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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物業臨時買賣合約

地產代理專用訂明表格Prescribedforms(表格1-6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引內容,表格7-9根據大型地產代理內容排版)表格1:物業資料表格(適用於香港住宅物業的買賣)180517表格2:出租資料表格(適用於香港住宅物業的出租)180517表格3: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賣方用)180517表格4:購買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買方用)180517表格5: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業主用)180517表格6:承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租客用)180517表格7:臨時買賣合約通用表格(一般版)(供地產代理與賣方與買方用)180517表格7:臨時買賣合約通用表格(含印花稅,辣招版)191030表格8A3:臨時租約A3通用表格(供地產代理與業主與租客用)180517表格8A4:臨時租約A4簡化版通用表格(供地產代理與業主與租客用)180517表格9C:正式租約標準中文版180517表格9CE:新款中英文版(租約TenancyAgreement)181210Form01PROPERTYINFORMATION(物業買賣)180517Form02LEASINGINFORMATION(物業出租)180517Form03ESTATEAGENCYAGREEMENTFORSALE(出售物業)180517Form04ESTATEAGENCYAGREEMENTFORPURCHASE(買睇樓紙)180517Form05ESTATEAGENCYAGREEMENTFORLEASING(出租物業)180517Form06ESTATEAGENCYAGREEMENTFORLEASING(租睇樓紙)180517地產公司收據(加鎖匙版)OfficialReceipt200330明碼實價,童叟無欺Copyright@AtoproProduction2016



3. 置業指南針-常用表格

合約範本. 睇樓紙, 下載. 臨時買賣合約, 下載. 租約樣本, 下載. 車位租約, 下載. 居屋臨時買賣合約, 下載. 驗樓及物業保養, 下載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180.74(2020-08-07)-0.52%(較上週)+1.00%(較上月)分享到:|註冊會員|代理登入|會員登入會員登入|代理登入|註冊會員|分享到:  澳門盤國內盤常用表格 合約範本 睇樓紙下載臨時買賣合約下載租約樣本下載車位租約下載居屋臨時買賣合約下載驗樓及物業保養下載我的指南針置業錦囊我的樓盤提示上車預算我的心水樓盤置業計算按揭計數機常用表格新盤新聞沙田薈蕎本周六(31日)發28AberdeenSt.推3伙標...香港仔南津‧迎岸加推第...藍塘傲準備申請入伙紙日出康城Malibu加推160更多息息相關|包租婆|置業長老|區區小事|理家城|代理招聘|廣告服務|代理排行|聯絡我們|服務條款|私隱政策|網站地圖|澳門    置業指南針©版權所有 



4. SALE & PURCHASE OF PROPERTY

III. 臨時買賣合約. 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香港法例第219章) 第3條,除非土地(包括房屋/ 樓宇單位 ...移至主內容SALE&PURCHASEOFPROPERTY導航連結首頁»主題»樓宇買賣»SALE&PURCHASEOFPROPERTYI.香港土地業權的基本概念除聖約翰教堂座落的那塊土地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的全部土地。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有權租出或批出土地,給予公眾佔用一段時期(法律上稱為「批租土地」)。

行政長官可:i)批出有限期的政府租契;或ii)批出有限期的特許證(通常較政府租契為短),讓個別人士或機構佔用政府土地作某些用途。

換句話說,一般被稱為「土地擁有人」或「地主」之人士/機構實際上是向政府租用土地,但有關租期可以很長(例如50年或以上)。

修訂日期:2020年,02月,28日II.地產代理服務(連同買賣程序之概述)儘管賣方可直接和買方交易,但雙方通常都會委託地產代理,並經過下列階段進行交易: 物業買賣程序之概述 i)賣方找地產代理/地產經紀出售物業(即「放盤」),而買方找地產代理搜尋合適的物業。

雙方均可委託超過一間地產代理﹔ ii)買方視察物業,並與賣方或其地產代理討價還價﹔ iii)賣方與買方就已選定的物業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該臨時合約通常由地產代理提供,而買方亦同時要繳付臨時訂金(俗稱「細訂」)﹔ iv)賣方與買方各自委託事務律師。

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由買方律師審核,雙方透過律師就合約條款達成協議後,便會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買方亦同時要繳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 v)於完成交易當日(交樓日),賣方交付物業予買方,而買方須繳付樓價的餘款。

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由賣方律師審核,雙方簽訂轉讓契。

 無論閣下是賣方抑或買方,通常都會首先接觸地產代理,因此有必要了解更多關於地產代理提供的服務。

修訂日期:2020年,02月,28日III.臨時買賣合約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香港法例第219章) 第3條,除非土地(包括房屋/樓宇單位/大廈)買賣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否則法庭不會審理與土地買賣有關的法律訴訟。

換言之,如果閣下透過口頭協議買賣一個物業,便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儘管臨時賣買合約寫有「臨時」一詞,但一份妥善簽署的臨時賣買合約實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而買賣雙方必須遵守有關條款。

如果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取代臨時賣買合約),他們仍可按照臨時賣買合約去完成交易或向對方追討賠償。

修訂日期:2020年,02月,28日IV.正式賣買合約雖然臨時買賣合約已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但它只有一些基本條款,對雙方(特別是買方)之保障實在有限。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去草擬,正式合約會包含更詳盡之條款並用作取代臨時合約。

但如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例如他們未能一致同意正式合約的所有條款),他們仍會受臨時買賣合約約束。

修訂日期:2020年,02月,28日V.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取決於以何種方式違約及合約內的條款,因此無可能把所有情況在此說明。

但經濟因素(例如房地產市況不穩或失去工作)亦很可能會導致賣方或買方在簽約後才退出交易,有關違約而可能出現之後果簡述如下:  已簽訂但被違反的合約誰違反合約及違反方式法律責任備註1.臨時買賣合約賣方拒絕出售如臨時合約有註明,賣方須付雙倍臨時訂金給買方。

合約終止。

2.臨時買賣合約買方拒絕買入買方失去所付的臨時訂金,並可能要向賣方賠償。

合約終止,賣方可將物業出售給另一人。

3.*正式買賣合約賣方拒絕出售i)賣方退回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即大訂及細訂)給買方。

ii)被買方追討賠償。

合約終止,賠償金額取決於買方在別處購買類似的單位之實際損失有多少(例如賣方取消交易後,該單位市值上漲之差價)。

4.*正式買賣合約買方拒絕買入i)買方或會失去所付的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

ii)被賣方追討額外賠償。

合約終止,賠償金額取決於賣方實際損失有多少(例如將該單位再賣出時之價錢下跌差價)。

在一般情況下,如所有訂金數額超過樓價的10%,賣方未必可以沒收所有訂金,除非實際損失證明全數沒收是合理的。

*若其中一方違反正式買賣合約,賣方或買方(守約方)或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履行令」,迫使對方完成交易而不可終止合約。

法庭將考慮雙方在違約後是



5. 臨時買賣合約

資訊中心>監管局刊物>專題論集:香港物業轉易>臨時買賣合約 主頁+ 關於監管局+ 考試+ 發牌+ 規管+ 投訴+ 紀律研訊+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資訊中心 消費者教育網站專題論集:香港物業轉易目錄(2)臨時買賣合約  在香港的物業市場上,買方及賣方一般都會簽訂一份由地產代理或律師行預備的臨時買賣合約。

雖然臨時買賣合約並沒有標準格式,但下列事項一般都會於一份臨時買賣合約內說明︰    1.賣方之姓名、地址及香港身分證號碼     賣方之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通常為香港身分證號碼)必須列明,以正確地辨認賣方之身份。

在地產代理未安排賣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地產代理須查核賣方之香港身分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及有關物業在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以確保賣方是有關物業之註冊業主。

(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有限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亦必須列明。

)    2.買方之姓名、地址及香港身分證號碼     買方之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通常為香港身分證號碼)必須列明,以正確地辨認買方之身分。

(若買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有限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亦必須列明。

)    3.物業之描述     一般而言,物業之郵寄地址已足夠辨識有關物業。

但若樓價包括車位、露台或天台,這些便會構成物業的一部分,必須清楚列明。

    4.樓價     雙方同意的樓價會以文字及/或數目字表達。

    5.支付樓價的方式     a.臨時訂金-此金額通常會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予賣方(臨時訂金之金額由買賣雙方協議決定,但一般相等於樓價之3%-5%)。

但若物業是負資產(意即樓價餘款不足以支付按揭還款),則臨時訂金應支付予賣方的代表律師作為保管人,以保障買方利益;  b.加付訂金-此金額通常會於指定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日由買方支付予賣方(通常,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合共相等於樓價之10%)。

但若物業是負資產,則加付訂金應支付予賣方的代表律師作為保管人,以保障買方利益;及  c.樓價餘款-此金額將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時支付予賣方,而交易則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6.物業不受制於沒有披露之產權負擔     除非合約另有協議,物業會在不受制於產權負擔的情況下售予買方或其提名人或轉購人。

一般而言,產權負擔是土地受制於任何土地押記或其他法律責任。

例如:按揭、其他押記、押記令等。

除非買賣雙方另有協議,這些產權負擔必須在交易完成前解除。

    7.交吉     除非買賣雙方另有協議,賣方須於完成交易時將物業交吉予買方。

賣方的責任是確保所有住戶及不與物業一同售賣的傢俬及電器雜物等在完成交易前遷離物業。

但若物業是連租約出售,必須在臨時合約內清楚列明。

在此情況下,賣方不須將物業交吉予買方。

    8.賣方代表律師     賣方會列明代表他處理此買賣交易的律師行之名稱。

    9.買方代表律師     買方會列明代表他處理此買賣交易的律師行之名稱。

    10.律師費及印花稅     一般而言,雙方各自負責支付其律師費,印花稅則由買方負責支付。

    11.買方違約     買方若未能依照合約完成交易,則賣方有權沒收已付之臨時訂金,之後賣方不得向買方進一步追究責任。

(留意:有些合約可能訂明賣方有權要求強制履行合約,強制買方根據合約購入物業。

)    12.賣方違約     賣方若未能依照合約完成交易,則賣方除須退還臨時訂金外,並須以同等數目的金額賠償買方,之後買方不得向賣方進一步追究責任。

(留意:有些合約可能訂明買方有權要求強制履行合約,強制賣方根據合約出售物業。

)    13.地產代理之佣金     基於地產代理人就該買賣交易所提供之服務,代理人有權向賣方及買方分別收取一個雙方協定金額的佣金。

佣金的數額及支付是受制於買賣各方與地產代理所簽訂的地產代理協議。

若地產代理人提供服務予買賣雙方並收取雙方之佣金,地產代理人必須向買賣雙方披露有關事實。

    14.物業以現狀出售     物業將會以現狀出售予買方,即是說物業會以簽署合約時的實際狀況售賣及交付買方。

但必須注意「以現狀出售」之條文不代表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接受未經披露而影響物業之非法構築物或改建。

除非買方接受,非法構築物或改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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