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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一人公司,營業額600萬,純益率6%,營所稅及盈餘分配如何計算?獨資商行跟有限公司,除了責任有限無限的差異,在稅務上,獨資 ...>報稅實務>書審標題書審(2016-09-07)姓名廖先生/小姐行業別F大類【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區域台中市問題請問一人公司,營業額600萬,純益率6%,營所稅及盈餘分配如何計算?獨資商行跟有限公司,除了責任有限無限的差異,在稅務上,獨資商行跟有限公司那種的稅賦產生會比較少,謝謝!回覆財會專業顧問謝宗翰回覆內容您好,營所稅的應納稅額為600萬*6%*17%=61,200元,未分配盈餘的部分則是以財報上的稅後純益扣除10%的法定盈餘公積後未分配的部分加徵10%。

獨資合夥的所得額計算方式與公司計算方法相同,不過在稅額計算的方式上有所差異,獨資行號的營所稅僅需繳納應納稅額得一半(以本案例來看就是61,200/2=30,600),再以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列為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由於個人綜所稅的稅率從5%~45%不等,加上獨資行號的盈餘全部都需強制計入個人身上(公司組織可選擇要分配或不分配),因此若營業額越大,獨資行號的業主所繳的稅負可能會越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回覆時間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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