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大學部 | 會計系課程

惟若所修習課程為畢業學系所開授,或為畢業學系之必修科目,仍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三)大一國文可與通識A1「文學與藝術」、A2「歷史思維」、A3「世界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Accounting,NationalTaiwanUniversityEnglish聯絡我們管院首頁臺大首頁ENGLISH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Accounting,NationalTaiwanUniversity系所資訊系主任的話沿革與特色系所設施交通位置建議我們教職員資訊師資陣容行政技術人員課程介紹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台大課程地圖課程資訊招生資訊台大招生資訊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外籍生招生影音簡介會計系專業生涯校友心得分享學術研究學術研討會學術交流(北大-台大)學術交流(京都大學-台大)其他學術交流活動專題研討(WORKSHOP)IFRS課程與研討課程演講集錦碩博士論文查詢臺大幸世間會計研究中心會計審計論叢學生資訊導師名單與晤談時間碩士班學生博士班學生大學部雙聯學位碩士跨國雙學位交換學生獎助學金學生資訊系統課程管理系統學生活動集錦校友交流台大商學會計文教基金會台大校友資訊網校友演講與活動影音台大商學會計校友會其他資源學術資料庫檔案下載相關連結會計系所評鑑工作研究計畫搜尋台大學術成果資訊系統系所活動影片專題演講畢業典禮影音獲獎心得分享其他活動系上活動剪影新聞報導台大線上課程NTUCOOL台大開放式課程會計易課思NTUOCWyoutube聯絡我們管院首頁臺大首頁課程介紹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台大課程地圖課程資訊大學部會計系必選修科目及學分表大學部本系提供四年學程,畢業後授予管理學士之學位。

依本系之規定入學學生必須修畢至少133學分,其中必修學分93學分(含通識課程15),選修學分40學分。

本系畢業學分認定之課程分為下列三個部分: 大學部教育部規定必修課程(包含通識教育課程) 大學部系定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可選修本院各學系之課程或外院其他學系之課程)服務學習課程(服學二、三不限修本系): 109-2服務學習二-KPMG志工隊公益服務(109-2學期停開)、系學會部員班 109-2服務學習三-公館國小服務、伊甸基金會服務(課程資訊)、系學會幹部班實習課程:109-2實習課時間及教室依本校《通識課程與基本能力課程實施辦法》,凡本學年度新入學及在學之學生,均適用以下新制:(一)自105學年度起,凡在學及新入學學生,通識應修習15學分。

(二)修習院系指定領域3個,每個各1門課後,其餘開放自由修習,不受指定領域限制。

惟若所修習課程為畢業學系所開授,或為畢業學系之必修科目,仍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三)大一國文可與通識A1「文學與藝術」、A2「歷史思維」、A3「世界文明」,以及A4「哲學與道德思考」等4個領域中的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

(四)可修習「基本能力課程」以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五)可將他系經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核准並公布之專業基礎科目,採計為通識學分。

惟若為畢業學系所開授,或為畢業學系之必修科目,仍不得計入通識學分。

(六)自105學年度起,共同必修課程與通識課程合計24學分(包括通識由原18學分調降為15學分,以及大一國文與通識A1~A4領域相互充抵的3學分,總計核減6學分),在畢業時學生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不調降之前提下,由共通課程所核減之6學分改開放學生選修,不得改納為系訂必修或群修。

第二領域 本系為培育多元整合能力的人才,提昇同學之競爭力,自106學年度起開始推廣第二領域課程。

相關資訊如下:鼓勵性質,非畢業條件,歡迎同學多加選修。

領域種類:財金、資管、法律。

修習某一領域之學分數至少15學分。

可供選擇課程財金16門資管20門(含會計系所開設選修課1門)法律-智慧財產法-13門、企業暨金融法-35門、財稅法-18門、民事程序法-17門符合資格者可於畢業前檢具歷年成績單及申請書向系辦提出申請,經審核無誤後,由本系核發「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第二領域修習證書」。

詳細課程總表請點選。

第二領域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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