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股利及未分配盈餘如何計算? | 盈餘分配股利分配

回覆內容, 您好,在稅法上未分配盈餘之計算,是以上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所計算出來之稅後淨利,減去提列10%之法定盈餘公積,以及本年度以上 ...>報稅實務>分配股利及未分配盈餘如何計算?標題分配股利及未分配盈餘如何計算?(2019-10-03)姓名劉先生/小姐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區域高雄市問題分配股利及未分配盈餘如何計算?回覆財會專業顧問黃鋒榮回覆內容您好,在稅法上未分配盈餘之計算,是以上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所計算出來之稅後淨利,減去提列10%之法定盈餘公積,以及本年度以上一年度稅後淨利分配給股東股利後之金額,如有剩餘金額即須繳納該餘額5%之未分配盈餘稅。

至於分配股利,則依吳會計所述,符合公司法之規定則可分派股息及紅利,而公司分派盈餘(股利),可能是上一年度之盈餘,也可能是前幾年所累積未分配的盈餘,也可能是公司將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作為來源發放給股東。

去年11月公司法修正實施後,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訂明按季或每半年分配當季或前半年之盈餘,故公司發放股利也可能是當年度之盈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回覆時間2019-10-03回覆財會專業顧問吳文勝回覆內容可分配盈餘是據以計算股利分配基礎。

「可分配盈餘」等於「去年未分配盈餘」加計「今年稅後淨利」。

依公司法232條規定: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公司法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因此,當「可分配盈餘」要分配時,應先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剩餘再依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分配股息及紅利。

所以「今年未分配盈餘」等於「可分配盈餘」減「法定盈餘公積」再減「分配股東股利」。

若特殊狀況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公司法237條)時應再減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回覆時間2019-10-03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