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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工死亡、親屬能否領勞退金? 一張圖秒懂

勞保局強調,常見繼承人因親人生前有債務而選擇拋棄繼承,一旦拋棄則無法請領亡者的勞工退休金,但若後面順位的遺屬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還是 ...華人精英論壇|城市學|健康遠見|Googlenews|電子報|FACEBOOK|註冊|登入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本網站使用cookies分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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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關閉首頁金融理財投資理財勞工死亡、親屬能否領勞退金?一張圖秒懂勞工死亡、親屬能否領勞退金?一張圖秒懂文/聯合新聞網   攝影/陳宗怡2018-07-06瀏覽數86,800+分享分享複製連結不少人疑惑當親人過世、若親人原為勞工身分,並領有勞工退休金,親屬到底能不能領取勞退金?勞保局表示,勞退金屬個人財產,繼承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領取,若是拋棄繼承,則無法領取,但按順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遺屬,還是可依順位請領。

民法規定,當親人過世時,繼承人可選擇繼承或拋棄繼承債務、財產,若親人為勞工身分,身後還留有退休金、勞保給付等,勞保局提醒,勞保屬社會保險,並非財產,無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只要符合資格,即可請領相關給付,但勞退金屬財產,若拋棄繼承,就無法領取。

圖/勞保局表示,勞退金屬個人財產,繼承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領取,若是拋棄繼承,則無法領取,但按順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遺屬,還是可依順位請領。

取自勞保局官方臉書勞工退休金是「遞延所得」,雇主將原本得給付勞工的退休金,依法提前至每月提撥進勞工個人專戶中,勞工年滿60歲才可請領,當勞工過世後,繼承者就能領取個人專戶退休金,若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仍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

勞保局強調,常見繼承人因親人生前有債務而選擇拋棄繼承,一旦拋棄則無法請領亡者的勞工退休金,但若後面順位的遺屬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可以依順位請領,遺屬請領順位一為配偶及子女,二為父母,三為祖父母,四為孫子女,五為兄弟、姊妹,以此類推。

而勞保因屬社會保險,並非財產,則沒有拋棄繼承無法領取的問題,全面採順位請領,也就是當被保險人過世後,家屬若符合相關資格,即可請領死亡給付、遺屬年金給付等。

本文轉載自2018.7.4「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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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入學、2025年將踏出校園的社會新鮮人,該如何迎接新挑戰?《遠見》全後疫時代運動學2020年新冠疫情席捲全球,政府不僅從整體環境面防堵疫情,也致力推動防疫新生活運動,除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透過維持運動習慣,養成身體免疫力,才是後疫OK!Retirement比別人收入多10%的關鍵準則2020《遠見》退休特刊,以Google、微軟等知名企業都愛用的OKR理論,帶領讀者從盤點人生開始,而後設定目標、精準執行、追蹤進度,一步步實現「晚美」目標。

而2021研究所指南產業加速升級,未來研究所出列!新冠肺炎疫情改變了台灣以及全球企業的運作,許多企業暫停徵才,讓今年的大學畢業生被形容為「十年最慘新鮮人」。

就算疫情過去,許多原本生新農力崛起台灣農村在過去四十年間,歷經了極大的轉變。

從經濟貢獻、勞力來源,至今已經成為都市居民所懷念的原鄉。

如今,農村的角色又



2. 有關勞基法受益人及民法繼承人的差異(問題回覆) @ 公爵の ...

民法第1138條說明完繼承順位後,又在第1144條說明如下:. 配偶有相互繼承 ... 一、阿諺的勞保死亡一次金,會變成阿諺的老婆一個人全領。

二、阿諺的團 ...公爵の城~~Kaesarの知識分享論壇知英雄、識英雄、論英雄,笑談風月,天下何足論~爭雄年代,英雄總寂寞~浮世紅塵中的一個小角色,但期望自已能成為以天下為已任的大人物~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0911282315有關勞基法受益人及民法繼承人的差異(問題回覆)?勞資相關嗨!不好意思,打擾你了. 請教一下,9月6日的課程中,老師講的法定繼承人及勞基法第五十九條之四的繼承人有何差別.可否再說明清楚一點.差別在第一順位不同是嗎?比例如何?一般保險應該以勞基法為繼承人準則比較好是嗎?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關於您問的這個問題,剛好公爵在有關遺贈稅法的部份有學到,那公爵在此就幫各位解釋一下差異的部份。

首先由民法的繼承篇來說,民法第1138條如下: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註:這包括外公外婆及養父母之父母)。

而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四款如下: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註:這包括外公外婆及養父母之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好,這個部份看起來很像只有兄弟姊妹跟孫子女的順序是顛倒,其他的好像差不多,但其實有點玄機,您是對於第一順位有點疑問,這個部份公爵就從民法來舉個案例解釋一下。

 民法第1138條說明完繼承順位後,又在第1144條說明如下: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這個的法條的意思是什麼呢? 舉個例子吧,擔任業務人員的阿諺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娶了一個美麗、大方又漂亮的老婆,她也幫阿諺生了兩個白白胖胖的兒子。

然後家裡也有一個可愛的老爸及老媽,以及高齡八十的爺爺及奶奶,另外在南部也有高歲同樣八十的外公及外婆。

 而弟弟也擔任某家公司的高階經理人,妹妹嫁人了。

但有一天,上帝突然想找人喝咖啡,阿諺在去拜訪客戶的路上,車子一騎就騎到天堂了,留下錯扼的一家人,碰巧阿諺平常很愛存錢跟投資,所以留了一筆錢給家裡,問題來了,這筆錢是誰領,然後怎麼領呢? 一、有配偶及子女:那就是阿諺的財產由他的老婆及兩個兒子平分成三份,若他只有一個兒子,那就老婆跟兒子二人平分,而他可愛的父母、弟妹及爺奶、外公及外婆,因為是第二、三、四順位,所以他們分不到半毛。

 二、有配偶無子女:那就是他老婆先拿走阿諺財產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阿諺的老爸及老媽平分,也就是他們一人四分之一,弟妹、爺奶(含外公外婆)是第三、四順位所以一毛都沒有。

 三、有配偶無子女,也無父母:但若是那時阿諺也沒有老爸老媽的話,就變成他老婆拿走一半,剩下一半由他弟、妹拿走平分;爺奶及外公外婆一毛都沒有。

  四、有配偶無子女、父母及兄弟姊妹:但若是他也沒有父母、兄弟姊妹的話,那就變成他老婆先拿走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爺爺奶奶及外公外婆平分。

 五、只有配偶,無一到四順位:恭喜他老婆了,她一人獨得全部遺產。

 六、無配偶:那就是剩下的每個順位的繼承人依順序看誰得到遺產了,只有子女,就是子女均分全部;只有父母,就是父母平分領完全部,以此類推。

好,以上民法的繼承順位公爵解釋完了,有沒有比純粹看法條清楚一點呢?那接下來公爵就說明一下勞基法的繼承人跟民法的差異了。

 勞基法的第一順位叫做配偶及子女,而民法是除配偶為當然之繼承人外,第一順位叫做直系



3. 《勞基法》順位困擾婦領亡兄撫恤飽受折磨-天秤座法律網

請領勞保死亡給付、喪葬費用,須附上清朝祖父母死亡證明! ... 黃男若名下有不動產,依《民法》遺產繼承順位,因其未婚無配偶、未有子女及其雙親已亡,其名下 ...政治|法律社會|民生勞資|經濟八卦|娛樂政治?社運?民生?娛樂八掛?是社會的紛爭也是廟堂的輝煌每個人其實都身處在法律的大海裏,找尋不被淹沒的契機《勞基法》順位困擾婦領亡兄撫恤飽受折磨請領勞保死亡給付、喪葬費用,須附上清朝祖父母死亡證明!新北市一名婦人指控,她任職於台南市環保局清潔隊單身胞兄,去年執勤時突身體不適身亡,她代為請領相關補助時,卻被要求須取得清朝出生的祖父母等人死亡證明;她說,父親早年隨國民政府來台,戶籍登錄時為不忘本,將祖父母等人入籍,就算父親還在世年齡早破百,更遑論祖父母等人,認為相關單位太不通人情。

法律評析黃女與姊姊依規定向環保局請領喪葬補助費及死亡給付,依《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等規定,受領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

因黃女的哥哥並沒有結婚亦無子女,故沒有第一順位的受領者;而黃女如果想要受領,則需要提具第二順位受領者父母、第三順位受領者祖父母之死亡證明。

但此案的困難處在於戶籍本上的資料,祖父母沒有被註明「歿」,所以就一直被當作「活著」,故因前順位的受領者還「活著」,所以黃女依法不得受領。

最後環保局承辦人員以簽立「切結書」方式,但附有但書即「生於清朝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四人,若尚存人世出面爭取」,她與姊姊就須無條件放棄繼承,才願撥出相關撫恤金。

 針對單身黃男「身後事」其姊妹代為處理卻困難重重,黃男家屬若想請領職災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及遺屬年金給付,依《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受領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再加上黃男的姊妹非其撫養對象,故無法請領遺屬年金,但支付喪葬費用之人,可領取其五個月平均工資補償。

 單身族為避免往生後家屬卻一毛錢都領不到的窘境,建議生前預立遺囑,載明資產分配執行及管理人,此舉不但能避免遺產因無人繼承而被充公外,亦不怕勞工退休金因無繼承人被歸入勞工退休基金內。

此外,《勞工保險條例》中的喪葬補助有指定人領取,自身權益不致受損。

黃男若名下有不動產,依《民法》遺產繼承順位,因其未婚無配偶、未有子女及其雙親已亡,其名下遺產黃姓姊妹倆可均分處置,單身民眾生前若未預立遺囑,繼承順位對象又皆不在世,名下遺產恐將遭全數充公,提醒單身族留意。

◎補充相關條文一、勞基法第59條第4款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二、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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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勞工保險局

您好,勞工新制退休金才能指定遺囑指定請領人,勞保年金並不行指定。

... 如果是祖父母繼承第四順位的人要拋棄「勞保給付請領權」繼承第三順位之兄弟姐妹,問過 ...AllerversSectionsdecettePageAideaccessibilitéNoticeVousdevezvousconnecterpourcontinuer.SeconnecteràFacebookVousdevezvousconnecterpourcontinuer.ConnexionInformationsdecompteoubliées ?ouCréeruncompteFrançais(France)English(US)EspañolTürkçePortuguês(Portugal)العربيةItalianoDeutschहिन्दी中文(简体)日本語S’inscrireConnexionMessengerFacebookLiteWatchPersonnesPagesCatégoriesdePageLieuxJeuxLieuxMarketplaceFacebookPayGroupesOffresd’emploiOculusPortalInstagramLocalCollectesdefondsServicesCentred’informationsurlesélectionsÀproposCréerunepublicitéCréerunePageDéveloppeursEmploisConfidentialitéCookiesChoisirsapubConditionsgénéralesAideParamètresHistoriquepersonnelFacebook©2021



5. 勞保非遺產! 拋棄繼承仍可領取

勞保局解說,勞保與勞退金精神不同,勞保、國保、農保為「社會保險」,被保險人得符合相關條件,才可領取相關給付,因此並非財產,全面採順位請領,當被保險 ...togglenavigation關於本會關於本會工會介紹勞健保業務全民健保勞工保險投保級距入會方式文件下載相關連結聯絡我們線上投保立即來電最新消息News上一則下一則2017.08.21勞保非遺產!拋棄繼承仍可領取依據民法規範,當親人過世時,繼承人可選擇拋棄繼承債務、財產,若親人為勞工身分,身後還遺留退休金、勞保給付等,勞保局提醒,勞保、國保、農保屬於社會保險,並非財產,無論是否拋棄繼承,繼承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請領相關給付,反觀勞退金則是財產,若拋棄繼承,就無法領取。

 桃園市職業工會聯合會表示,有許多勞工朋友分不清楚勞保和勞退的性質,都認為勞保和勞退皆為遺產,所以在親人過世時,拋棄繼承後,皆雙雙沒有領取,造成權益上極大的損失。

 勞保局解說,勞保與勞退金精神不同,勞保、國保、農保為「社會保險」,被保險人得符合相關條件,才可領取相關給付,因此並非財產,全面採順位請領,當被保險人過世後,家屬若符合相關資格,就可請領死亡給付、遺屬年金給付等。

 勞退金則是「遞延所得」,雇主將原本得給付勞工的退休金,依法提前至每月提撥近勞工個人專戶中,勞工年滿60歲才可請領,勞保局解說,退休金原本就屬於勞工,屬於財產一環,當勞工過世後,繼承者就能領取個人專戶退休金,繼承者若拋棄繼承,退休金就由第二順位家屬繼承,依此類推。

 勞保、國保、農保給付包含死亡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其中,勞保遺屬年金是為了長期照顧被保險人遺屬的生活,依法並非每位家屬都可領的,請領資格之一,配偶資格為年滿5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若沒有謀生能力或扶養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或是25歲以下,在學子女,就不在此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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