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諸問題與新展望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保險法諸問題與新展望

作者:樊啟榮
出版社:北京大學
出版日期:2015年01月01日
ISBN:9787301252321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329元

本書以我國《保險法》第二次修改為背景,在全面系統地梳理我國保險法理論與實務中的重大疑難爭議問題基礎之上,通過專題研究之形式,着重評價了2009年《保險法》之進步與局限,匡正了我國保險法學說上長期存在的諸多誤識,並提出相關修改建議,期能對未來修改有所參酌。 本書共計30個專題,約45萬字,其主要內容和觀點可總結如下:在修改之指導思想上,應”保險合同法”為重點,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補;在保險合同締結及成立問題上,應顧及保險實務之操作,肯認保險人核保權的合法性,引入國外”臨時保險制度”;在保險格式條款解釋規則體系上,應在完善現行法所確立規則體系基礎上,引入並建構”滿足被保險人合理期待”之解釋規則;在保險損失補償原則規范目的解釋論上,應遵循從傳統”禁止不當得利觀”向現代”完全補償觀”之發展趨向,重新進行制度設計;在實際損失量度規則體系上,應當以”保險價值”之范疇為中心,厘清實際現金價值與重置成本之關聯,明確定值保險合法性之邊界,完備估算保險價值之工具性制度體系;就保險代位制度而言,應確定不足額保險情形下被保險人”限額優先受償權”,澄清”人身保險無代位規范適用”之誤識,完善”妨礙代位”之制度設計;就復保險制度而言,應從規范范圍之角度重新審視復保險之構成要件,依”連帶債務主義”改良現行”比例分攤”規則,增補”保險競合”之處理規則;在人壽保險道德危險之管控法律機制的設計上,應以”被保險人為契約之中心”的觀點,重新審視我國相關規定之妥當性;在保險商品制度創新上,應配合時代對保險的多元化需求,增補團體人身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險種之規定;在不可抗辯條款規范適用上,應從目的解釋方法出發,將其規范范圍限制在人壽保險合同,並對其適用條件或前提作限縮性解釋;在再保險合同立法構造上,應從其”商人性”、”國際性”之特質出發,予以立法是重構。樊啟榮,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法系主任。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商法學研究會保險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保險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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