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9.11 遺屬拋棄繼承,還能領勞保被保險人的死亡 ... | 勞保繼承順位

:::首頁交流園地勞保局資訊站106年度9月106.09.11─遺屬拋棄繼承,還能領勞保被保險人的死亡給付嗎?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交流園地業務說明會報名及簡報年度業務說明會新投保單位及投保單位新承辦人業務說明會校園深耕說明會簡報及相關資料國保服務員業務橫向聯繫座談會暨實施教育訓練線上報名勞保局資訊站109年度108年度107年度106年度105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宣導專區出版品影音資料庫文宣品懶人包電子報FB粉絲團農保長輩圖小花葵部落格廉政服務專區廉政法規廉政資訊行政透明利益衝突迴避專區財產申報專區廉政服務管道相關連結意見信箱意見填寫處理進度查詢信件驗證重寄確認信陳情案件查詢專區意見信箱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掛號郵寄案件處理進度查詢臨櫃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性別平等專區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勞動部官網「性別平等專區」性別統計專區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106.09.11─遺屬拋棄繼承,還能領勞保被保險人的死亡給付嗎?Q:小趙的配偶過世後遺留巨債,獨自扶養二個年幼孩子的他聽說,千萬不要辦理拋棄繼承,不然會影響勞保給付的請領,即便先領了勞保給付,再去辦理拋棄繼承,一樣會被勞保局追繳。

這樣的觀念對嗎?A:不對。

勞保被保險人本人死亡給付的內容?勞保本人死亡給付分為二部分:一為喪葬津貼,另一為遺屬給付。

而遺屬給付,又區分為一次領的遺屬津貼(98年1月1日以前有保險年資者,始可選擇)或按月領的遺屬年金。

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僅能擇一請領。

受益人資格及順序為法定勞保死亡給付的受益人及其請領的順序是由法令直接規定,被保險人不得自行指定受益人。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得請領喪葬津貼,請領人不限於繼承人,親戚朋友或禮儀社業者都可以請領。

而遺屬給付,遺屬必須符合法定順序及要件,依序為(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受扶養的孫子女(5)受扶養的兄弟、姊妹。

如果前順序的遺屬存在時,後順序的遺屬就不得請領。

保險的歸保險,繼承的歸繼承喪葬津貼是為了對支出殯葬費用者的補貼,而遺屬給付是為了照顧被保險人遺屬的生活,避免遺屬生活無依,二者都是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所發生,而且是對被保險人以外之人所為之給付。

因此,勞保死亡給付性質上不是被保險人的「遺產」,遺屬拋棄繼承,並不影響勞保死亡給付請求權的行使。

也就是說,申請保險給付的權利與遺產的繼承權無關,遺屬拋棄繼承權並不會使請領勞保死亡給付的權利也跟著一起「被拋棄」。

另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勞保死亡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之範圍,得免予課徵遺產稅。

勞保死亡給付永遠站在背後;你無法拋棄,還能擁抱小趙和孩子們若符合勞保死亡給付請領資格,並不會因為拋棄繼承而影響死亡給付的請領;領取死亡給付後再去辦理拋棄繼承,也不會被勞保局追繳。

勞保給付讓小趙一家人的經濟生活獲得保障。

 最後更新日期:2019-04-25文字客服TOP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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