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國際保單?境外保單?地下保單? @ 【理財專家 ... | 人在國外買保險

契約無國界:由上述可知,我們俗稱的買保險,事實上是由要保人與 ... 發生事故時不需至國外申請理賠:國際保單的被保險人死亡時 ,受益人只需 ...【理財專家】賈先生財富商會跳到主文投資理財/海外房地產/財經分析/海外投資/退休規劃/儲蓄投資/國際保單/香港保險/美國保險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May13Fri201617:55【投資理財】國際保單?境外保單?地下保單?國內壽險業者與政府打壓下必須了解真相與建立應有正確的國際金融觀念淺論國際保單壹、何謂國際保單(OFF-SHOREPOLICY)?國際保單又稱境外保單,係指保險公司將其保單發單至本國以外的地區與人民,即其承保的對象不限於本國人民,也包括了他國人民,無論是本國人民或他國人民投保,其保單效力都是一樣的。

國際保單在台灣的歷史:許多保險發展蓬勃與歷史悠久的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日本等,這些國家中,有許多保險公司發行國際保單已有超過三十年以上的歷史與經驗。

而在台灣,最早在民國六十年代即已有人向國外的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

因國際保單的費率,一般而言較國內低廉合理,且保單設計新穎,已漸漸為保險消費者所喜愛。

國際保單非『地下保單』:許多人一聽到國際保單即直接地聯想到「地下保單」,這是因為一些傳播媒體,在不瞭解情況之下,受到國內保險業者的誤導,而錯誤報導了國際保單的可靠性,再加上前些年地下投資公司的影響,才會有這種錯誤的直覺。

貳、國際保單的保障性一般人對於國際保單的疑慮,大約有以下幾點:(1)公司在國外,我看不到。

(2)後續服務的問題。

(3)將來需要理賠或有糾紛時,是否還得到國外處理?(4)保險公司是否會真的依約理賠?上述的這些問題,總結而言,均是因投保者對國際保單的不信任而產生的不安全感所引起的,要解答上述問題,可從下列幾點來考慮: 保險契約:通常我們所簡稱的保單或保險單,其中包括契約條款與保險內容(保額、保險費、商品名稱、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住址等相關資料)。

因而投保是一種法定的契約行為,本身即具備了法律上的拘束力與受到法律(包括國際法)的保護。

契約無國界:由上述可知,我們俗稱的買保險,事實上是由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既然是法律上的契約行為,無論是個人對個人、個人對公司或公司對公司,契約的拘束力都是一樣的,即使今天向外國的保險公司投保國際保單,即是與其簽訂了一份保險契約,除非違背了契約條款(如欺騙等),否則斷沒有不予理賠的道理。

 同時,我們以下列例子來加以說明:目前我國外匯存底在全世界名列前矛,而這些外匯存底,大多數都由政府存放在外國的銀行,這些銀行在台灣並無註冊登記,那麼豈不就如國內保險業者所言的「地下銀行」了嗎!這些銀行在當地國都是合法的銀行,無論是個人、組織或政府,將錢存在這些銀行,其實就是與這些銀行簽下了存款契約,所以您也可以將錢存在瑞士、美國等外國銀行,您的權益是不會遭受侵害的。

所以,只要您所投保的國際保單的保險公司,在當地是正式合法的保險公司,您的權益與當地國人民的權益是一樣的。

保險無國界,國內的保險公司也都向國外的保險公司再保。

如國際貿易方面的水險、責任險、貨物運輸保險等,不可能都向國內的產險公司投保,也需向國外的產險公司投保。

在壽險方面,國內壽險公司的再保險對象,除了國內的中央再保險公司之外,其餘都是向國外的保險公司再保險。

 請問:這些外國的再保險公司,在台灣有註冊登記嗎?答案是沒有!那這些外國的再保公司豈不是也如國內保險業者所言的「地下保單」了嗎? 若說國內的保險業可向國外再保,而不准一般人民向外國保險公司投保,豈不是只准州官放火而不准百姓點燈嗎? 事實上,國內的法令並無禁止國人向國外保險公司投保的規定,只不過是國內保險業者為保護自身利益而作的不實宣傳罷了。

 各國對保險的管制不同,而造成觀念的誤差:在完全開放自由的地區,如香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合法保險公司,均可以任何方式在香港銷售保單,所以在香港的居民,任何國家及形式的保單都能接受,而且不會有所謂「地下保單」的疑慮。

 在台灣,本地的保險公司經過數十年政府的保護而不對外開放,一直到民國七十五年才有所謂的美商保險公司在台成立,而這些所謂的外商保險公司,在我國財政部保險司(金管會)的管制之下,其對外出售的保單,無論在條款內容、費率、險種、商品型態等,與本地的保險公司是一模一樣的,因而使得國人數十年來一直不知道外國保險的內容及世界潮流,自然也無法作比較,只好接受國內的保單了。

 綜合以上幾點,國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