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現金流 | 自由現金流量公式

自由現金流(Free Cash Flow,FCF)作為一種企業價值評估的新概念、理論、方法和體系,最早是由美國西北大學拉巴波特、哈佛大學詹森等學者於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 ...自由現金流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自由現金流(FreeCashFlow,FCF)作為一種企業價值評估的新概念、理論、方法和體系,最早是由美國西北大學拉巴波特、哈佛大學詹森等學者於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經歷20多年的發展,特別在以美國安然、世通等為代表的之前在財務報告中利潤指標完美無暇的所謂績優公司紛紛破產後,已成為企業價值評估領域使用最廣泛,理論最健全的指標,美國證監會更是要求公司年報中必須披露這一指標。

目錄1什麼是自由現金流2自由現金流量的理論發展3自由現金流的計算3.1自由現金流量的衍生計算4自由現金流量的現實意義5自由現金流法的評估程式[1]6自由現金流量評估模式7自由現金流量模型的基本公式[1]8自由現金流量模式的四種基本類型[1]9自由現金流較其他企業價值評估指標的優點10自由現金流量運用的局限性11自由現金流的應用12自由現金流案例分析12.1案例一:基於自由現金流的杜邦財務分析體系研究[2]13參考文獻[編輯]什麼是自由現金流  自由現金流是一種財務方法,用來衡量企業實際持有的能夠回報股東的現金。

指在不危及公司生存與發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給股東(和債權人)的最大現金額。

  簡單地講,自由現金流量就是企業產生的在滿足了再投資需要之後剩餘的現金流量。

這部分現金流量是在不影響公司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給企業資本供應者的最大現金額。

   自由現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

如果自由現金流豐富,則公司可以償還債務、開發新產品、回購股票、增加股息支付。

  自由現金流量可分為企業整體自由現金流量和企業股權自由現金流量。

整體自由現金流量是指企業扣除了所有經營支出、投資需要和稅收之後的,在清償債務之前的剩餘現金流量;股權自由現金流量是指扣除所有開支、稅收支付、投資需要以及還本付息支出之後的剩餘現金流量。

整體自由現金流量用於計算企業整體價值,包括股權價值和債務價值;股權自由現金流量用於計算企業的股權價值。

股權自由現金流量可簡單地表述為“利潤+折舊-投資”。

[編輯]自由現金流量的理論發展  自由現金流量最早是由美國西北大學拉巴波特(Alfred Rappaport)、哈佛大學詹森(Michael Jensen)等學者於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個全新的概念。

  為自由現金流量概念的提出開思想先河的是美國學者莫迪格利尼(FrancoModigliani)和米勒(MertorMiller)。

他們1958年提出的關於資本結構的MM理論重新詮釋了企業目標是價值最大化,並非新古典經濟學所述的“利潤最大化”。

他們首次闡述了公司價值和其他資產價值一樣也取決於其未來產生的現金流量的思想,並通過建立米勒——莫迪格利尼公司實體價值評估公式對公司整體價值進行評估。

   受益於他們的思想,拉巴波特教授(1986)構建了拉巴波特價值評估模型(Rappaport Model),並通過創辦ALCAR公司將其價值評估理論付諸於實際應用。

在其模型中,拉巴波特確立了五個決定公司價值的重要價值驅動因素:銷售和銷售增長率;邊際營業利潤;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新增營運資本;資本成本。

並通過這些價值驅動因素而對公司現金流入和流出進行預測。

  詹森教授(1986)則是提出了自由現金流量理論(Free Cash Flow Theory),用來研究公司代理成本(Agency Cost)問題。

在其理論中,自由現金流量定義為企業在“滿足所有以相關的資金成本折現的凈現值為正的所有項目所需資金後剩餘的現金流量”。

他認為“從效率的角度看,這些資金應回報給股東,比如增加分紅或購回股份”而不是留存起來。

但這種情況很少見。

詹森指出,企業管理當局之所以保留現金而不分發給股東,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現金儲備增加了他們面對資本市場的自主性,擴大了他們所管理的公司的規模——因為正如許多研究表明的“與管理人員的薪金更加密切地聯繫在一起的是公司的規模的擴大而不是公司價值的增加”。

   科普蘭(Tom Copeland)教授(1990)([[麥肯錫公司]的資深領導人之一)更是比較詳盡地闡述了自由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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