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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介紹|新光產險|新光幫我保

本商品其承保範圍包含了住宅火災保險、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等三項保障。

當住所房屋、內部裝潢及建築物內動產遭受祝融之災時,可獲得 ...選單新光幫我保首頁試算投保汽車保險機車保險旅行泡泡綜合保險旅遊保險(國外)旅遊保險(國內)住宅火災保險寵物保險個人傷害險(罩FUN假)安心365個人責任險全方位個人綜合保險托育人員責任險商品介紹汽車保險機車保險旅行泡泡綜合保險旅遊保險(國外)旅遊保險(國內)不便險懶人包住宅火災保險寵物保險個人傷害險(罩FUN假)安心365個人責任險全方位個人綜合保險托育人員責任險功能服務續保專區車險強制證下載電子保單下載電子保單操作說明要保書下載專頁活動訊息信用卡紅利折抵辦法(國外)班機延誤快速理賠旅平險線上申請延長會員專區加入會員會員登入樂遊卡會員登入車險強制證下載電子保單下載條款、申請書新光幫我保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介紹到達關鍵字位置: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新全方位居家綜合險|居家綜合險|條款下載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介紹本商品其承保範圍包含了住宅火災保險、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等三項保障。

當住所房屋、內部裝潢及建築物內動產遭受祝融之災時,可獲得保障。

火災意外難以預料,若波及無辜第三人時,第三人責任基本險可幫助您在遭受火災無情的打擊時,負起對第三人損失之賠償責任。

另外保障您的住宅因地震造成全倒(或修復費用大於重建費用50%以上者)所發生之損失。

當承保事故發生時,您所付出的清理費用與支出臨時住所費用,均可在保險金額內由本商品申請理賠。

【核准文號】【商品條款】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特色:一年投保一次。

一次保障火險、地震兩種潛在風險。

建築物採「重置價值基礎」計算保額,無需考慮折舊問題。

投保「建築物」火險還會自動承保部份動產。

不論火災或地震造成無法居住時,均提供臨時住宿費用的補償。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承保標的物建築物建築物內動產住宅使用定著於土地作為獨棟或整棟建築中之一層或一間建築物含裝置或固定於建築物內之冷暖氣、電梯、電扶梯、水電衛生設備及建築物之裝潢,並包括其停車間、儲藏室、家務受僱人房、游泳池、圍牆、走廊、門庭、公共設施之持分建築物內供生活起居所需之動產,如:沙發、電視等自動納入保障,最高60萬為限可額外加保Q: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的建築物有沒有什麼限制?A:建築物使用性質須作為住宅使用;若住宅改為早餐店、辦公室等商業用途,即不在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Q: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的「建築物內動產」是否包含古董、字畫、珠寶、毛皮?A: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的「建築物內動產」不含古董、字畫、珠寶、毛皮等主觀價值難以認定的物品。

Q: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的「建築物內動產」指的是什麼?A:指衣李家具及其他置存於建築物內供生活起居所需之一切可在家中移動的物品。

如:沙發、電視、櫥櫃等。

但不包括置放在庭院內的動產。

Q:在網站上投保居家綜合保險的建築結構有何限制?A:建築物結構限『磚水泥』、『鋼筋水泥』、『鋼骨水泥』、『鋼筋混凝土』、『鋼筋加強磚』、『RC加強磚』、『鋼骨混凝土』才能在網站上買居家綜合險。

Q:若建築結構非屬『磚水泥』、『鋼筋水泥』、『鋼骨水泥』、『鋼筋混凝土』、『鋼筋加強磚』、『RC加強磚』、『鋼骨混凝土』的住宅欲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怎麼辦?A:若非屬可透過網路進行投保的建築物,欲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請洽(02)2507-5335分機640專員。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承保範圍Q: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類別有哪些?A:承保類別分為住宅火災保險、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玻璃保險及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四大類。

Q: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有哪些?A:保險標的物因下列因素發生損失,保險公司依約定負賠償責任。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意外事故所致煙燻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惡意破壞行為竊盜(詳保單條款)Q: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在保什麼?A:指保險標的物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導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財產損失,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保險契約規定負賠償責任。

Q: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哪些危險事故?A: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建築物本體因下列事故,發生全損時,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地震震動。

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



2. 火災保險

火災保險(Fire Insurance)火災保險簡稱“火險”,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場所共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的財產物資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財產保險。

作為財產保險中最常見的一種 ...火災保險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火災保險(FireInsurance)目錄1什麼是火災保險2火災保險的起源3火災保險的組成4火災保險的基本特點5火災保險的一般內容[編輯]什麼是火災保險  火災保險簡稱“火險”,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場所共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的財產物資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財產保險。

作為財產保險中最常見的一種業務來源,火災保險的產生要晚於海上保險,早於工業保險與汽車保險等。

  需要指出的是,火災保險只是歷史遺留下來的一種險別名稱,它在產生之初,因只承保陸上財產的火災危險而得名,但後來卻發展到了承保各種自然災害與意外事故,因此,就保險責任而言,火災保險早已超出了當初火災保險的範圍。

不過,保險界仍然保留著對此類業務的傳統叫法。

[編輯]火災保險的起源  火災保險是在17世紀中葉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的。

早在1591年,德國漢堡市的釀造業者為了籌劃重建被燒毀的造酒廠的資金而成立了火災合作社,凡加入者遭遇火災時,可以獲得重建建築物的資金。

17世紀初,德國盛行互助性質的火災救災協會制度。

1676年,由46家合作社聯合成立了漢堡火災保險局。

1666年9月2日晚,倫敦市一個麵包商在烤麵包時,柴堆距離麵包爐太近,引起了火災,大火延續燒了四晝夜,燒毀了全市房屋85%以上,災後有20萬人無家可歸,損失之嚴重在英國曆史上是空前的,這場大火成為英國火災保險發展的動力。

1667年,牙科醫生尼古萊·巴蓬首先在倫敦開始經營房產火災保險,開創了私營火災保險的先例。

到1680年共集資4萬英鎊成立了合股性質的火災保險所,並按照房租和房屋的危險等級差別收取保險費,對木造房屋收取相當磚瓦結構房屋兩倍的保險費。

正因為使用了差別費率,巴蓬有“現代保險之父”的稱號。

倫敦大火後,保險思想深入人心,現代形式的火災也從此逐漸發展起來。

1710年,以發明滅火器而聞名的英國人查理士·波維創辦了“太陽保險公司”,不僅承保不動產的保險,而且把保險業務擴展到承保動產保險,它是英國迄今仍在經營的最古老的保險公司之一。

  18世紀末到19世紀中期,英、法、德、美等資本主義國家相繼完成了工業革命,大機器生產代替了手工操作,物質財富大量增加和集中,對火災保險的需求變得更為迫切。

這一時期,火災保險組織以股份公司和相互保險組織形式為多。

由於火災保險有利可圖,保險公司之間發生了激烈的競爭,使許多保險公司被淘汰。

為了控制同業間的惡性競爭,保險同業公會相繼成立,共同協定火災保險費率,這一時期火災保險的進步有:一是保險標的從過去只承保建築物擴大到其他各類財產;二是承保風險除火災外,還擴展到地震、風暴、水災等,此外還承保火災後的利潤損失。

火災保險發展到現在,已成為承保多種標的和風險的財產保險。

[編輯]火災保險的組成  火災保險分主險和附加險兩大塊。

  1、火災保險的主險  主險的責任範圍包括任何一個投保人都必須面對的雷電、失火等引起的火災以及延燒或因施救、搶救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或支付的合理費用。

投保人投保火災險時根據本身財產的危險程度,繳納相應的保費。

火災保險費一般相當於相應危險程度傳統財產保費的60%~70%。

  2、火災保險的附加險  投保火災保險主險以後,可根據本身財產面臨的客觀危險,自由選擇投保附加險。

火災保險共設八個附加險:  1)水災險。

承保由於暴雨、洪水、消防裝置失靈、水管爆裂造成的財產損失。

  2)風災險。

承保8級以上的風,如颱風、颶風、龍卷風等造成的財產損失。

  3)爆炸險。

承保因核子以外的爆炸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

  4)碰撞險。

承保因飛機、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的墜落、以及外來機動車輛、輪船碰撞所致的財產損失。

  5)地震、地陷、火山爆發險。

承保地震、地陷、火山爆發造成的財產損。

  6)岸崩、冰凌、泥石流險。

承保岸崩、冰凌、泥石流造成的財產損失。

  7)外來惡意行為險。



3. 住宅火災保險–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商品特色. 本保險除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意外事故引起之煙燻,另有多樣的附加 ...  住宅火災保險–旺旺友聯產物保險住宅火災保險Home商品專區住宅火災保險都會人口稠密地段的大廈,大樓越蓋越高,一棟建築物可以生活了N個家庭。

另外屋齡高的公寓,更可能因管線老舊久未更換隱藏更多的危險,旺旺友聯提供您完整的商品資訊,服務人員提供您貼心的建議,請讓我們一起守護您、與您重要的家人與夥伴。

我要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住家綜合保險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商品特色本保險除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意外事故引起之煙燻,另有多樣的附加保險可選擇投保,提供更多的保障內容。

住火附加險類別如下:擴大地震險超額颱風及洪水險第三人意外責任地震超額保障保險自動消防裝置滲漏險承租人火災責任保險寵物意外補償費用超額竊盜險租金損失險水漬險承保範圍一、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1.火災。

2.閃電雷擊。

3.爆炸。

4.航空器墜落。

5.機動車輛碰撞。

6.意外事故引起之煙燻。

7.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8.竊盜因前項危險事故之發生,為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視同本保險契約承保之危險事故所致之損失。

二、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承保範圍保險標的物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負賠償責任。

三、住宅玻璃保險承保範圍住宅建築物因突發意外事故導致固定裝置於四周外牆之玻璃窗戶、玻璃帷幕或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對外出入之玻璃門破裂之損失,負賠償責任。

因前項損失所須拆除、重新裝置或為減輕損失所需合理之費用,亦負賠償責任。

四、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承保範圍本公司對於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物直接因颱風或洪水事故發生損失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五、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1.地震震動。

2.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3.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4.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

除外不保事項一、住宅火災保險不保之危險事故1.地震、海嘯、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

2.颱風、暴風、旋風或龍捲風。

3.洪水、河川、水道、湖泊之高漲氾濫或水庫、水壩、堤岸之崩潰氾濫。

4.恐怖主義者之破壞行為。

5.冰雹。

二、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除外責任1.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或不法行為。

2.被保險人向人租賃、代人保管、管理或控制之財物,受有損失之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物處所全部或一部分作為非住宅使用所致之賠償責任。

4.被保險人於保險標的物處所不法置存或使用爆裂物所致之賠償責任。

5.保險標的物處所修繕或營建工程所致之賠償責任。

6.被保險人使用或管理電梯(包括電扶梯、升降機)所致之賠償責任。

7.被保險人使用或管理航空器、船舶及機動車輛所致之賠償責任。

8.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

但縱無該項契約或協議存在時,仍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9.第三人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

所稱之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三、住宅玻璃保險不保事項1.本保險契約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所述之事故。

2.承保之住宅建築物連續六十日以上無人看管或使用。

3.自然損耗、刮損、磨損、原有之瑕疵或破損。

4.承保之玻璃四周框架之毀損。

5.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

6.要保人、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之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之故意行為。

7.走廊、門庭、公共設施之玻璃毀損。

8.承保之住宅建築物修繕期間之玻璃毀損。

四、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不保事項1.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2.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Loss)。

3.因雨水、砂塵等引起之損失;但承保建築物或置存保險標的物之建築物,其屋頂、門窗、通氣口或牆壁先直接遭受颱風損壞,造成破孔,致使該承保建築物之內部裝修或置存於建築物內之保險標的物,遭受雨水或砂塵等所致之損失,不在此限。<



4. 住宅火災保險及基本地震險-險種簡介|新安東京海上產險

住宅火災保險,線上試算投保享84折優惠,保障範圍含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住宅火災險、臨時住宿費用、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玻璃保險、竊盜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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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震動;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

▌延伸閱讀:►【學者觀點-彭金隆教授】有需要投保地震險嗎?立即試算投保GO住宅火險投保標的說明建築物建築物內動產保障範圍住宅火災保險○○1.建築物:保險金額依據『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物造價參考表』作為其保險金額訂定參考。

2.建築物內之動產:以實際價值為基礎,其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之百分之30,最高以新台幣80萬為限,但被保險人對保額認為不足時,可另行投保其不足的部份。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險以重置成本為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最高新台幣20萬元整。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1.每人體傷:100萬。

2.每人死亡:200萬。

3.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1,000萬為限。

4.每一事故財損:200萬。

5.保險期間最高賠償:2,400萬。

6.自負額:每一事故體傷2,000元,每一事故財損1萬元。

住宅玻璃保險╳○1.建築物因突發意外事故導致固定裝置於四周外牆之玻璃窗戶、玻璃帷幕或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對外出入之玻璃門破裂之損失。

每一事故最高賠償:1萬元(保險期間最高2萬元)。

2.自負額:每一事故1,000元。

住宅竊盜保險╳○1.除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外之任何人企圖獲取不法利益,毀越建築物之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並侵入置存建築物內動產之處所,而從事竊取、搶奪或強盜建築物內動產之行為(但不包括置存於庭院之動產)。

每一竊盜事故最高賠償:15萬元。

2.保險期間,累計賠償最高以30萬元為限。

3.自負額:5,000元。

住宅災害費用補償保險○╳1.清除費用:清除受損之殘餘物所需的必要費用。

2.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賠償總額以5,000元為限。

因承保事故發生,導致住宅建築物無法居住時,始提供以下補償給付:3.臨時住宿費:每日最高新台幣5,000元,但賠償總額以20萬元為限。

4.租屋仲介費用:賠償總額以5,000元為限。

5.搬遷費用:賠償總額以10萬元為限。

6.生活不便補助:每日定額3,000元,最高給付30日。

7.裝潢修復費用:投保建築物內動產保險金額Ⅹ30%計算,最高以80萬為限。

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第一區、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限額9,000元。

第二區、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地區:限額8,000元。

第三區、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限額7,000元。

住宅險保障範圍住宅火災保險建築物:保險金額依據『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物造價參考表』作為其保險金額訂定參考。

建築物內之動產:以實際價值為基礎,其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之百分之30,最高以新台幣80萬為限,但被保險人對保額認為不足時,可另行投保其不足的部份。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險以重置成本為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最高新台幣20萬元整。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每人體傷:100萬。

每人死亡:200萬。

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1000萬為限。

每一事故財損:200萬。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2,400萬。

自負額:每一



5. 新光產物保險 保險Q&A 火災保險QA

火災保險QA. 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有哪些? 住宅火險不保事項有哪些? 在住宅火災保險標的物中所指之『建築物』,其承保範圍如何? 何謂全部損失? 若建築物因 ...火災保險QA車險承保QA車險批改QA車險理賠QA火災保險QA海上保險QA工程保險QA責任保險QA傷健保險QA火災保險QA車險承保QA車險批改QA車險理賠QA火災保險QA海上保險QA工程保險QA責任保險QA傷健保險QA火災保險QA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有哪些?住宅火險不保事項有哪些?在住宅火災保險標的物中所指之『建築物』,其承保範圍如何?何謂全部損失?若建築物因地震引起部分傾倒、倒塌或龜裂,經政府勘驗為危險大樓,已不適合居住或使用,而要求強制拆除重建住宅火災保險中「建築物」及「建築物內動產」的定義為何?何謂「重置成本」與「實際現金價值」?住宅若為租用,可否投保火災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何謂臨時住宿費用?火災保險中之航空器墜落及機動車輛之定義為何?出險後該如何處理?何謂折舊理算?何謂不足額比例分攤?保戶為何需配合保險公司,提供損失資料?被保險人常會對公證公司的立場產生懷疑,認為其偏向保險公司,立場不公正?當保險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殘餘物?保險公司對於火災現場處理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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