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盤後定價交易買賣辦法 | 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交易買賣申報之撮合成交,本公司於當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採電腦自動交易,並以申報當日收盤價格為成交價格。

前項所稱收盤價格,係指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回首頁‧加入最愛‧RSS訂閱即時法規訊息法規體系查詢法規名稱查詢綜合查詢英文法規查詢詞彙查詢中英法規對照表首頁/法規資訊字級:小中大法規資訊法規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盤後定價交易買賣辦法公布日期:民國107年12月24日沿革資訊:中華民國107年12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070024227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並自109年3月23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70119296號函)異動條文 第五條盤後定價交易買賣申報之撮合成交,本公司於當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採電腦自動交易,並以申報當日收盤價格為成交價格。

前項所稱收盤價格,係指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八條之三規定之收盤價格。

若有價證券於當日市場交易時間(即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三條所定交易時間)內無收盤價格者,其盤後定價交易應予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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