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MT4交易外匯,修改數據不構成詐騙罪(15個辯護觀點及法 ... | mt4非法

而由於詐騙罪最高刑期是10年以後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非法經營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以上有有期徒刑,因此關於定性是很有必要的。

利用MT4交易外匯,修改 ...[SkiptoContent]利用MT4交易外匯,修改數據不構成詐騙罪(含15個辯護觀點及法條)Mt4是MetaQuotes軟件公司生產的一款以外匯為主的軟件,此軟件的特點是運行比較快,數據可以下載、圖表和數據較長。

境內很多公司就購買MT4交易軟件,修改後臺數據進行交易,公安以詐騙罪立案偵查,筆者結合實務案例及自身的經驗總結出利用MT4交易,修改後臺數據,不構成詐騙罪,而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這個觀點也有實務的支持,並提出瞭15個有效辯護觀點,從而達到有效辯護的效果。

一、我們來瞭解一下MT4的大致交易流程?行為人一般有自己的網站,公司招攬到客戶後,提供給客戶MT4交易軟件,MT4交易軟件中有後臺插件。

公司加入後臺插件是為瞭對交易數據進行修改,可以使客戶交易滑點、延遲交易。

客戶使用的數據源進行所謂的境外黃金交易,他們的交易數據不是傳到瞭真正境外的黃金交易系統裡,而是傳到瞭在境外的服務器中,服務器隻對交易數據進行備份而不是繼續傳遞。

客戶通過人民幣入金,轉到行為人的私人賬戶,而不是銀行第三方托管銀行賬戶。

在交易過程中,客戶投入資金的金額、進行交易的金額以及提取資金的金額均由客戶自行決定,公司按照客戶每進行一手交易收取50美元的標準收取交易手續費,並對發展瞭客戶的公司職員及代理人員獎勵提成和傭金返點。

以上行為,在實務中往往以詐騙罪錯誤的立案偵查,筆者通過自身的實務經驗及大量的案例分析,認為應按照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而由於詐騙罪最高刑期是10年以後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非法經營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以上有有期徒刑,因此關於定性是很有必要的。

二、行為人為什麼不構成詐騙罪,構成非法經營罪?從客體方面看,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傢、集體或個人的財物的所有權。

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傢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

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4條,在國傢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論處。

從主觀方面看,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經營罪是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

而行為人從事外匯交易隻是為瞭賺取交易手續費,而非客戶的本金,客戶出入金是自由的。

因此從犯罪構成要件看,行為人利用MT4進行交易,構成非法經營罪。

二、MT4修改後臺後交易定性為非法經營罪,可提出以下15個辯護觀點,以達到有效辯護1.公司成立並不是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行為人接受公司安排從事有關服務工作,交易方式如構成非法經營罪,則應屬於單位犯罪。

2.行為人主觀上並不明知涉案“MT4平臺”是未經國傢外匯管理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平臺,其不具有非法買賣外匯的主觀故意;2、涉案平臺數據、資金流等證據尚未查明,無法查明涉案平臺是否存在外匯交割以及交割行為是否發生在境內的事實,無法證明涉案行為的性質屬於非法買賣外匯;3、涉案金額不應以審計報告出具數額認定為犯罪數額,結合本案特殊情況,以違法所得來認定為宜。

4.以外匯買入賣出的總金額計算本案的外匯交易金額缺乏依據;6、即使構成非法經營罪,行為人的行為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7、公安機關接到行為人的舉報線索後抓獲瞭涉嫌犯有故意殺人罪後負案在逃的嫌疑人,依法構成重大立功。

8.行為人意識到公司所從事的黃金交易沒有經過批準時主動離開公司。

9.行為人能夠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得到部分受害者諒解。

10.自首。

11.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所起作用相對較輕、主觀惡性較小。

12.入職時間短,沒有違法所得,無權擅自改變數據。

13.不是本案犯罪行為的策劃者,而是基於對相關法律的認知錯誤延續瞭公司的非法經營行為、主觀惡性較小。

14.對黃金交易準入制度不瞭解、後期未參與公司管理及未揮霍客戶資金。

15.非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繳。

實務都是以非法經營罪定罪,判決結果有不起訴、定罪免罰、緩刑、刑期在1至5年等等都有,筆者通過大數據進行檢索,篩選到7份判決,分別是:(2018)浙0603刑初805號;(2017)冀08刑初11號;(2013)浙金刑二終字第390號;(2013)浙金刑二終字第391號;(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