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門診單使用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老謝的人資筆記

... 值得有個概念常見的職災為上下班事故這時候就會很常用到「職業傷病門診單」 ... 後可向人資單位申請用完大小章的職業傷病門診單10天內回至診所出示門診單 ...सीधेइसपरजाएँइसपेजकेसेक्शनपहुँच-योग्यतामददयहमेनूखोलनेकेलिएalt+/दबाएँNoticeआगेबढ़नेकेलिएआपकोलॉगइनकरनाहोगा.Facebookमेंलॉगइनकरेंआगेबढ़नेकेलिएआपकोलॉगइनकरनाहोगा.लॉगइनकरेंखाताभूलगए?·Facebookकेलिएसाइनअपकरेंहिन्दीଓଡ଼ିଆবাংলাاردوਪੰਜਾਬੀગુજરાતીमराठीதமிழ்తెలుగుമലയാളംEnglish(UK)साइनअपकरेंलॉगइनकरेंMessengerFacebookLiteWatchलोगपेजपेजश्रेणियाँस्थानखेलस्थानMarketplaceFacebookPayसमूहनौकरियाँOculusपोर्टलInstagramस्थानीयअनुदानसंचयसेवाएँवोटिंगसूचनाकेंद्रपरिचयविज्ञापनबनाएँपेजबनाएँडेवलपरकरियरप्राइवेसीकुकीविज्ञापनविकल्पशर्तेंहेल्पसेंटरसेटिंगएक्टिविटीलॉगFacebook©2021



2. 職災受傷時,要如何利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勞保 ...

勞保局為便利民眾下載列印,同時修正住院申請書及門診單格式,將現行一式二聯修正為單頁上、下聯,且將「年度」及「編號」刪除,新式書單不限當年度使用。

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凡從事以下相關工作:百貨類、食品類、雜貨、菸酒、飲料、農作物、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之銷售服務人員,都可加入桃園縣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為會員,並參加勞保及健保。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電話:03-4925588傳真:03-4014889e-mail:[email protected]官網:http://www.service.org.tw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1508031008職災受傷時,要如何利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勞保權益.福利.?勞保福利工作發生意外,記得要攜帶「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可以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若是住院30天內,膳食費也能減半!此外,從今年起,有需要的勞工可以自行從網路下載列印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只是要記得得由投保單位蓋章才能生效,要是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您也可轉由勞保局處理喔!▶勞工發生職災如何正確使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104.03.30─勞工發生職災如何正確使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Q:小玉是某科技公司的勞保承辦人,對勞保經辦之工作非常熟稔,今年初公司員工工作時受傷,欲開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給受傷員工持往醫療院所就醫,才發現找不到勞保局寄發的醫療書單,所以著急的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該如何處理?A:勞保局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民眾可自行自勞保局網站下載列印或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之相關規定屬職業傷病,其因職業傷病需住院或門診治療時,得持投保單位填發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或門診單至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之膳食費半數之優惠。

以往勞保局於每年底按投保單位人數一定比率寄發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至投保單位備用,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如不敷使用再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補寄。

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開放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可於勞保局網路下載列印,新增多元便民措施。

職災勞工自行下載列印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始可持往醫療院所使用勞保局經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自行下載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可否逕至醫院看診?由於勞工保險之職業傷病需由投保單位證明,是以,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方可持往就醫使用。

但如有勞資爭議致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時,職災勞工得逕至勞保局或各辦事處請領,經查明所患確屬職災事故後蓋章發給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被保險人亦可持往就醫使用。

投保單位為職災勞工填發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時應予登記並自行控管以備查核勞保局為便利民眾下載列印,同時修正住院申請書及門診單格式,將現行一式二聯修正為單頁上、下聯,且將「年度」及「編號」刪除,新式書單不限當年度使用。

投保單位填發時除應覈實填寫職災事由及經過外,並應予以登記,請被保險人簽收,自行保管至翌年底,以備勞保局查核。

勞保經辦人小玉應如何取得新版的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經過勞保局說明,小玉公司員工於今年年初工作受傷時,小玉已順利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列印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及門診單供該員工使用,及時保障其職災醫療權益。

此外,投保單位或民眾因電腦設備不齊備者,可另利用專線4121111或4126666轉123#按6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索取,亦可於上班時間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如不敷使用亦可影印後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證明後使用。

  資料來源:http://goo.gl/MIAO22▶就診時未帶相關證件,如何處理?被保險人因尚未領得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因緊急傷病就醫,致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勞保身分就醫,並先自付醫療費用後,於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證件,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將會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資料來源:http://goo.gl/cnDbbO 圖片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845405345489011.1073741831.206013579428194/1051165414913002/?type=1&theater---------------------------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電話:03-



3. 職業傷病就醫權益-東元醫療社團法人東元綜合醫院全球資訊網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可逕自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或至本局各地辦事處領用,惟仍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被保險人方可持至全民健康保險 ...相關連結简体/EN人工掛號03-5534545Togglenavigation關於東元About東元院史院長的話醫院宗旨交通指引感恩讚美愛心專區醫院資訊Information科部介紹特色醫療衛教天地最新消息特殊榮譽服務專線親子教室活動訊息資訊安全遺失物專區東元健康e報醫療服務Service就醫資訊網路掛號門診服務門診健檢中心抽血櫃檯服務急診服務住院服務轉診服務居家服務四癌篩檢收費標準申請文件常見問答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HIV免費匿名篩檢COVID-19自費特診旅遊醫學特診卡介苗特診社區健康促進職業傷病就醫權益病歷申請Application病歷資料申請說明病歷資料線上申請申請進度查詢病人安全Safety病人安全目標病人權利與義務醫病共享決策提升用藥安全提升管路安全預防病人跌倒藥品常識細細聽避免醫院內感染提升手術正確性教學研究Research最新消息教學研究臨床技能教材室圖書館實證醫學專區醫療新聞News醫療新聞影音專區相關連結Link招標公告請採購系統-廠商專區東元醫療社團法人東元綜合醫院社服組健康促進醫院專區無菸檳醫院專區電子病歷專區中央健保署疾病管制署衛生福利部健康存摺安寧照護協會新住民專區反毒資源館台灣癌症防治網菸害防制資訊網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就醫資訊網路掛號門診服務門診健檢中心急診服務住院服務轉診服務居家服務四癌篩檢收費標準申請文件常見問答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HIV免費匿名篩檢COVID-19自費特診旅遊醫學特診卡介苗特診社區健康促進職業傷病就醫權益職業傷病就醫權益勞工朋友職業傷病就醫權益宣導壹、什麼是職業傷病?因執行職務中發生的傷害。

因長期在勞保職業病種類表規定範圍作業而導致罹患職業病。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造成傷害,經確認沒有私人行為或重大交通違規且為上下班必經時間及必經地點。

貳、就醫時應攜帶的文件:門診時攜帶「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時攜帶「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點擊圖片下載文件)全民健康保險IC卡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註:1.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僅限於同一醫事機構治療同一傷病,一張可使用六次。

2.勞工保險職災單可向所屬投保單位、勞工保險局及其各地辦事處索取(詳見勞工保險局網站http://www.bli.gov.tw)。

參、職業傷病就醫優點:輕傷職災僅須門診、急診治療者,如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就診,免繳門診、急診的部分負擔費用。

有住院治療者,如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出院時則可免繳納職災住院期間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30日內膳食費半數之補助。

肆、就醫時未攜帶勞工保險職災單,而且已經先自費繳交部負擔費用了,該怎麼辦?應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勞工保險職災單,特約醫療院所將退還您先前所繳的部分負擔費用。

如已超過退費期限,則請檢附下列文件,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核退已繳交的部分負擔費用:  (一)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單  (二)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四)診斷書伍、如何取得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可逕自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或至本局各地辦事處領用,惟仍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被保險人方可持至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使用。

陸、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發給職業傷病門、住診醫療書單時如何處理?被保險人得逕向本局或本局各辦事處請領,經查明屬實後發給。

柒、勞保局來函:轉知勞保局為協助院所逕依就醫者主訴診斷並申報職業傷害門診醫療費用,特訂定應行注意事項與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點此下載) 東元醫療社團法人東元綜合醫院©2016Ton-YenGeneralHospitalAllRightsReserved.



4.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領發使用須知

十、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之使用方式,依下列規定: (一)門診單1份2聯,被保險人因同一職業傷病於同一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診時,1份至多可使用6次。

(​ ...目前線上:854人,瀏覽人次:600166708會員登入|加入會員法規檢索令函判解英譯法規裁判書書狀例稿契約範本植根服務相關網站行政令函│司法判解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法規資訊法規名稱: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領發使用須知廢止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所有條文一、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保險人)為使投保單位領發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有所依循,特訂定本須知。

二、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分為,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以下簡稱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住院申請書)。

三、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由保險人視實際需要,參酌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情況,按投保單位人數之一定比率,於每年年底前寄達各投保單位以備次年使用。

四、投保單位應將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交由主管部門或經辦人妥為保管。

五、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罹患職業傷病需診療時,投保單位應核實填發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交被保險人連同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持往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

投保單位未依前項規定發給被保險人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者,被保險人得逕向保險人或其所屬各辦事處申請,經查明屬實後發給。

六、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時,須注意被保險人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需門診或住院者。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者。

(三)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退保後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或「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者。

七、投保單位詢明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之時間、地點、原因及經過情形,認為與就業場所、作業活動、其他職業上原因、上下班途中或依法令得視為職業傷害之情形或符合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或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之規定,請詳填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之各項欄位並加蓋單位章戳、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後,發給被保險人使用。

八、投保單位填發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時應予以登記,並請被保險人簽收。

職業工會及漁會須另填具調查表。

簽收登記資料及調查表由投保單位自行保管至翌年底,以備查核。

九、投保單位於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不敷使用時,得向保險人或其所屬各辦事處申請補發,必要時保險人或其所屬各辦事處得請投保單位提供簽收紀錄,以資核對。

十、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之使用方式,依下列規定:(一)門診單1份2聯,被保險人因同一職業傷病於同一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診時,1份至多可使用6次。

(二)住院申請書1份2聯,每次住院使用1份。

十一、投保單位因欠繳保險費及滯納金,經保險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者,自暫行拒絕給付之日起,不得填發被保險人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

但被保險人應繳部分之保險費已扣繳或繳納於投保單位者,投保單位仍得發給之。

十二、職業工會及漁會被保險人個人因欠繳保險費及滯納金,經保險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者,在欠費未繳清前,其所屬職業工會及漁會不得填發該被保險人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

十三、被保險人因尚未領得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因緊急職業傷病就醫,致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勞保身分,辦理掛號就診,並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證件,洽請該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十四、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未能依前點規定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或出院前補送證件者,被保險人得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有特殊原因者為2年內,101年12月21日起為5年內),檢附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及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向保險人申請核退醫療費用,逾期不予給付。

十五、投保單位應確實依本領發使用須知辦理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填發作業,否則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2條規定負診療費用之償付責任。

十六、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限當年內使用,逾期未使用者由投保單位自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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