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台灣人需要繳納國民年金嗎?不繳國民年金會有罰款嗎 ... | 國民年金不繳出國

Skiptocontent海外台灣人最關心的幾個議題,大概會是:健保、戶籍、台灣所得稅、國民年金等項目。

這篇主要以Q&A的形式介紹什麼是國民年金?什麼狀況會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不繳會有罰款嗎?沒有戶籍還需要繳國民年金嗎?多長時間都還能補繳國民年金?歡迎加入FB粉絲團,每週末分享美國生活省錢&稅務知識。

覺得內容有幫助/或是有更多疑問,可以留言讓我知道或轉發原文連結(Link)給需要的人Q:國民年金是什麼?Answer:國民年金在2008.10.01開辦的社會保險,目的是讓以下條件的納保人也能享有社會保險的好處,符合以下投保條件將會自動納保。

年滿25歲,未達65歲設有戶籍未參加軍/公教/勞保/農保的國民未領取軍保退伍給付/公教養老給付/勞保老年給付者為參與對象而國民年金的保險費,至少由政府補助40%,也就是被保險人最高只要繳納60%的保險費,就可以享有100%的保證。

目前國民年金投保金額,以勞保薪資分級第一級$18,282為月投保金額。

被保險人每月需要自付金額為:每個月自付6成$987,政府幫忙支付額外的4成$658。

Q:什麼狀況會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Answer:而因為在台灣受僱工作人士,公司都會有勞保投保所以不會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

而:自雇型人士/年滿25歲但還在求學階段/離職/失業/出國後,由於沒有在台灣雇主提供的勞保紀錄,就會收到政府通知要繳納國民年金。

Q:長期居住國外,而且沒有戶籍,還要繳納國民年金嗎?Answer:只要在台灣設有戶籍,並且符合國民年金加保資格(詳見上述投保資格),不管目前是否在國內居住,依規定仍然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但如果已經將戶籍主動辦理遷出;或因超過2年未持本國護照入境而被戶政機關將戶籍遷出國外,那麼在除籍期間就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勞保局會主動退保。

Q:國民年金有什麼好處(福利)?投保國民年金者可享有以下給付保障老年年金給付(按月給付,無法一次提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遺屬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障年金上述年金給付金額可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確認https://www.bli.gov.tw/0013605.html應該算是最優惠的:老年年金給付,勞工保險局也提供試算表可以了解若持續繳國民年金,等65歲以後,每個月可以領多少?https://www.bli.gov.tw/0100754.html以下假設國民年金投保38年0個月0天,可以大概了解老年年金每月可以領取多少金額。

(如果都有繳款,AB方案擇優領取)Q:國民年金繳費有10年期限?超過期限還可以補繳嗎?國民年金有10年補繳期限,指的是每期(兩個月)保險費的繳款期限+10年。

如果超過10年沒有繳納積欠保費,則會影響未來能領到的老人年金(不能選擇最優方案給付)。

申請國民年金保費補繳單(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edesk.bli.gov.tw/na/enterReissueNPInsurancePreBill.doQ:國民年金晚繳會有利息嗎?Answer:會有利息,但基本上利息不高不用擔心。

勞公保險局國民年金利息計算方式請見此Q:如果不繳納國民年金有罰金嗎?有處罰嗎Answer:不繳的話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

但可以對配偶開罰。

配偶需要配繳納保費的連帶繳納責任,這也是目前國民年金最為人詬病的一點。

中華民國97年1月10日勞工保險局保國字第09760000022號令發布中華民國100年8月26日勞工保險局保國一字第10060590752號令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03年2月26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國一字第10360101022號令修正發布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執行國民年金法(以下簡稱本法)有關罰鍰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者,應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三十日內繳納。

三、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非有正當理由未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以下簡稱欠費),經本局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應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按下列標準處以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三十日內繳納:(一)首次裁處者,處以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二)經本局裁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後仍未繳清欠費,且再新增欠費達十二個月以上者,處以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三)經本局裁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後仍未繳清欠費,且再新增欠費達十二個月以上者,處以新臺幣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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