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保險定義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保險業的定義

再保險業:再保險是「保險的保險」,即保險公司於接受保險業務時,斟酌自身的承保能力,將超額部分轉移由其他保險公司承保,藉以減少自己的責任風險,並確保 ...一、保險業的定義不動產也屬於財產保險的範圍  根據民國81年4月公佈之最新保險法第13條規定,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

財產保險包括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其他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其中,財產保險中的火災保險是以動產(如存款、有價證券等)或不動產(如土地、房屋等)為保險標的(被保險的對象);以火災發生而遭受之毀損或滅失為保險事故。

這種保險,在火災不幸發生而遭受損失時,利害關係人(如屋主)可獲得約定之補償。

海上保險的範圍包括船  海上保險又稱水險,凡在海上航行時的發生的一切事變及災害,對保險標的(如船上載運的貨物)所生之損毀及費用,由保險公司負責補償。

其承保範圍包括船舶、貨物、運費等,範圍十分廣大。

陸空保險包括內陸運輸保險及航空保險。

內陸運輸保險就是保險公司對於包括貨物的水陸運輸過程中所受之損失,負有補償責任的保險。

航空保險即承保有關航空中各種危險事故的保險。

大概可分為三類:航空機體保險、航空運輸保險、及航空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又稱第三者責任保險,目的在填補因危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如車禍中的肇事者)在法律上對第三者(如受害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換言之,就是被保險人為免除自己對第三者之損害責任所訂之保險契約。

保證保險可分為兩類,一為信用保證保險,指當被保險人(被保證人)發生不誠實的事實,如竊盜、詐取、違背職守等行為時,保險公司(保證人)必須在對方遭受損失時,負起補償的責任。

另外一種為確實保証保險,就是保險公司保證被保證人一定會履行義務,如契約方面的保證等。

財產保險包括汽車保險  其他的財產保險還有汽車保險、竊盜保險等保險。

此外,隸屬人身保險範圍的年金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其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間內,由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契約,以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一定金額保險金的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在事故發生時,由保險公司負責給付所約定的保險金。

早期人壽保險是以死亡為保險事故而發展出死亡保險,後來則發展出以生存或生存及死亡均為保險事故的生存保險及生死合險。

所以人壽保險在經濟功能上由原本為死亡做準備,進而發展到具備儲蓄的經濟功能。

人壽保險是由要保人和壽險公司所訂定的契約  健康保險主要是指當被保險人罹患疾病時,保險公司就其醫療費用及工作收入損失提供約定的補償保險金。

廣義的健康保險,還包括以意外為保險事故的傷害醫療保險。

傷害保險可分為普通傷害保險、旅行傷害保險及職業傷害保險三種。

當被保險人遭遇事故,造成身體機能受損或死亡時,保險公司將依約定補償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及收入損失或死亡保險金。

接下來將就我國保險市場的概況加以來敘述:(一)保險業家數產物保險業:我國產物保險業的業務內容包括火災保險、海上保險、汽 車保險、航空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保險。

目前產物保險業計有本國產物保險公司15家及:家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美商產物保險公司9家,共25家。

人壽保險業:本國人壽保險公司11家;美商人壽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15家,共26家。

另有3家新的本國人壽保險公司正在籌設,將於近期開幕營業,屆時本國人壽保險公司將增至14家,而本國人壽保險業總數將達29家。

職業傷害保險 再保險業:再保險是「保險的保險」,即保險公司於接受保險業務時,斟酌自身的承保能力,將超額部分轉移由其他保險公司承保,藉以減少自己的責任風險,並確保本身經營的穩健,再保險的業務範圍包括了財產與人身保險,目前國內只有中央再保險公司承攬本項業務。

外國保險公司在台聯絡處共23家。

(二)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及業務員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公司收取費用,並經營代理業務的人。

代理人的權力範圍,通常在代理契約或授權書中有所規定,一般以招攬並接受業務、收取與繳付保險費等有關事項為限。

目前國內計有財產保險代理人186人,人身保險代理人74人。

旅行傷害保險讓旅客多一份保障 保險經紀人:保險經紀人即指代表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洽訂



2. 保險類

要保書上「治療」、「診療」及「用藥」之定義為何? ...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 ...保險類Q7.白內障門診手術,可以申請理賠嗎?本案應視保單條款約定之內容等情狀個案認定,不可一概而論。

Q8.保單廣告及業務員說保單利率4%,我們誤以為年率4%,結果是保單6年期總利息占投保金額的4%,實質利率不到1%,是否可以要求年率4%?依據金保法第8條規定,金融服務業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應確保其廣告內容之真實。

本案應視保單條款約定之內容等情狀個案認定,不可一概而論。

Q9.意外險保戶已提供診斷書(顱內出血)及收據申請理賠,為何保險公司還要求提供病歷資料?保險公司要求提供病歷係為判斷及確認是否屬外傷性出血,相關規定請視投保之保單內容。

Q10.要保書上「治療」、「診療」及「用藥」之定義為何?舉例如下。

「治療」:針對疾病、傷害等異常現象直接加以手術、用藥或物理治療、心理治療等。

「診療」:對於身體狀況有異常之問診、檢查或治療。

「用藥」:服用、施打或外敷藥品。

無論就診時間長短或用藥時間長短,只要有就診或用藥之事實,即應告知,但告知年限範圍限於要保書內健康告知事項所詢問之期間。

Q11.實支實付保險只能買一家?依據損害填補原則,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係為補償因發生傷害或疾病接受治療所發生之醫療費用;因此,保險公司依據被保險人實際發生之醫療費用於投保限額內給付之,惟目前因國人保險觀念及意識提昇,不少消費者投保1張以上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但因為醫療收據正本僅一張,故衍生許多是否能以收據副本、影本申請其他家醫療保險之爭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106年11月14日)第48條及第57條,特別針對醫療收據副本申請乙事,要求保險公司於銷售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及醫療保險應依下述規範進行: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二)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未通知保險公司,則對同一保險事故中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的部分不負給付責任。

但保險公司應以「日額」方式給付,前述日額之計算標準,保險公司於設計保險商品時應明定之。

(三)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險公司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險人簽署同意。

Q12.請問如果是儲蓄險需要健康檢查嗎?儲蓄險有沒有年齡限制呢?儲蓄險仍屬壽險性質,是否需健康檢查,應視壽險核保標準審核;儲蓄險之最高投保年齡依各家公司規定。

...12345...2/6ControlNameList4



3. 保險辭典–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

係指除人壽保險、海上保險及火災保險以外之其他保險的總稱,如航空保險、竊盜 ... 受保險契約保障之人,一般以批單方式作附加承保,或是在保單條款中加以定義 ...  保險辭典–旺旺友聯產物保險保險辭典Home產險問答集保險辭典搜尋委付(Abandonment)係指在海上保險之保險事故發生,而受損害之保險標的物符合一定要件時,被保險人得將保險標的物之一切權利移轉於保險人,而要求保險公司按全損賠償其損失。

異常損失(AboveNormalLoss)係指由於某些特殊情況所造成之非常態損失,例如:由於火山爆發所造成之特殊損失。

絕對責任(AbsoluteLiability)係指受害人的損失,若是行為人行為的結果,則行為人應負賠償責任。

換言之,此一制度下只問結果不問原因,就一般情形而論,在絕對責任制度下,行為人對於因不可抗力的損失,仍應負賠償責任。

承諾(Acceptance)係以與要約訂立契約為目的,所為之意思表示。

以保險契約為例,要保人向保險人提出要保之意思表示,保險人同意承保即為承諾。

通常保險人承諾後即簽發暫保單(Binder)或保險單。

承諾價額(AcceptedValue)亦稱認受價額。

係指經保險人認定接受之保險標的之要保價額。

承諾價額對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均有拘束力。

意外事故(Accident)係指被保險人所無法控制且會造成不可預期、無法預見之損害的事件。

以傷害保險為例,即指非因故意的、不可預期的、偶然且非因疾病所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造成被保險人蒙受身體傷害之事件。

意外保險(AccidentInsurance)係指除人壽保險、海上保險及火災保險以外之其他保險的總稱,如航空保險、竊盜保險、保證保險、工程保險、鍋爐保險及機械保險等。

事故率(AccidentRate)或稱意外事故率,係指以某一基礎評估某一意外事故於特定期間之發生機率。

例如:以每一萬名勞動人口為基礎,計算某一特定期間內之職業傷害情況,所得之職業傷害率即為事故率之一種。

意外事故損失額度(AccidentSeverity)係指某一意外事故所致某一特定財產損失之嚴重性,通常以損失金額或財產毀損、減損之程度表示。

損失額度為財產保險人評估其所承擔危險並據以計算保險費率之主要依據,某一特定財產之損失額度通常以意外事故發生時,可能造成之最大損失程度加以衡量,例如:某一木造單層建築價值100萬元,當發生火災造成全損時,其損失額度即為100萬元或100%。

事故年經驗(AccidentYearExperience)係指保險公司就發生於十二個月期間內,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承保損失,對應於該期間內之保費所作之統計紀錄。

融通業務(AccommodationBusiness)係指對於原不符合保險公司之一般核保標準,但基於某些特定原因或整體利益之考慮而予以通融承保之業務。

保險費調整計劃(AccountPremiumModificationPlan)係指火災保險中對於連續數年所繳保險費均達某一設定金額以上之被保險人之保費,依實際經驗調整其應繳保費之方案,而調整幅度一般皆設有最高限制。

應收帳款保險(AccountsReceivableInsurance)係指承保被保險人由於應收帳款記錄或憑證毀損滅失,造成應收帳款全部無法收回或部份無法收回之損失,或為收回帳款以及重新建立應收帳款記錄所需支付之額外費用之保險。

意外事故造成應收帳款記錄或憑證毀損滅失,導致被保險人應收帳款無法收回之損失為被保險人之間接損失,不屬一般財產保險之承保範圍,本保險即專為保障此項間接損失設計。

新契約成本(AcquisitionCosts)係指保險公司為獲取新客戶業務,所需支出之成本。

政策性保險(ActInsurance)係指一國政府基於政策性因素及目的所舉辦之保險。

政策性保險通常係屬強制性保險(CompulsoryInsurance),並多由政府制定法律以為實施依據。

有時政府雖未特別專訂法律,但由公庫補助一部份保險費之保險,亦可稱為政策性保險。

不可抗力(ActOfGod)係指意外事故的發生係由非人為之自然因素所造成,且無法事先預測而避免。

實際現金價值(ActualCashValue)係指損失發生當時財產之實際價值。

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將遭受損失財產之重置成本減去折舊或自然耗損後之金額,即為該財產之實際現金價值。<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