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土計畫草案】為什麼區域計畫不行,國土計畫才行? | 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兩者差異

林秉勳解釋,二者最大的差異是現行的區域計畫主要依土地「現況」加以編定管制,國土計畫則強調透過計畫去「指導」土地的使用(特別是指縣 ...Yahoo民調確診首見2位數,你認為應該要微解封嗎?疫苗快訊到貨狀況、各縣市接種進度、施打疫苗的優先順序?各種疫苗Q&A一次看!疫情圖表每日全台確診病例、校正回歸、死亡病例數即時更新閱讀全文0陳文姿2018年1月12日上午1:30【解讀國土計畫草案】為什麼區域計畫不行,國土計畫才行?建立於2018/01/12上稿編輯:陳文姿本報2018年1月12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2015年12月,《國土法》終於三讀通過。

不過依規定,《國土法》卻須等「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三階段公告後,才能完全取代現行的「全國區域計畫」。

長達六到七年的時程,在高度期待國土計畫的民眾眼中,是行政「怠惰」,並要求盡速執行。

然而,當2017年「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呈現在國人面前時,卻發現這份攸關國土規劃的大業要尋得共識竟是如此之難。

應否暫緩腳步,等到所有的資料調查跟評估程序更完備後再往下一步走呢?或是讓《國土法》盡速實施?本報專訪負責全國國土計畫規畫業務的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請他說明「全國國土計畫」跟現行「全國區域計畫」的差異,以及該繼續往下走的理由。

蘇迪勒颱風災後的烏來山區。

攝影:陳文姿一、以主動的規畫取代被動的現況管理「區域計畫法在很多地方使不上力,包括計畫指導效力、管制法源依據、民眾參與、損失補償等皆有所不足與侷限」,林秉勳首先表達對現行法制的感想。

空間計畫(含區域計畫與都市計畫)對土地管制會高度依賴計畫所劃定的土地功能分區,依據分區(Zoning)進行不同程度的管制。

區域計畫將土地分成11種土地分區,如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鄉村區、工業區等。

「全國國土計畫」則將土地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大功能分區。

林秉勳解釋,二者最大的差異是現行的區域計畫主要依土地「現況」加以編定管制,國土計畫則強調透過計畫去「指導」土地的使用(特別是指縣市國土計畫之指導管制)。

此外,區域計畫允許開發者透過申請使用地變更或開發許可去變更分區、使用地。

意即農地還是可能被變更為建築用地,「合法」蓋起工廠,形成零星蛙躍式發展。

而國土計畫則不允許以個案變更分區分類。

功能分區分類的變更必須透過整體國土計畫綜合考量於通盤檢討時才能調整變更,這就是國土計畫的指導。

中央跨部會2017年開始拆除2016年520後新增農地工廠。

圖為嘉義縣鹿草鄉的農地工廠。

更多的既存農地工廠還待國土計畫處理。

照片來源:農委會不僅如此,過去各種土地分區容許使用的項目過多,管制不易。

國土計畫則會依功能分區分類作不同的管制,如國土保育或農業發展地區之核心區的容許使用項目都會作相當幅度的限縮。

林舉例,在國土計畫生效後,類似國光石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這類位於敏感地區或大量使用優良農地而且水源不足的開發案,如果不在國土計畫劃設之城鄉發展地區,未來內政部就不會受理申請變更或通過審查。

二、從整體需求管制都市的失衡發展另一個讓區域計畫主管機關感到無力的是區域計畫無法指導都市計畫。

林秉勳說,根據都市計畫法20條,辦理新訂擴大都市計畫時須向區域計畫擬訂機關「徵詢」意見(目前是透過區域計畫委員會討論),但區域計畫委員會並沒有否決權。

全國的都市計畫435處,計畫人口相對於實際發展,超額供給600餘萬人。

目前都市計畫發展供需失衡,卻無法有效管制,也缺乏退場機制。

林指出,從供需角度來看,新訂擴大都市計畫應更審慎,並應就整體空間發展現況與趨勢思考後續發展策略。

此外,儘管受到辛樂克、莫拉克風災二度重創,加上母安山地滑嚴重威脅下的廬山溫泉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案,仍面臨無法退場的困境。

林表示,相較都市計畫,國土計畫更重視整體性思維,兼顧資源環境條件與城鄉發展現況與需求,檢討既有發展地區的人口成長與需求,也會對城鄉發展地區的範圍跟成長加以管理。

為了更密集的利用土地,連河道上都無法避免怪手的侵擾,人類正一步步侵占不應屬於他們的領域。

攝影:賴思妤/城語故事紀實攝影課程學員三、空間計畫首度納入公民訴訟程序《國土法》中定有公民訴訟權規定,這是空間計畫法中第一次納入公民訴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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