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對方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 | 車禍獅子大開口ptt

我的姊姊於今年8/15上午8:50左右於高雄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光華一路路口與人發生擦撞車禍車禍主要原因是前方兩台機車突然急煞位於後方的我姊反應不及同樣急煞 ...TogglenavigationPTT熱門文章Hito熱門文章今日熱門本周熱門[問題]車禍後對方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看板law作者happykyoko時間2013年10月14日留言108則留言,15人參與討論推噓1 (5推4噓99→)我的姊姊於今年8/15上午8:50左右於高雄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光華一路路口與人發生擦撞車禍車禍主要原因是前方兩台機車突然急煞位於後方的我姊反應不及同樣急煞去擦撞到另一台一起急煞機車當下雙方只是我姊機車前頭去擦撞對方車尾部分雙方機車都沒有倒下所以都沒有明顯外傷只有對方後車尾燈那邊被撞壞當下本來對方要求拿取一千元了事但是我姊不願雙方報警處理(這個時候前方兩台急煞的機車早就已經離去找不到人了)警察到場後做車禍鑑定並且多次詢問對方是否需要救護車送醫當下對方都表示不需要送醫且當事人當時完全可以站穩,等待、打電話都沒有問題所以我姊以為只會收到對方機車修理的費用單誰知道現在車禍過了一個多月後對方才突然打電話來說那場車禍使他受傷無法工作開口要求好幾萬的賠償費用並且開口閉口的是要告我姊認識律師訴狀寫好了這類的話(有種抓住一般大眾怕上法院的心態語帶威脅感我媽就因為這樣一直主張付錢和解多次主動代替我姊打電話協調對方還曾經因此電話中私下要求我媽答應付3萬賠償費了事幸好我媽並沒有答應)之後雙方一直在不愉快中協調總算協調到後天要去調解委員會(但是是對方自己去預約的完全不問當下時間我姊是否有空去的)但是現在因為當初車禍情況並不嚴重所以我姊沒有想過要去調監視器之類的現在對方突然這麼說監視器畫面大概都被洗掉也找不到了導致車禍主因的前方兩台急煞機車也找不到對方又獅子大開口雖然已經在高雄版上PO文希望徵求的到行車紀錄器但是車禍過後到現在也快要到兩個月了沒有很大的自信可以找到紀錄警察車禍鑑定上是寫說肇事主因是我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致人受傷但這件事的主因明明該是因為前方兩台機車急煞的緣故我詢問過我姊我姊確實有在車禍口錄中提到這件事情雙方都有簽名但是車禍初步分析卻沒有提到這件事情想要請問我姊可以依據這段事實主張肇事主因並非是自己所以不須負全部賠償責任嗎?如果可以的話那我姊大概需要負擔幾成車禍責任呢?我姊很清楚對方當下完全站立沒有問題警察的現場肇事拍照還剛好將對方好好站立講電話的樣子拍進去那我姊可以依據這張照片證明對方並不如他自己所講的受傷嚴重嗎?(對方有說他有去醫院開驗傷單但我們懷疑有可能是與車禍無關的舊傷或是老毛病)我姊也因為多次請假去處理這件車禍的事情於前幾日被公司資遣了這件事提出來說明我姊現在是失業民眾無法負擔太多的賠償金這樣可以嗎?最後詢問一下如果想要請到像律師這類有法律常識的人一起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爭取權益過程可能需要兩三個小時吧這樣收費大概是多少啊>"10/1420:016F→maniaque:別人急煞沒撞上他人,令姊急煞仍撞到別人,誰錯呢???10/1420:017F→maniaque:有問題就多錄音,有求償就請對方提出證明10/1420:028F→maniaque:肇事責任,跟是否獅子開口,是兩回事...10/1420:029F→happykyoko:其實前方兩台急煞有互撞啦只是他們當下和解走人10/1420:0210F→happykyoko:後面我姊這兩台就沒有囉~10/1420:0211F→niceshotse:對方要求三萬算是獅子大開口?其實不太算是喔10/1420:03我們一直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是因為當下兩車真的沒有倒地沒有明顯外傷對方可以完好站立(有照片可以證明)警察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醫皆回答不用唯一看到有傷的只有機車沒有人當下都說沒問題又沒傷不肯送醫的都是對方不是我們事後說受重傷也是他啊如果當下受傷嚴重或是當下馬上送醫醫生檢查有問題這樣我們也比較認同啊※編輯:happykyoko來自:1.175.244.138(10/1420:07)12F→niceshotse:對方停下來但是你姐沒停所以撞上吧?10/1420:0413F→niceshotse:如果對方要求的是30萬,再來說獅子大開口的問題吧..10/1420:0514F→niceshotse:如果不願賠,那就讓對方告吧10/1420:0815F→happykyoko:兩車當下都急煞所以才只有撞壞車尾巴而已10/1420:0816F→niceshotse:調解時可要求對方出示醫師證明或是病歷資料來證明10/1420:1117F→niceshotse:所以對方沒撞上前面急停的機車,但是令姐撞到他的車屁股10/1420:1218F→happykyoko:聽我姊的講法是這樣的是前方兩台互撞後方兩台互撞10/1420:1419F→niceshotse:所以,後方兩台的肇事責任是在你姐身上...10/1420:1520F→bailan:互撞還是追撞?10/1420:1621F→happykyoko:原來是這樣看來我法律知識還是懂太少了謝謝你的回答10/1420:1722F→niceshotse:車頭碰車尾,應該是追撞...10/1420:1723F推edward543:三萬不是他說三萬就三萬上了法院法官會審理10/1420:1724F→happykyoko:這麼說來我應該形容錯誤是我姊追撞對方車屁股10/1420:1725F→edward543:其實這種案件到法院他也會要你們去調解錯是你姐的錯10/1420:1826F→happykyoko:但依我家母怕事的心態我們應該走不到法院這步後天10/1420:1827F→niceshotse:因為前方兩台車禍,對方要急停閃避,而令姐沒保持距離停10/1420:1828F→happykyoko:調解委員會出來多少就是多少了吧~"~10/1420:1829F→niceshotse:不住...導致後面兩車的這起車禍...10/1420:1830F→edward543:但你如果可以舉證出車禍當下雙方都沒人受傷那就有用10/1420:1931F→happykyoko:所以才希望多點對我姊有利的證詞畢竟台灣路小車多10/1420:1932F→happykyoko:要保持安全的距離真的有很大的難度存在=="10/1420:1933F→niceshotse:調解成立,對方可以接受,當然就照調解的條件執行10/1420:1934F→edward543:這種事情強制險方面建義可以人車都保10/1420:2035F→edward543:可以請專人去幫你們做調解會比較有用10/1420:2036F→niceshotse:若保持安全距離對令姐難度高,那建議他以後不要駕駛車10/1420:2037F→happykyoko:那我們就以那張警察拍到他無事的畫面做為證據盡量爭取10/1420:2038F→happykyoko:以些有利的條件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回答學到很多了10/1420:2139F→niceshotse:輛會比較安全,因為保持安全距離是基本的...10/1420:2140F→happykyoko:以前沒保到人車險這次嚇到了就有去加保了~"~10/1420:2141F→niceshotse:如果你們和車子保險的業務代表熟,可以請他們陪同10/1420:22我們有問過我們家的保險員超死的說願意付點請他們幫忙的費用但是就是說什麼都不肯QQ虧我家還保一堆險呢不過這次的事情讓我有個問題我以前曾經騎車騎好好的前方一台機車騎路中間莫名其妙突然煞停我當下也是煞不及撞上去當然當下兩車好好的就各自騎走了不過我現在想想所以如果當初發生事情不是在路中間莫名其妙煞停的他有錯而是我煞停不及追撞他車屁股的我有事囉@@?※編輯:happykyoko來自:1.175.244.138(10/1420:25)42F→niceshotse:另外也可以跟對方索取費用的單據,由保險來支付部份賠償10/1420:2343F→happykyoko:醫藥費那邊會去申請強制險理賠現在是那個工作賠償費10/1420:2644F→happykyoko:三萬塊在頭痛....10/1420:2645F→GRST0818:叫他開"因車禍受傷的診斷證明"在來談和解吧10/1420:4646F→GRST0818:不是一般小診所開出的病患口述那一百兩百的診斷證明10/1420:4647F→GRST0818:是另外一種有擔保性的跑法院用的那種10/1420:4748F→GRST0818:沒那單子~調解會就拍桌不和解啦!讓他去告吧10/1420:4849F→niceshotse:工作賠償...請他提供請假證明,還有扣繳憑單證明或是10/1420:4950F→GRST0818:說不定送到檢察官那就直接不起訴了10/1420:4951F→niceshotse:公司開的薪資單據....10/1420:4952F→GRST0818:PS...不用花錢請律師了~錢太多給我花10/1420:5053F→Schlaflied:如果對方可以證明確有受傷那建議原po好好談和解金額吧10/1421:0354F→Schlaflied:開3萬一看就知道了3萬就是過失傷害的基本價以刑逼民10/1421:0455F→Schlaflied:常見的手段如果不在乎前科的話倒是可以選擇繳給國庫10/1421:0556F→Schlaflied:不過過失傷害換算下來的錢也就是差不多那麼多..所以只10/1421:0557F→Schlaflied:能說就是這樣了10/1421:0658F→Schlaflied:上面G大的說法基本上是可以去嚇嚇不懂法律的人10/1421:1059F→Schlaflied:不過實際上只要確有受傷就算連醫院都沒去只要可以10/1421:1160F→Schlaflied:證明就足夠了那些高價的所謂診斷證明更多是用在民事上10/1421:1261F→Schlaflied:你要擔心的是對方回家後有去隨便一個診所擦個藥什麼的10/1421:1362F→Schlaflied:或著當時有其他朋友在場可以證明受傷10/1421:1463F→Schlaflied:總而言之對方只要能讓檢座相信確有受傷基本就立於不10/1421:1564F→Schlaflied:敗之地了當然反之對方無法證明的話那頂多民事修車費10/1421:1765F→Schlaflied:一兩天計程車上班費等等這樣^^10/1421:1866F推edward543:工作損害賠償也是要開證明的不是他說了算10/1422:0367F→edward543:還有就是證明的時間點要在你們車禍發生後那幾天10/1422:0368F→GRST0818:S大看來是某法律的高材生( ̄c ̄)y▂ξ10/1422:0769F→GRST0818:三萬的確是所為的行價但這案不起訴跟緩起的機會太高了10/1422:0970F→GRST0818:要讓檢座相信有受傷幫你起訴單單一個小證明?或友人!?10/1422:1171F→GRST0818:那地檢署可能要蓋大一點檢察官多招考一點了10/1422:1272F→GRST0818:為了避免上述的問題對方準備的資料要很齊全才有被起訴10/1422:1373F→GRST0818:的可能不過民事的部份到是很同意S大的說法(-^-)d10/1422:1574F→niceshotse:如果對方當時確實有就醫,要弄一張醫生證明不難10/1422:1975F→GRST0818:請假用的證明跟上法院的證明出入很大10/1422:2076F→GRST0818:由其是在打民事官司時正所謂買車與賣車的差別10/1422:2177F→GRST0818:其實用法律在談判時不能把自己設立在不利的位子10/1422:2378F→iscu:只要讓檢座相信有傷不是隨口說說即可10/1422:2379F→GRST0818:從不利的位子去想怎反駁對方的證供10/1422:2480F→GRST0818:不如領導整件事的運作要錢拿證明修車錢給看病錢給10/1422:2481F→GRST0818:精神賠償!?開張神經病證明在來要!10/1422:2582F→GRST0818:遇到事情就想趁機敲詐當別人家的錢都天上掉下來的10/1422:2683F→niceshotse:應該說是驗傷單...10/1422:2784F噓loveloser:沒有規定不能急煞車阿只有規定要保持安全距離10/1422:2785F→GRST0818:受點傷就要個天價醫藥費!?健保虧損的錢都沒要的多了10/1422:2786F→loveloser:後車撞前車就是後車100%肇責你姐絕對是主因前車無辜.10/1422:2887F→GRST0818:驗傷單當下就該開了~過了一個月哪個醫生敢開驗傷單!?10/1422:2888F→GRST0818:一個月前被強暴一個月後去驗傷哪個醫生敢開!?10/1422:2989F→GRST0818:最多開個口訴診斷證明給你轉診用10/1422:2990F→GRST0818:應該說....診斷證明跟驗傷單不同10/1422:3091F噓GRST0818:噓給自己...也不能說不一樣>"<我自己也搞亂了10/1422:3592F→GRST0818:應該說"訴訟用"跟"非訴訟用"10/1422:3693F→GRST0818:怎想刪自己發表的文...想睡了....10/1422:3794F→bencheming:呃...訴訟認定上其實乙種診斷證明也具有效力...10/1423:0595F推KKyosuke:你在說什麼啊?10/1423:0596F→KKyosuke:現在的問題是受點小傷的確民事賠不了什麼錢10/1423:0697F→bencheming:後車撞前車有時候後車未必是100%肇責...10/1423:0698F→KKyosuke:但是只要有受傷過失傷害就會成立不管什麼傷..10/1423:0699F→bencheming:就算構成過失傷害也未必會有起訴處分..10/1423:09100F→bencheming:有人車禍當下沒事.過幾天掛了..因果關係還是能拉起來10/1423:10101F噓Beijingman:保持安全距離是你姐的責任,活該啊10/1423:14102F→bencheming:樓上不用這樣嘛....^^"10/1423:14103F推likesea:實務上,保持安全距離的人很少,就看誰倒楣.......10/1500:34104F→likesea:高速公路如果都保持安全距離,再多幾條高速公路都不夠開10/1500:35105F推KKyosuke:實務上...實務上大家都違反的交通規則不見得沒有道理==10/1501:52謝謝大家又給了我很多專業上的意見我們會把這些意見全部參考進去作為調解委員會上有利的依據的現在只怕我們女生去不知道講話的氣勢上會不會被那些人講輸嚇到.....但該面對的還是會努力去面對的真的很感謝大家給我的回答>"<謝謝~~※編輯:happykyoko來自:1.175.244.138(10/1503:09)106F→a09116:實務上(笑)都是開的金額一半為對方能接受最低限度10/1623:07107F→a09116:先開5,000元試試,到10,000元就差不多可以和解了XDDDD10/1623:08108F→sneak:以前沒保到人車險這次https://muxiv.com11/0705:47‣返回law看板law熱門文章2[問題]購買人頭帳號買票而被判偽造文書302021-05-1310:525[問題]盜用照片法律判決敗訴302021-05-1117:2214[問題]我這樣會被告肇逃嗎?362021-05-1112:392[問題]這種情況512021-05-0811:134[問題]為什麼民眾檢舉的違規警察照單全收332021-05-0701:185Re:[問題]傷害罪的定義?!412021-05-0516:469[問題]機車責任382021-05-0217:367[問題]房貸無力繳清512021-04-3021:1610[問題]民間借貸問題402021-04-2717:167[問題]失蹤人口662021-04-2706:215[問題]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強制罪332021-04-2612:109[問題]請問關於侵占罪賠償問題312021-04-2511:1023[問題]修改憲法的可能性442021-04-2401:279[問題]人生第一次收到刑事傳票572021-04-2311:245[問題]追訴權302021-04-2308:138[問題]雇主用這種方式資遣我是否違法?372021-04-2211:1329[問題]警察違法盤查是否有罰則判例462021-04-2116:1811[問題]對方為何要我撤回支付命令?402021-04-2020:267Re:[問題]被家暴的小孩412021-04-2014:129[問題]刑事傳票毒品他字被告請假462021-04-1902:0713Re:[問題]台鐵太魯閣事故的起訴書去哪裡查?322021-04-1711:5914[問題]訂單被取消有退款的債務不履行責任742021-04-1700:105[問題]追撞賠償前車精神撫卹512021-04-1621:558Fw:[其他]公寓前停車警察通知移車402021-04-1423:329[問題]包裹寄錯,收件者不願歸還322021-04-1422:508[問題]被有精神疾病的個案打怎麼辦812021-04-1215:595[問題]這情況第一次遇到想請教402021-04-1119:105[問題]租約問題422021-04-1021:578[問題]車禍民事恢復原狀+價值減損632021-04-1006:429[問題]拿錯傘問題!802021-04-0622:182[問題]已遭法院強制執行如何保障繼承遺產之權利382021-04-0523:1413[問題]關於此次太魯閣號事件疑問992021-04-0519:0011[問題]如果工程車滑落山坡是因輪下土層鬆軟脫落482021-04-0510:5212[問題]請問跨國婚姻之監護權問題592021-04-0503:297[問題]保險相關法律問題332021-03-3116:4913[問題]警察逮捕罪犯間接造成的損害642021-03-3014:169[問題]偵查庭證據322021-03-2921:169[問題]網路買賣交易問題632021-03-2821:2221[問題]車禍被以刑逼民獅子大開口求償兩百多萬1132021-03-2720:02熱門文章[新聞]專家曝恐還有「1400人確診」指揮中心:[新聞]股市小白衝台股》5年賺3千萬!81年次年輕[請益]投資一定要很好玩的根據是什麼?Re:[原神]優菈30分鐘簡評[閒聊]國二[姆咪]先[新聞]特斯拉駕駛疑玩手機撞上交警致1死1傷[新聞]俳優の田村正和さんが死去[LIVE]三隻小豬的逆襲Round27Re:[新聞]全台停課爸媽瘋搶筆電華碩銷售暴增8倍、[新聞]一周斷2次電!王美花氣爆腎上腺素狂飆[請益]去年三月大家的損益?Re:[新聞]今恐又要停電!用電狂飆台電:改從E組Re:[心得]一天跌20%是什麼感覺?[請益]股版嘲笑大媽的信心來源是?干物吸血鬼ヴァンパイア・ノーツ[問安]一切平安[新聞]一周斷2次電!王美花氣爆腎上腺素狂飆急Call台積電求幫忙[Live]天之驕女第203集[請益]如果這次能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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