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金分級補貼-臺北市租金補貼網 | 台北市租金補貼

申請條件 · 家庭成員都沒有自己的住宅且有租屋需求,可申請「租金補貼」。

· 租屋地須在台北市。

· 申請人必須為承租人。

· 於每年公告受理期間提出申請:. 第一次 ...跳到主要內容:::首頁住宅租金分級補貼:::租金申請說明受理公告申請流程自96年起配合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租金補貼,以協助家庭所得較低及弱勢條件之市民居住於適居之住宅。

考量中央租金補貼未依家戶所得分級,又本市家戶租金負擔居全國之冠,為降低本市中低所得市民租屋負擔,自101年度起辦理「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住宅租金加碼補貼實施計畫施行至今。

為健全本市租金補貼制度,滿足弱勢家庭居住需求,在「不低於現有福利」之原則下,就「可負擔租金比例」、「合宜居住面積」、「家庭人口數」三面向研議分級租金補貼方案,並將搭配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使本市弱勢家庭居住福利資源更臻完善。

申請條件家庭成員都沒有自己的住宅且有租屋需求,可申請「租金補貼」。

承租人之戶籍地且租屋地須在台北市。

申請人必須為承租人。

於每年公告受理期間提出申請:第一次受理期間:109年8月4日至109年8月31日第一次受理期間:110年1月18日至110年2月5日申請方式:親自至都發局(中區辦公室)辦理。

location_on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掛號/郵寄(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至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線上申請申請書表免費提供:受理期間至都發局、各區公所索取或至都發局網站、「臺北市租金補貼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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