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 產險公會

原台北市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歷史可追溯自民國三十八年四月一日成立,其前身為台灣省保險業聯誼會,設立宗旨為培植國內保險公司營運基礎,從事保險業務之研究開發,乃由 ...:::緣起主管機關法規相關機制差異化管理機制全面性稽核機制相關機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消費者園地Q&A宣導DM動畫短片廣播小叮嚀感人故事研討訊息歷年滿意度調查小遊戲大考驗強制車險條款強制車險相關說明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費率及統計資訊費率資訊相關統計資訊大事紀相關機關(構)網址國內相關機關(構)網址國際相關機關(構)網址:::首頁>相關機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字級切換:小中大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簡 介保險政令教育宣導保險共保組織及自律規範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產險公會)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成立,台北市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一日在完成其階段性任務後,並經內政部核准併入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原台北市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歷史可追溯自民國三十八年四月一日成立,其前身為台灣省保險業聯誼會,設立宗旨為培植國內保險公司營運基礎,從事保險業務之研究開發,乃由產險公會制定各項規章,研發新種保險,並藉組織之力量,作為政府與同業、同業與同業間之橋樑,從事各項聯繫、協調工作。

於民國四十九年以前,國內只有中國產物、台灣產物、太平產物、中國航聯產物及中信局產險處五家產險公司,迄至民國四十九年秋,政府解除新設保險公司之限制,國內產險公司除前述4家(中信局產險處併入中國產險),增設富邦產物(原名國泰產物)、蘇黎世產物(原名華僑產物)、泰安產物、明台產物、中央產物、第一產物、國華產物、友聯產物、新光產物、華南產物等10家,民國八十二年至八十八年又增設國泰世紀產物(原名東泰產物)、統一安聯產物、新安產物等3家。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一日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購併中國航聯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八月日本千禧亞洲保險集團購入統一安聯產物保險公司所有股權,連同原持有之新安產物保險公司股權,於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合併成立為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

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國華產物保險公司遭勒令停業清理,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增設龍平安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中國產物保險公司更名為兆豐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太平產物保險公司更名為華山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中央產物保險公司更名為友邦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美商美國環球產物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併入友邦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更名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日龍平安產物保險公司更名為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日商三井住友海上火災產物保險公司台北分公司併入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華山產物保險公司經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清理,目前本國公司共計14家產物保險公司。

民國七十年財政部因中美雙邊貿易協定,訂頒「美國保險公司申請在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審核要點」,准許美國保險公司在台設立分公司。

民國八十三年公布「外國保險業許可標準及管理辦法」,全面開放外商設立分公司,迄今外商分公司計有美商安達、美商聯邦、港商亞洲、法商法國巴黎、法商科法斯共計5家外商公司。

為配合保險法第165條之1「保險業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營業」之規定,修正本會章程,本會由產物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共同組成,因此,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中央再保險公司、同年三月德商科隆再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四月英屬百慕達美國再保險公司臺灣分公司加入本會為會員。

產險公會會員大會由各公司指派代表組成,選舉二十一位理事組成理事會,五位監事組成監事會,並由二十一位理事中選舉七位為常務理事,再從七位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對外代表產險公會,五位監事中選舉一人為常務監事。

理事長下設秘書長一人,秉承理事長之命綜理會務工作,秘書長下設秘書室辦理一般會務工作;為因應業務發展之需要,設置各種委員會,現置有火險委員會、水險委員會、意外險委員會、汽車險委員會、會計財務委員會、綜合委員會、資訊委員會、業務員管理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傷害險及健康險委員會及精算委員會共十一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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