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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責任保險產品

Commercial General Liability Insurance · Comprehensive General Liab. (Energy and Construction Risk) · Excess of Loss Insurance · 產品責任保險 ·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責任保險聯絡我們商業保險我們的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責任風險即為被保險人因其企業營運行為或產品導致第三人受有身體傷害或財物毀損,而對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風險,而我們可依客戶的需求提供量身訂作的優質風險管理方案及獨一無二的全球理賠服務。

CommercialGeneralLiabilityInsuranceCommercialGeneralLiabilityInsurance(IncludingOccurrenceForm&Claims-MadeForm)以保障全面風險為特色的商業綜合責任保險承保企業在商業經營行為中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方面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該險種承保:被保險人因擁有、維護及使用其營業場所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被保險人因第三人使用、消費或操作被保險人的產品造成其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而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被保險人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完工責任;被保險人因對他人權利及廣告侵害而應承擔的的法律責任;因在被保險人場所意外事故需承擔的醫療費用賠償責任。

ComprehensiveGeneralLiab.(EnergyandConstructionRisk)ComprehensiveGeneralLiability(EnergyandConstructionRisk)完整承保企業在執行施作工程項目,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方面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ExcessofLossInsurance當被保險人所面臨之法律責任風險依法應負擔之賠償金額超過基層責任保險(PrimaryLiabilityInsurance)之保險金額時,方由超額保險負賠償責任。

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係指本保險單對於被保險人因被保險產品之缺陷,在保險期間內或追溯日後發生意外事故,直接導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之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係指承保被保險人之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而受賠償請求。

食品業綜合責任保險食品業綜合責任保險係指政府機關對於食品業者所要求強制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而設計的全面性保單,三個基本保護,包含產品責任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惡意破壞產品回收,另可選擇附加僱主意外責任保險。

污染責任保險環境污染法律責任保險承保擁有或經營工作環境或場所時的污染狀況而引起的被保險人應依法承擔的與工作場所區域相關的環境法律責任。

該產品具備靈活性和策略性的特點,是幫助企業管理環境風險而設計的工具,該產品的承保範圍可根據被保險人獨特的風險需求而專門設計。

產品污染及故意破壞綜合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遭受初次發現下列承保事故致承保被保險產品受有損失,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產品污染及惡意破壞綜合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初次發現下列承保事故致承保被保險產品受有損失,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產品回收保險因使用被保險產品已導致多人身體傷害或使第三人財產遭受廣泛性的財物損失,或有發生前開情況之虞,而被保險人向經銷商、購買人或使用者回收被保險產品所致之損失,負賠償責任。




2. 責任保險請求基礎體系

依特別法規定採「無過失責任」而與「一般責任保險」有關者,如消費者保護 ...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承保因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 ...車禍事故首頁>法律評論>車禍事故責任保險請求基礎體系13Dec,2020 我們想讓你了解的是 發生損害時,如加害人有投保責任保險,受害人亦可基於強制責任保險及任意責任保險(第三方保險、第二方保險)請求保險理賠,除涉及國家對於事故係屬有責之情形,受害人亦得向國家請求賠償。

此外,受害人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或職業災害補償、公務員撫恤、犯罪人補償等制度來彌補己身之損害,另責任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因被保險人之過失而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失,依事故發生當地之法律規定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機構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換言之,責任保險即屬於商業保險之一類,由保險公司確保加害人賠償能力,進而保障被害人權益。

發生損害時,如加害人有投保責任保險,受害人亦可基於強制責任保險及任意責任保險(第三方保險、第二方保險)請求保險理賠,而涉及國家對於事故係屬有責之情形,受害人亦得向國家請求賠償。

此外,受害人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或職業災害補償、公務員撫恤、犯罪人補償等制度來彌補己身之損害,但前揭彌補損害方式,係由社會全體或私人保險機構等外化性機制承擔彌補受害人之損害。

 而責任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因被保險人之過失而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失,依事故發生當地之法律規定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機構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換言之,即屬於商業保險之一類,由保險公司確保加害人賠償能力,進而保障被害人權益。

 按所謂責任保險,係指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負賠償之責。

保險法第九十條定有明文。

又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

保險法第九十三條亦有規定,且經本件雙方當事人於責任保險基本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為約定(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34號民事判決)。

 受害人亦可基於強制責任保險及任意責任保險(第三方保險、第二方保險)請求保險理賠,而涉及國家對於事故係屬有責之情形,受害人亦得向國家請求賠償。

此外,受害人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或職業災害補償、公務員撫恤、犯罪人補償等制度來彌補己身之損害,但後二者彌補損害方式,係由社會全體或私人保險機構等外化性機制承擔彌補受害人之損害,所請求者並非單純民事法律關係, 所謂第三人係指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第一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及第二人保險人)以外之任何人。

而所謂「依法」係指依法律規定(包括責任基礎與損害賠償之方法及範圍),有特別法規定者從其規定,無特別法規定者依民法之規定。

 法律規定之賠償責任(因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而產生)稱為「法定責任」。

此外,責任保險亦可加保「約定責任」。

另「請求」須依「請求權時效」(民法第197條、保險法第65條)之規定。

 所謂「責任」係指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即民事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確定以後即為「負債」,要保人(被保險人)投保責任保險以避免負債之增加。

依特別法規定採「無過失責任」而與「一般責任保險」有關者,如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三項),其適用對象為「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及與消費者共同消費但與企業經營者無契約關係之「第三人」。

 民法規定採「過失責任」(含「推定過失責任」)者,其適用對象為:(1)企業經營者對「非消費者」;(2)「非企業經營者」(例如政府機構、財團法人)對企業經營者及一般公眾。

 所謂「意外事故」「係指一個突發不可預料之事件」。

凡意外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者承保責任即啟動。

所謂「事故發生」「係指一個意外事故,包括連續或重覆暴露於實質上相同之一般有害狀況」。

典型之索賠基礎保單,被保險人第一次受到第三人請求賠償之時間在保險期間內,不問事故發生於何時,保險公司即應負賠償之責。

 保單通常訂有「追溯日」以排除該日以前發生之事故;又保單多訂有「延長報案期間」,以使保單中途退保或滿期未續保之被保險人,亦能在此期間就保單失效前發生之事故請求賠償。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承保範圍承保因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1.在營業處所內因被保險人或其受



3.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注意一般責任保險與傷害保險的差異

四、被保險人:一般責任保險係以事故發生時「應負賠償責任之人」為被保險人;傷害保險則以意外事故發生時受有體傷之人為被保險人。

五、理賠給付之處理: ...:::公告資訊:::回首頁公告資訊新聞稿新聞稿_FACEBOOKLineTwitter友善列印回上頁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注意一般責任保險與傷害保險的差異2013-07-09暑假來臨,民眾常利用暑假期間至遊樂場遊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一般來說,遊樂場業者會代遊客投保傷害保險,保險費則內含於門票中,另業者為移轉本身或其受雇人經營業務行為或營業處所設施不良造成第三人損害之風險,亦多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金管會)提醒消費者,一般責任保險與傷害保險之承保範圍及理賠處理均有不同,金管會為使消費者瞭解二者的差異,特別提醒說明如下:一、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之保險標的為賠償責任,包括第三人之體傷或財損,傷害保險之保險標的為被保險人之生命和身體。

二、承保範圍:所謂責任保險係指「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負賠償之責」之保險契約;傷害保險係指「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之保險契約,前項「意外傷害」,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三、保險理賠之要件:一般責任保險須具備三要件,即「須為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賠償責任」、「須為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及「須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傷害保險則以被保險人之身體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為要件。

四、被保險人:一般責任保險係以事故發生時「應負賠償責任之人」為被保險人;傷害保險則以意外事故發生時受有體傷之人為被保險人。

五、理賠給付之處理:一般責任保險係為填補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損失,例如民法上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侵權行為所致之賠償責任,其給付之處理係於保險事故發生後,經過和解、調解、判決或仲裁等過程,確定被保險人應負之責任損失時,在保險金額的範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給付保險金,責任保險所定的保險金額僅為保險人保險給付之最高限額,若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不足以賠付,超過保險金額之部分仍須由侵權行為人自行負擔;至傷害保險給付的內容通常包括死亡保險金、殘廢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等三項,保險事故發生後,係由保險人依約定之保險金額作為死亡或殘廢保險金之計算依據並據以給付,另依實際支付之醫療費用或依日額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聯絡電話:8968-0775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3894更新日期:2013-07-09展開/收合公告資訊重大政策重要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首長行程活動記事更多...法規資訊最新法令函釋法規草案預告銀行法規資料庫證期法規資料庫保險法規資料庫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更多...統計及出版品金融業財務及業務資訊揭露與統計金融市場統計資訊系統金融展望月刊兩岸金融政府出版品專區更多...消費者園地金融消保金融智慧網金檢學堂金融知識宣導專區防制金融詐騙消費者資訊更多...便民服務民意信箱就業資訊廉政園地Q&A問答集申辦案件流程不實謠言檢舉窗口更多...政府資訊公開對外關係文書行政指導有關文書施政計畫業務統計研究報告預算決算書及會計報告更多...:::隱私權政策宣言│資訊安全政策宣言│本會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無障礙聲明│訂閱電子報│最新電子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版權所有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金管會電子地圖  電話:(02)8968-0899傳真:(02)8969-1215本會駐紐約代表辦事處:1E.42Street,13F,NewYork,NY10017,U.S.A.聯絡電話:(1-212)317-7326本會駐倫敦代表辦事處:Level17,99Bishopsgate,LondonEC2M3XD,UnitedKingdom聯絡電話:(44-20)7628-1501如您對本會全球資訊網有具體改進建議,麻煩來信告訴我們,謝謝更新日期:2021-09-10參訪人數:53763658回到最上方



4. 責任保險

一般責任保險. 意外事故一旦發生,固然非肇事者本身之所願,但依據法律規定,不論是個人或企業,仍必須擔負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此責任可能是一鉅大損失,甚至高到 ...兆豐保險會員登入取得動態密碼還不是會員?立即註冊輸入動態密碼本次「動態密碼」已發送至您的手機及電子郵件信箱,請於5分鐘內輸入「動態密碼」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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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消費者求償意識大幅提升,現有消費者保護法及政府訂定各項法令規定保障消費者權益,對於自身可能產生的求償或是賠償責任應盡早投保責任保險可保障自身遭受第三人求償之損失,亦保障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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