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實施資本利得稅囉!爽 | 資本利得稅意思

資本利得稅大致上分兩種,一為證所稅,另一則為土地增值稅,目前是以課徵股票收益為主的證所稅之討論較為熱烈。

其實,台灣的證所稅在1974年李國鼎擔任財政 ...王大師論壇跳到主文橫看成嶺側成峰~~~~~誠然歸乎此山頂上密雲覆,能窺皆為腰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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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Apr04Wed201223:35台灣要實施資本利得稅囉!爽~~~~ 最近台灣東漲西漲,水漲、電漲、油漲,到處漲聲響起,我認為都是好事,本來就應該要調整了,為何還要等到現在?還不是因為馬英九要選舉啊!很簡單啊。

但是,在近期政府的財經措施中,影響力最大肯定是資本利得稅的復徵;並且,很可能要用股利所得來填補健保費的窟窿,我認為實在是太棒了!首先,我不玩股票,也不買房地產,所以對我來講沒差;況且,在台灣租稅佔總財政收入比例那麼低的情況下,當然要拿造成財富分配不均的資本利得稅來開刀才恰。

資本利得稅大致上分兩種,一為證所稅,另一則為土地增值稅,目前是以課徵股票收益為主的證所稅之討論較為熱烈。

其實,台灣的證所稅在1974年李國鼎擔任財政部長時就已先行嘗試過,但囿於當時稽徵困難,於一年後便鎩羽而歸。

不久後,劉憶如的老母郭婉容於1989年仍不死心,想再度闖關,但又因當時人頭戶盛行,所得計算困難,再加以股市狂跌,所以也就改以0.6%的證交稅取代,其過高的稅率,已隱含實質的證所稅在內;最後在扁政府時期的林全部長亦有實施對未上櫃股票的最低稅負制度,但這與國際認知的資本利得稅仍有一段距離。

 如今馬政府在獲得連任後,不怕捅馬蜂窩,又或許是想奠定自己劫富濟貧的形象,準備實施移除造成分配不均的資本利得機制,落實三民主義中「民生主義」的真諦,也就是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的信仰。

尤其是對沒有經過勞力投入而產生的所得而言,老百姓更是欲除之而後快(包括我),對於沒有進場股市的與炒作房地產的中低收入納稅人而言,更視資本利得為毒蛇猛獸,擴大貧富差距。

因為與其他已開發國家相較,台灣的租稅政策,著實比歐美大國還要右傾。

就拿全世界最小政府、且極右傾的英國與美國來說吧,這兩國皆已實施資本利得稅多年;在美國,法人的資本利得稅併入所得,最高稅率為35%,惟資本虧損可折抵。

自然人的證所稅則併入所得課稅,該國原本稅率極高,但於1978年大幅刪減至28%,許多學者指出也就是此時的減稅法案,促使矽谷的科技產業投資快速成長。

而在小布希(GeorgeW.Bush)主政的2003年,美國自然人的資本利得稅又再度降至15%,看似很高,但與歐洲的社會主義經濟體比起來,尚算合理;且美國版的證所稅可以抵減投資損失。

 另一個右翼資本主義大國─英國,其證所稅採分離課稅,也就是說在資本利得逾特定級距之後才會課徵,稅率則為18~28%,比美國高出許多。

企業證所稅則併入企業所得內。

此外,英國證交市場亦課有類似台灣證交稅的印花稅,稅額也比台灣(0.3%)高,為0.5%其他歐洲國家當然稅率比上述國家高很多,法國的32.3%資本利得稅屬單一稅率制(FlatRate),丹麥為28~42%、瑞典為30%、芬蘭為28~32%、德國則為25%。

這些歐洲國家享有較高的社會福利,課徵如此高的稅率想必為理所當然;而日本的稅率為5~40%。

其他開發中國家如智利(40%)、南韓(僅大股東30%)、大陸(法人20%,併入所得稅)、波蘭(19%)、巴西(15%)等,皆沒有漏掉資本利得稅這個主要的財政歲收。

因此,從上述數字看來,「中華民國」似乎並沒有那麼的「萬萬稅」吧!至於亞洲四小龍的另外3個經濟體─南韓、香港與新加坡,這3個國家地區雖然原則上對自然人並沒有課徵資本利得稅,但針對專業投資人或大股東仍有課徵,稅率介於10~30%;而香港與新加坡對於專業機構的資本利得課稅則約17%(香港16.5%);南韓對企業則課徵10~20%的資本利得稅。

此外,台灣與星、港不同,其一,台灣不屬於城市國家(City-state),台灣財政政策包含的範圍(如國防、外交、公共建設)大過前述經濟體,且台灣的財經政策也並非專以吸引外資的熱錢為主要導向;況且,星、港企業與投資市場較為成熟,在證所稅短收的收入,可以自擴大的稅基填補。

因此拿香港與新加坡做比較恐失真。

  至於台灣到底要不要課徵證所稅,已成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質詢箭靶。

郭婉容在1988年9月24日宣布第2年要復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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