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區 | 團體職業災害給付

團體保險是企業保障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改善勞資關係,促進工作效率最好 ... 雇主負擔部分= 職業災害補償金額–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 ... 團保介紹專區何謂團體保險團體保險是企業保障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改善勞資關係,促進工作效率最好工具之一。

近年來,由於企業對員工的關注,以及政府加強社會福利政策,在稅法上給予投保團體保險之企業種種優惠,團體保險在我國的歷史雖短,但已漸為一般公司行號、工廠等企業團體所利用。

團體保險依其功能可區分為團體壽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健康保險三大類。

團體壽險可為企業保障員工發生死亡時,撫恤員工遺族。

團體傷害保險著重在員工意外傷害發生死亡、失能方面的保障。

團體健康保險則包含員工傷害及疾病方面的各項給付,如死亡、失能、住院醫療、門診治療等項。

團體保險對企業主和員工各有優惠,對企業主而言可以提升企業主形象、分散企業經營風險、吸引留住優秀員工、改善勞資雙方關係、保費低、保障高以及合法節稅。

對於員工而言團體保險可以彌補勞健保險之不足、提供完善醫療照顧以及便利易購的保障。

加入團保的好處雇主:1.增加員工的穩定性,減少流動率。

2.保障員工及眷屬生活,增加公司福利。

3.團體保險每人每月2仟元保費,可列為營業費用節省營所稅,無需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4.彌補勞工保險保障之不足,給員工最完整的保障。

5.可當作另類加薪的方式。

6.可分散企業的經營風險、分擔雇主的責任。

7.塑造公司良好之企業形象。

員工:1.使員工及眷屬生活更有保障。

2.同樣的保障利益,保費較一般個人壽險更加低廉。

3.保險金或醫療補償金免繳所得稅或遺產稅。

4.彌補全民健保之不足。

職災簡介1.勞基法第七章第59-63條—什麼是職業災害: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依法應依予補償。

→雇主負擔部分=職業災害補償金額–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金額2.職業災害的範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被保險人因公差由日常居、住處所或就業場所出發,至公畢返回日常居、住處所或就業場所期間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被保險人參加雇主舉辦之康樂活動或其他活動,因雇主管理或提供設施之瑕疵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3.職業災害的經濟損失--死亡、失能、薪資補償、失能•死亡補償:45個月平均工資死亡補償=喪葬費+遺屬之死亡補償註:平均工資:勞基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失能補償:依勞保失能等級給付標準,給付1.5~60個月平均工資失能補償=平均工資×勞保失能給付日數•工資補償:公傷醫療、休養期間,24個月原領工資勞工在醫療中而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工資終結補償:40個月平均工資屆滿二年,經指定醫院審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應繼續給予工資補償或一次給付四十個月平均工資。

4.勞保的職災保障內容(勞工保險條例36條)•身故保險金:平均工資45個月。

•失能保險金:符合勞基法之失能等級,依規定給付1.5~60個月失能給付。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5.我們能提供的保障-職業災害險內容•身故保險金:「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差額的45倍,一次給付。

•失能保險金:失能給付依照勞保條例分類,給付差額1.5-60個月•傷病保險金:第1年:差額*100%+勞保月投保薪資*30%第2年:差額*100%+勞保月投保薪資*50%•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保險金:平均月投保薪資*40倍,一次給付。

6.投保職災需要準備的資料•公司每位員工的:「勞保投保薪資」及「實際薪資明細」•公司的職業災害編號•成本估算:月繳保費=勞保月投保總薪資×X+超過薪資×Y企業專區團保介紹專區原中信團保資料查詢團保投保專區企業旅平險投保專區保戶登入APP下載表單下載常見問題  台灣人壽地址:台北市南港區11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