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土地法34-1公同共有?推薦回答

作者:郭睦萱

  阿公沒交代清楚的事   公同共有-針對不動產   分割遺產之訴   法定繼承人   代筆遺囑   特留分   我的多數決算盤   共有土地之出售(§34-1)   不動產買賣契約-出售共有物   土地法§34-1之書面通知-出售共有物   提存價金-出售共有物   某共有人失蹤-設置財產管理人   真的談不攏,斷開關係!   共有物之分割-權利分割   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   分割方...

作者:張格明陳澤嘉吳光平錢世傑李兆環王千維

  土地法第34條之1的增訂,使許多無法得到全體同意而處分或使用的共有土地及建築物,可以處分或使用,因而促進了土地及建築物的利用效率。然而土地法第34條之1也有被濫用的情形,有損害少數共有人權益的情事,因而內政部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的提出,相關爭議值得深入討論與釐清,本書從共有不動產管理、處分、設定用益物權與變更法律與政策全盤探討土地法第34條之1適用的相關問題,也附帶討論公同共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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