層出不窮,並被貼上了諸如“思維科學”“精神科學”“新思維”等各色各樣的標籤,而這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包括有1926年出版的歐內斯特·赫爾姆斯(ErnestHolmes)所著的《心靈科學的基本思想》(TheScienceofMind),1949年雷蒙德·霍利維爾博士(Dr.RaymondHolliwell)所著的《讓吸引力法則伴隨工作》(WorkingWithTheLaw)等等。

在此之後的半世紀中,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似乎乏善可陳。

20世紀90年代,傑瑞·希克斯(JerryHicks)和埃絲特·希克斯(EstherHicks)出版了包括《亞伯拉罕的教義》(TheTeachingsofAbraham)《情緒的驚人力量》(TheAstonishingPowerofEmotions:LetYourFeelingsBeYourGuide)在內的一系列著作,因為這些書籍的暢銷,關於吸引力法則的信息和資料再次廣泛被人接受。

而直到2006年,一部叫做《秘密》(TheSecret)的電影才真正讓“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風靡了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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