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保險人代位權的適用範圍(一) | 保險代位 原則 適用於

(一)代位權之意義保險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 ...選出預設群組的瀏覽權限時,資料庫發生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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