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貨幣(大陸時期) | 中華民國貨幣

民國建國之初,由於幣制未立以及戰爭的影響,金融市場、貨幣流通均十分混亂。

全國範圍內僅流通貨幣就有幾十種,有鷹洋、站人、本洋等外國銀元,有廣東、湖北、 ...中華民國貨幣(大陸時期)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  「中華民國貨幣史」重新導向至此。

關於中華民國台灣時期的貨幣歷史,請見「台灣貨幣史§ 二戰後貨幣」。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在中國大陸又被稱為「民國貨幣」,指1912-1949年間流通於中華民國境內的貨幣。

由於時局多變,各類政權林立,皆自行發行貨幣。

除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外,還有多種地方性以及民間貨幣。

地方性貨幣如臺灣銀行發行的舊台幣和新台幣,西藏地方政府發行的藏幣等。

而由地方政府、商號、金融機構發行民間貨幣則更為龐雜[1]。

中國共產黨政權發行的邊幣和汪精衛政權發行的中儲券等,由於其政權勢力範圍較廣,亦是當時發行量、流通區域較大的貨幣。

目錄1歷史1.1建國初期1.2北洋時期1.3國民政府時期至國府遷台前2貨幣種類2.1法定貨幣2.2區域性流通貨幣2.3民間貨幣2.4中共發行2.5日本傀儡政權發行3參考文獻4參見歷史[編輯]建國初期[編輯]1912中華民國元年(四川軍政府造)「漢」字壹圓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前,以孫中山為首的中國革命黨人曾在海外印製並發行了多種籌餉票券,如由位於舊金山的美洲洪門籌餉局於1911年發行的中華民國金幣券等。

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發行軍用票取代之前清朝的貨幣,同時宣布脫離清政府獨立的各省也發行自己的軍用鈔票。

民國建國之初,由於幣制未立以及戰爭的影響,金融市場、貨幣流通均十分混亂。

全國範圍內僅流通貨幣就有幾十種,有鷹洋、站人、本洋等外國銀元,有廣東、湖北、江南、安徽等地鑄造的各種龍洋,還有吉林幣、東三省幣、奉天幣、造幣廠幣、北洋幣、大清銀幣等等,嚴重阻礙經濟交流和經濟發展。

北洋時期[編輯]1914中華民國三年袁世凱像壹圓(袁大頭)1912年和1913年,中華民國財政部曾兩次設立幣制委員會,討論國家幣制的問題,但都無果而終。

1914年,幣制委員會裁撤,另設國務院幣制會議。

幣制會議決定採用銀本位制,並在清末的《幣制則例》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幣條例》及實施細則。

1914年2月7日,《國幣條例》公布,規定中國採用銀本位,定銀元為國幣。

[2]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先後由天津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元新銀幣,即袁頭幣。

[3]1914年3月,設幣制局管理全國幣制,12月裁撤。

1917年,段祺瑞組閣上台,為獲得外國借款,復設幣制局,由時任財政總長的梁啓超兼任幣制局總裁,計劃逐步將幣制改為金本位。

1918年8月10日,段內閣以大總統命令公布《金券條例》,但由於多方反對最終並未實施。

1917年開始以國幣計算稅率。

1919年,受「五四運動」影響,上海錢業公會宣布抵制外國銀元,自此袁頭幣取得了唯一主幣的地位。

[3]《國幣條例》施行後,大量收兌舊幣,在天津造幣總廠和武昌、廣州、南京等分廠按條例規定的規格、重量等鑄造袁頭幣。

《國幣條例》的實施統一了國幣幣型、成色和分量,在全國絕大部分省份消除了濫鑄劣幣的行為。

袁頭幣也逐步成為流通領域的主要貨幣。

據1922年數據,袁頭幣在流通領域已占85%以上,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

[4]另一方面,雖然《國幣條例》明文規定了銀元的無限法償地位,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預,當時仍是銀元與銀兩並用。

在對外關係、海關稅收、進出口貿易以及大宗交易方面都以銀兩結算。

銀元與銀兩的比價,即所謂洋釐,則時漲時落,影響了銀元的主幣職能。

雖全國商民強烈要求廢兩改元,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涉終未實現。

對於輔幣則更為混亂,雖然天津造幣總廠曾於1916年按照《國幣條例》鑄發十進位銀輔幣,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後來造幣總廠被直系軍閥把控,濫鑄輔幣而導致混亂,停鑄銀輔幣。

1917年,造幣總廠曾試鑄銅輔幣,但不久無奈停鑄。

各省則濫鑄銀角、毫洋、銅錢等各種輔幣,造成民國初年輔幣的混亂較晚清有過之而無不及。

[4]在紙幣方面,北洋時期的各種鈔券則更為混亂。

1912年12月,袁世凱特許中國銀行發行兌換券,1913年1月,交通銀行也獲得了發行權。

1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