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公保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養老年金給付試算報你知 | 公保退休給付

保險年資每滿1年,在給付率0.75%~1.3%之間核給,最高採計35年。

需依所定退休年金給予上限之規定計算給付率。

年金給付金額, 最後10年平均保俸*給付率*給付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Togglenavigation:::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回台糖官網│ 意見信箱│字級:小中大Search全站搜尋進階熱門關鍵字:循環經濟drawdown易購網:::    Togglemainmenuvisibility網站導覽回台糖官網意見信箱當期總覽認識台糖通訊發行資訊歷史刊物網站服務網站導覽     意見信箱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手機置頂選單網站導覽     回台糖官網    意見信箱     :::  7月號2015Jul專題報導-公保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養老年金給付試算報你知文/人資處 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本(104)年5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納入公保年金適用範圍,並追溯自103年6月1日起生效,茲將養老給付及養老年金給付之資格條件以及養老年金給付標準和試算方式分述如下:一、請領養老給付資格:公保法第16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職)、資遣,或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給與養老給付。

養老給付之請領方式及給與標準如下:(一)一次養老給付: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給付一點二個月;最高以給付四十二個月為限。

但辦理優惠存款者,最高以三十六個月為限。

(二)養老年金給付:保險年資每滿一年,在給付率百分之零點七五(以下簡稱基本年金率)至百分之一點三(以下簡稱上限年金率)之間核給養老年金給付,最高採計三十五年;其總給付率最高為百分之四十五點五。

(三)依前二款規定計算給付月數或給付率之年資有畸零月數及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均按比例發給。

二、請領養老年金給付資格:公保法第16條第3項規定,依第16條第1項規定請領養老給付之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與養老年金給付。

(一)  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以上且年滿六十五歲。

(二)  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二十年以上且年滿六十歲。

(三)  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三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

三、養老年金給付標準及其試算方式:養老年金給付標準及其試算計算基準最後10年平均保俸給付率保險年資每滿1年,在給付率0.75%~1.3%之間核給,最高採計35年。

需依所定退休年金給予上限之規定計算給付率。

年金給付金額最後10年平均保俸*給付率*給付年資四、給付率之計算:依公保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依前(第16)條第3項規定請領養老年金給付者,其每月退休給與,加計每月可領養老年金給付之總和,不得超過其最後在職加保投保俸額2倍之一定百分比(以下簡稱退休年金給與上限)。

即每月退休給與+每月可領養老年金≦最後投保俸額2倍×上限百分比。

 (一)上限百分比: 保險年資15年以下,每滿1年,以2%計;第16年起,每滿1年,以2.5%計, 最高增至80%;未滿6個月者,以6個月計;滿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公保法第17條第3項第1、2款規定)。

 例:劉君退休保俸為50,000元、加保年資35年,百分比=15×2%+(35-15)×2.5%=80% (二)退休年金給與上限:50,000×2×80%=80,000元 (三)每月退休給與:被保險人支(兼)領之一次性退休給與、資遣給與、年資結算金或類此之一次性離退給與,應依平均餘命,按月攤提併入每月退休金給與計算(公保法第17條第4項第2款)。

 例:劉君60歲退休、領取一次退休金500萬,內政部公告60歲之平均餘命為23 年(23×12=276月),每月退休給與:5,000,000÷276=18,116(元) (四)養老年金上限=退休年金給與上限-每月退休給與。

 例:劉君60歲退休時,退休年金給與上限為80,000元、每月退休給與18,116元。

 則養老年金上限:80,000-18,116=61,884(元) (五)實際可領年金給付率=養老年金上限÷10年平均保俸÷公保年資)(由養老年 金上限反推給付率)。

 例:劉君退休時,加保年資為35年,退休保俸為50,000元,10年平均保俸為49,000 元,其實際可領年金給付率=(61,884÷49,000)÷(35)=3.61%(以最高上限1.3%核  給) (六)劉君每月可領年金:49,000×1.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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