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星電子 | 行動電話損失保險
將依購買人所登錄之資料寄發保險相關文件,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之生效日須依據神揚保代收到客戶親簽回傳之要保文件當日,並經富邦 ...台灣三星電子|SamsungGalaxyS205G旗艦系列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線上通路登錄活動活動辦法凡 2020/05/31前於指定通路所購買之GalaxyS205G旗艦系列手機,若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螢幕破裂毀損或滅失,經送至指定維修單位修復後,富邦產險會依保險金額內負賠償責任,以補償您維修螢幕所支出之費用。
(須經登錄並完成投保程序後享有)對於本保險契約載明之行動電話於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螢幕破裂毀損或滅失,被保險人將前述行動電話送至原廠指定維修單位修復者,富邦產險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以承保之行動電話螢幕意外事故發生時之實際修復金額為基礎賠付之,賠償金額最高以保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保險期間內以賠償一次為限。
要/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限為自然人,若要/被保險人未滿20歲須法定代理人簽名。
需於收到新機後10日內至活動網頁完成資料登錄,若未於時間內完成資料登錄,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購買人需於神揚保代寄出要保文件後15日內填寫完整並簽名回傳,若未於時間內完成回傳或申辦資格不符,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將依購買人所登錄之資料寄發保險相關文件,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之生效日須依據神揚保代收到客戶親簽回傳之要保文件當日,並經富邦產險核保通過後生效。
要/被保人將手機送至三星維修服務中心修復後,並交付維修費。
被保險人備齊理賠申請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受理申請與審核理賠文件。
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
*以承保之行動電話螢幕意外事故發生時之實際修復金額為基礎賠付之,賠償金額最高以保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理賠申請書正本。
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之維修證明及收據正本。
如經確認行動電話本體及螢幕毀損無法加以修復者,則以檢附相關檢測證明(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替代之。
如有必要時,得要求檢附行動電話購買證明、意外事故相關證明及行動、電話螢幕破損之照片。
*三星服務據點:https://www.samsung.com/tw/support/service-center/本簡介內容僅供參考,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及本公司核保規定辦理,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
本專案享有之保險商品不得要求更換、轉售/轉讓保單權益或因中止契約享有退費。
本專案保單將於核保通過後10日內以電子保單方式寄送。
被保險人姓名資料須為真實且正確,並與手機型號、序號、IMEI碼需與保險內容相同,如有發現資料不符、造假及不實,將影響後續理賠的權益。
若您維修手機後並無支付相關費用及未取得相關理賠申請文件,將不適用本專案之理賠條件。
本專案商品核准名稱:真安心個人綜合保險-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
商品核准文號:108.02.20富保業字第1080000360號函備查。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50%,最低50%;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有關本公司保密措施詳細內容及資訊公開說明,歡迎利用網際網路至本公司網站www.fubon.com查詢』。
免費申訴電話:0800-009-888,地址: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
本專案商品係由神揚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與銷售(客服專線:0800-813-588週一~週五09:00~18:00),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須經登錄並完成投保程序後享有)對於本保險契約載明之行動電話於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螢幕破裂毀損或滅失,被保險人將前述行動電話送至原廠指定維修單位修復者,富邦產險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以承保之行動電話螢幕意外事故發生時之實際修復金額為基礎賠付之,賠償金額最高以保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保險期間內以賠償一次為限。
要/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限為自然人,若要/被保險人未滿20歲須法定代理人簽名。
需於收到新機後10日內至活動網頁完成資料登錄,若未於時間內完成資料登錄,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購買人需於神揚保代寄出要保文件後15日內填寫完整並簽名回傳,若未於時間內完成回傳或申辦資格不符,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將依購買人所登錄之資料寄發保險相關文件,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之生效日須依據神揚保代收到客戶親簽回傳之要保文件當日,並經富邦產險核保通過後生效。
要/被保人將手機送至三星維修服務中心修復後,並交付維修費。
被保險人備齊理賠申請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受理申請與審核理賠文件。
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
*以承保之行動電話螢幕意外事故發生時之實際修復金額為基礎賠付之,賠償金額最高以保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理賠申請書正本。
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之維修證明及收據正本。
如經確認行動電話本體及螢幕毀損無法加以修復者,則以檢附相關檢測證明(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替代之。
如有必要時,得要求檢附行動電話購買證明、意外事故相關證明及行動、電話螢幕破損之照片。
*三星服務據點:https://www.samsung.com/tw/support/service-center/本簡介內容僅供參考,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及本公司核保規定辦理,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
本專案享有之保險商品不得要求更換、轉售/轉讓保單權益或因中止契約享有退費。
本專案保單將於核保通過後10日內以電子保單方式寄送。
被保險人姓名資料須為真實且正確,並與手機型號、序號、IMEI碼需與保險內容相同,如有發現資料不符、造假及不實,將影響後續理賠的權益。
若您維修手機後並無支付相關費用及未取得相關理賠申請文件,將不適用本專案之理賠條件。
本專案商品核准名稱:真安心個人綜合保險-行動電話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
商品核准文號:108.02.20富保業字第1080000360號函備查。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50%,最低50%;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有關本公司保密措施詳細內容及資訊公開說明,歡迎利用網際網路至本公司網站www.fubon.com查詢』。
免費申訴電話:0800-009-888,地址: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
本專案商品係由神揚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與銷售(客服專線:0800-813-588週一~週五09:00~18:00),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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