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責任保險 | 責任保險英文

個人責任保險主要險別[2]個人責任保險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個人責任保險(PersonalLiabilityInsurance)目錄1什麼是個人責任保險2個人責任保險的特點[1]3個人責任保險的基本內容[1]4個人責任保險主要險別[2]5相關條目6參考文獻[編輯]什麼是個人責任保險  個人責任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因個人或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過失而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的保險。

[1]  早在20世紀30年代,歐美國家就開辦了個人責任保險。

由於西方國家在法律上強調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和個人價值,相應地使個人責任風險日益擴大,責任範圍逐漸由住宅內擴展到住宅外的個人一切日常活動乃至專業工作。

因此,個人責任保險在西方國家發展迅速,特別是在德國,它是德國責任保險市場的重要業務來源。

  在我國,個人責任風險客觀存在,但是還沒有形成單獨辦理的個人責任保險業務,目前在一些財產保險公司推出的家庭組合保險中,包含了居家責任保險、家庭雇主責任保險和出租人責任保險等。

這類保險業務屬於包含個人責任在內的家庭財產保險業務。

隨著經濟的發展,個人和家庭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各種新型家用電器在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增加了家庭新的風險因素,加之個人社交範圍的不斷擴大,戶外風險也相應增加。

因此,個人和家庭已經具有投保個人責任保險的潛在需求。

同時,隨著公民法制觀念的樹立和索賠意識的增強,公民的索賠案件在逐年增多,且日益程式化,因此為保障受害方的權益,使有關法律得到貫徹,開展個人責任保險,無論對於社會、保險人、被保險人還是對於受害人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2][編輯]個人責任保險的特點[1]  個人責任保險具有其他責任保險的共同特征,如代致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等,但作為獨立的保險業務,還有著如下特點:  (1)個人責任保險的投保人僅限於自然人及其家庭,其被保險人可以解釋為被保險人個人,也可以解釋為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及與他們共同居住一起生活的親屬和其他人。

  (2)個人責任保險包括了個人職業責任保險,即個人職業責任保險雖然作為獨立或附加保險存在,其內容與普通職業責任保險基本一致,但仍只能作為個人責任保險範疇投保。

此外,個人雇工或個人生產所帶來的雇主責任風險與產品責任風險也被列入個人責任保險範疇,如家庭中的保姆或小時工作為雇員,需通過個人(雇主))責任保險獲得保障。

再如個體戶生產的白酒等產品同樣需要通過個人(產品)責任保險獲得保障。

因此,個人責任保險是綜合性業務,在實務經營中既要考慮到其特殊性,又可以參照其他責任保險的內容。

  (3)個人責任保險的承保區域範圍比其他公眾責任保險廣,它包括被保險人的住宅內、住宅外活動和各種個人娛樂、職業活動等,即凡是個人的活動範圍(個人在單位工作時除外)均可以通過個人責任保險獲得保障。

  (4)個人責任保險承保的一般是被保險人在工作時間之外的活動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經過特別約定,也可以承保其他在工作中的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在釐定費率的具體依據以及承保條件等方面與其他責任也有區別。

[編輯]個人責任保險的基本內容[1]  (一)可選擇承保的保險責任  個人責任風險是複雜的大量的,但保險人一般只以被保險人疏忽大意行為來確定承保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  (1)在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支配的住宅內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了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該項責任與場所責任保險相似,但僅適用於被保險人的住宅。

  (2)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支配的靜物或飼養、看護的動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該責任是被保險人本人及其行為並無過失和故意,而是由其靜物或動物的行為造成的損害事故,保險人負責賠償。

如戶外牆上懸掛的空調的壓縮機墜落砸傷行人或損壞財物,貓傷害了鄰居家的小孩等。

  (3)被保險人日常生活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這項責任除包括上述兩項內容外,還包括被保險人本人、其親屬以及其他與被保險人一起居住的家庭成員在住宅內、外的日常生活行為所引起的依法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如騎自行車撞傷行人,小孩打架打傷了鄰居家的小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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