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傷病給付天數不受診斷書記載之限制 | 職災醫療診斷證明書

傷病診斷書正本。

(但職災傷病給付天數不受診斷書記載之限制); 『工作證明』(​應詳實核 ...新北市保險服務工會(台北縣保險業職業工會) 項目給付內容與應準備資料普通傷病給付給付內容:因一般傷害或疾病『住院』、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自第4日起,可按投保薪資(前6個月平均)50%請領給付。

(最長1年)注意事項:(請求權期限:5年)§            應檢送下列書據證件(均應蓋妥印章):(1)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蓋妥印章)、(2)本人存摺封面影本)、(3)傷病診斷書正本§            『未取得原有薪資』或『未取得所有薪資』?職災傷病給付給付內容: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於治療中(門診、復健、或住院)以致未能取得薪資,自第4日起,可請領職業傷病給付(第一年按投保薪資70%,第二年50%,最長2年)注意事項:(請求權期限:5年)應檢送下列書據證件(均應蓋妥印章):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勾選職業傷害)暨給付收據(印章、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傷病診斷書正本。

(但職災傷病給付天數不受診斷書記載之限制)『工作證明』(應詳實核覆:無一定雇主、客戶或委託工作之人出具證明、從哪一天開始至哪一天、事故發生經過、時間、地點、是否確實因勞動之事實而導致受傷等,需附上證人姓名、身份證字號、手機電話號碼)o       如果是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需另填寫『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含路線圖、駕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如報案證明影本或證人之證明書等,需附上證人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號碼) 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注意: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比領取一次金更划算(絕大多數的情況下) (1)老年年金:年資無上限資格:年滿60歲(民國107年調為61歲、以後每2年調高1歲至65歲為止),勞保年資滿15年者每月老年年金公式:年資*1.55%*最高5年平均投保薪資展延年金:每展延一年,年金增加4%,最高可增加20%年金實施前保有年資者,領取老年年金後死亡,家屬可選擇領回一次金扣除已經領取年金之差額物價指數上漲保護條款未滿15年年資:僅能領取一次金附註:普通事故費率:民國98年:6.5%,至116年:12%為止。

 (2)『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只限『舊制』被保人(98.1.1前有年資者))年滿50歲,勞保年資滿25年者(但是此時退休很不划算)年滿55歲,勞保年資滿15年者(但是此時退休很不划算)勞保年資滿1年,男性年滿60歲或女性年滿55歲退職者。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給付標準:年資1~15年部份:每滿1年發給1個月老年給付;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

最高以45個月為限,滿半年者以1年計。

按退休之當月(包括當月)起前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超過60歲者,其逾60歲以後之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為50個月。

(3)『老年一次金』:保險年資未滿15年、滿60歲者(自勞保年金實施日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止)。

年資每滿1年發給1個月,超過65歲部份之年資最多採計5年。

應備下列書件(1式2份、均應蓋妥印章):老年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姓名、郵寄地址、老年給付之選擇、簽名欄位:應盡量由被保人親筆填寫,以便免日後爭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身分證影本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與原件相符(與正本相符)(影本下方裁縫處應蓋上被保人印章)。

被保人銀行存摺(郵局存簿亦可)封面影本。

注意事項:如果有債務問題,勞保給付:可以領現金:(1)申請人應檢附扣押證明或由投保單位出具證明,表明親自來勞保局領取給付款項。

(2)申請人收到勞保局寄發之『勞工保險局核定通知書(函)』後,親自攜帶該核定通知書(函)、申請書所蓋之原印章及國民身份證至勞保局1樓土地銀行洽領。

(3)背景說明: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與國民年金法規定:勞工退休金、勞保給付與國保給付及請領這些給付的權利,都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也就是說債權人不能透過法院要求勞保局扣押債務人的勞退金、勞保給付及國保給付年資之計算:三種年金給付(老人年金、老年一次金、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年資:未滿一年之部分,依實際月數按比率計算、算至小數點第二位,未滿30日之部分,以1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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